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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九篇

时间:2021-06-21 精神文明建设 点击:

制定《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2019年11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人民出版社出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为加强《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6月29日,林区信访局召开专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4大部分22条相关内容。文明单位是体现一个单位工作业绩优、文明程度高、内部管理严、作风形象正、社会责任强、群众评价好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创建是系统工程,创建的基本原则是全员创建、共建共享、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林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胡紧跟强调,《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高,任务重,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认认真真学习《意见》,强化党建引领,把创建工作抓在平时,做到常态长效。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争先意识,把文明创建作为信访部门强素质、强服务、树正气、树形象、促业务、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克服创建与业务和服务两张皮、“少数干、多数看”、“牌子到手、创建到头”、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二是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信访“三无”和“人民满意窗口”创建紧密结合,从而推进线上信访“一网通办理”、“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规定动作,对标抓好落实。注重宣传形式,通过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阳光信访群等平台广泛宣传,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服务神农架保护与发展奠定基础,促进林区文明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第二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45号)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1号)要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专项检查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工作部署、行业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之中,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2.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格局。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

  二、坚持爱国主义教育重点群体与社会各界普及相结合

  3.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百姓宣讲,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理论学习,市、区(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党校或学校,作党史国史地方史、国情省情市情或形势政策报告不少于1次。

  4.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青少年课堂教学。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制订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意见,开发各具特色的思政德育校本课程,打造系列思政德育活动品牌,引导学生树立国家意识、增进爱国情感。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培养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思政德育名师,不断提升思政教育队伍水平和育人实效。

  5.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实践活动。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大中小学的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队会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之中。深入创建文明校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建立推进中小学生社会课堂工作组织实施体系,打造未成年人社会课堂、研学旅行基地和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三位一体的全市社会课堂格局。组织青少年参观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礼敬先烈先辈,感恩幸福生活;参加军事训练、冬夏令营、志愿服务等,锤炼意志品质,强化责任担当。

  6.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精神。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把爱国奋斗精神列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国情市情研修班等示范班次的研修和教学内容,动员和组织广大知识分子深入贫困地区、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帮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举办线上培训和教育实践活动,落实《青岛市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24条指引》,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化、常态化。以乡情为根基,开展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国情研修活动,加强与海外侨胞的交往交流,凝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爱国力量。

  三、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

  7.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加强教育基地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对全市市级以上52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1家国防教育基地进行复查和重新命名。充分挖掘利用红色资源,加快古镇口军民融合主题园建设,完善青岛一战遗址博物馆、中共青岛地方支部旧址、大泽山抗日纪念馆、平度刘谦初故居等重点项目红色教育功能。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

  8.发挥仪式礼仪作用。认真贯彻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在全市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各级广播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规范悬挂国旗。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成人仪式,倡导公开宣誓、重温誓词,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

  9.组织庆祝纪念活动。充分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在国庆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抗战胜利纪念日和青岛解放、青岛建置、青岛主权回归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庆祝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之中。

  10.积极拓展载体平台。发挥好党性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等作用,推进全市纪念设施、遗址修缮保护和完善提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旅游资源中蕴含的爱国主义内容,打造莱西马连庄、平度东北山等红色旅游品牌。加强讲解员、导游员管理培训,开展线上导游名师大讲堂活动,举办青岛市红色故事讲解比赛,提高讲解和服务水平。

  四、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浓厚氛围

  11.发挥主流媒体优势。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及融媒体产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制作优秀爱国主义公益广告作品,利用户外电子屏幕、车载电视、广告牌、宣传栏等社会宣传平台广泛刊播。

  12.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挖掘宣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青岛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广泛开展“青岛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优秀共产党员等系列先进典型选树学习活动,引导人们把敬仰和感动转化为干事创业、精忠报国的实际行动。加强对先模人物的关爱礼遇工作,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13.创作文化文艺精品。围绕重大现实题材、历史题材、革命题材和青少年题材,推出长篇报告文学《靠山》《跨越四千里的求索》《新时代的黄河大合唱》、电视剧《永恒的使命》《蛟龙战队》、青少年教育读物《新时代青少年国防教育读本》《写给青少年的党史》、民族歌剧《国·家》、吕剧《民心安处是吾乡》等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艺术作品。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主题读书活动,重点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奖励力度,充分体现鲜明爱国主义导向,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

  14.加强互联网爱国主义内容建设。开展重大主题网上宣传,推动创作适合网络传播的微电影、纪录片、视频、音频、网络文章,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用好社会创作力量,运用互联网新技术,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开发和传播爱国主义内容。发挥“学习强国”平台在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运营好青岛学习平台,激发学习力量。

  五、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

  15.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制度建设,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的制定完善中。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对损害国家荣誉、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解构经典亵渎英雄、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错误言行,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查堵反制反动出版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16.加强激励引导和督查落实。各级财政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开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选树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青岛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包括: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专项检查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工作部署、行业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之中,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等。

  《方案》提出,要坚持爱国主义教育重点群体与社会各界普及相结合。包括: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百姓宣讲,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理论学习,市、区(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党校或学校,作党史国史地方史、国情省情市情或形势政策报告不少于1次,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青少年课堂教学;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实践活动;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大中小学的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队会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之中;深入创建文明校园,建立推进中小学生社会课堂工作组织实施体系,组织青少年参观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参加军事训练、冬夏令营、志愿服务等,锤炼意志品质,强化责任担当,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精神;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把爱国奋斗精神列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国情市情研修班等示范班次的研修和教学内容等。

  《方案》强调,要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包括:对全市52家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1家国防教育基地进行复查和重新命名;在全市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充分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在国庆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抗战胜利纪念日和青岛解放、青岛建置、青岛主权回归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庆祝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拓展载体平台。发挥好党性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等作用,推进全市纪念设施、遗址修缮保护和完善提升。

  《方案》要求,要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浓厚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及融媒体产品;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挖掘宣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青岛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广泛开展“青岛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优秀共产党员等系列先进典型选树学习活动;创作文化文艺精品。围绕重大现实题材、历史题材、革命题材和青少年题材,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艺术作品。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主题读书活动,重点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奖励力度;加强互联网爱国主义内容建设。开展重大主题网上宣传,推动创作适合网络传播的微电影、纪录片、视频、音频、网络文章,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

  《方案》还就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提出要求。包括: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制度建设,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的制定完善中;加强激励引导和督查落实;各级财政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开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选树活动等。

第四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近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专项检查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

  2.融入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依照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八项基本内容”,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二、坚持爱国主义教育重点群体与社会各界普及相结合

  3.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理论学习,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党校或学校,作党史国史地方史、国情省情市情或形势政策报告不少于1次。

  4.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青少年课堂教学。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注重课程一体化建设,利用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培养学生爱国情操。各高校将爱国主义教育与专业教育、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有机结合,鼓励多种形式开发教育资源和在线课程。

  5.发挥学校思政课立德树人关键作用。加强“五个一批”项目库建设,打造一批教学“金课”。开展非遗、戏曲进校园和经典诵读。2022年年底前培养优秀教师100名,设立教改项目100项,建设实践教学基地50个。

  6.强化青少年实践活动培育功能。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大中小学的日常和主题活动中。扎实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和祖国共成长”“红领巾寻访”等研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

  7.引导社会各界弘扬爱国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老中青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宗教场所“四进”活动,举办恳亲联谊等交流活动。

  三、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平台阵地建设

  8.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1年建立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测评体系,落实完善免费开放政策和财政补助制度。实施基地网上展馆工程,打造红色数字家园。

  9.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按照《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完善基础设施功能,积极争创省级及以上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10.积极拓展载体平台。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发挥好党性、党史、社科普及等教育基地的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行业规范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打造提升南部、中西部、东北部3条教育路线,开发培训教材和精品课程,拓宽教育载体。

  四、充分发挥淄博历史文化丰厚优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11.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推进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和齐长城文化公园建设。开发王渔洋家风教育等教学专题,强化干部政德教育。

  12.大力弘扬红色文化。推出淄博革命教育体验之旅,编写《淄博红色故事》《时代先锋——淄博籍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利用“流动党校”“党史直播间”等,推进红色文化“六进”。

  13.鼓励文艺精品创作传播。推出电影《我的父亲焦裕禄》、电视剧《永恒的使命》《绿水青山带笑颜》(第二部)、五音戏《风起东郝峪》等作品。加强和规范文艺创作,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充分体现鲜明爱国主义导向。

  五、不断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养成

  14.挖掘重大活动蕴含的教育资源。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开展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庆祝或纪念活动,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开展百姓宣讲、文艺演出、广场舞、本土音乐节、邻居节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涵养爱国主义情怀。

  15.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重要传统节日,开展各种特色节会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16.突出仪式礼仪的教育作用。推动升国旗、唱国歌仪式礼仪制度化。广播、电视每天定时播放国歌。国庆期间,组织升国旗仪式和规范悬挂国旗。加大宪法宣誓、入党入团入队仪式落实力度,提倡公开宣誓、重温誓词。

  六、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浓厚氛围

  17.发挥主流媒体优势。推出系列爱国主义专题专栏、新闻报道和言论评论以及融媒体产品。制作刊播优秀爱国主义公益广告作品。

  18.强化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挖掘选树宣传先模人物事迹,建设淄博“荣耀广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落实先模人物礼遇关爱制度,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19.推动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先锋等网上教育活动,办好“淄博在崛起”系列网络主题宣传,推动创作更多好作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发和传播爱国主义内容。

  20.加大主题出版和推广力度。编辑爱国主义教育通俗读物,广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开展“齐读”全民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淄博”。

  七、强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政策制度保障

  21.加强法治和制度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全过程,将爱国主义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当中。严格司法执法,对损害国家荣誉、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破坏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解构经典亵渎英雄、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进行综合治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等。

  22.加强激励引导和督查落实。各级财政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开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选树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杜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第五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共同缔造、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形式,是把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文明委《天津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我区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促进行业单位和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坚持“美丽滨海共同缔造”创建理念,为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中心环节,“战区制主官上”,自觉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单位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推动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创建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等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法规,推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为民靠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创建工作各个方面,动员职工人人参与,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缔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在建设。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和不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服务下沉,全区通办,注重日常经常平常,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抓住重点难点,不断推动内容载体、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改进创新,提高创建活动质量,扩大创建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3.目标任务。面对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握创建规律,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创新创建形式,深化拓展创建领域,不断加强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实现自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4.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体任务。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区扎实实践。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学习制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广泛运用“学习强国”、津滨海、文明网等平台及行业媒体、单位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5.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干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职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干部群众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认真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弘扬时代新风,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让“滨海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深入人心。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学习宣传关心关爱活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道德滋养。

  6.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活动、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三、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中示范作用

  7.全力投身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滨海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带头落实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各项任务要求,带头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带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做好自身创建工作的同时,以文明表率行动推动所属系统行业积极参与,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单位和群众共建共享。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区文明委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设计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加强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和执法,干部职工支持率广泛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增强。

  8.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宣传区委区政府、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决策部署,坚定战胜疫情信心。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等方面增强干部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天津市《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滨海好人”“天津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发挥文明单位在疫情防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工作,实现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打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9.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大力发挥单位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以“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为主线,关注城乡基层困难群体,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综合运用资金、项目、就业、文化、科技、教育、健康、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支持、积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形成“4+N”志愿服务合力,为广大农民提供精准便利的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行动,超过50%的职工和90%的在职党员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心理疏导、公共文明引导等活动,创建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积极参与慈善捐助、志愿助残、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过程中提升道德境界。

  四、不断丰富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10.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要求,着力教育培养干部群众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塑造良好职业形象。推动各行业制定体现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引导干部群众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

  11.培育凝聚单位精神。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培育提炼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充满生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单位精神,建立标识体系,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激励职工干事创业、表率文明。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向劳动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搭建职工发展平台,深入开展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12.涵育单位文化建设。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完善单位文化体系,开展诚信、质量、安全、品牌等专项文化提升行动,丰富文化内涵,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氛围。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干部职工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宪法精神、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95%。积极参与全域科普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和迷信活动。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13.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干部群众践行诚信准则,恪守每一条规范、严把每一道工序、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文化丰富单位文明内涵。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

  14.培育生态价值观念。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培育良好行为习惯。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参与生态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培养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大力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五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外干净整洁,周边环境管理规范,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设计合理。

  15.加强管理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完善行业规章、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基层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动力的工作,创造严谨团结、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干部群众日常生活,从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入手,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深入细致,加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群众健康素质。

  五、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领域

  16.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机关要围绕转变作风、廉洁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人民立场、使命担当,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科学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要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礼仪培训,规范岗位服务流程,公开服务标准承诺,完善投诉处置机制,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提供文明、优质、高效服务,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群众服务满意率超过90%。

  17.不断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渠道。着眼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践行文明规范,弘扬时代新风。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18.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目标任务,把握性质特点,制定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创建标准,优化考评程序,明确工作导向,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一步调动主动创建积极性。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政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

  19.深化拓展互联网企业创建工作。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要求融入网站运营、企业管理。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施网络文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网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网络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0.开展联创共建增强辐射效应。加强单位与所在区域系统的联创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将单位文明创建与区域系统整体工作相衔接,引导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城区创建等重点工作。鼓励业务工作、员工规范、服务对象相类似的文明单位之间结对共建,相互帮助、共同提升。大力推进军民共建,突出思想共建和精神共育,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关系。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

  21.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强化各级各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先行,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扩大党建有效覆盖,依托行业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商圈市场党组织、楼宇党组织等,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设计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党建活动载体、文明实践项目,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台,实现党建和创建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

  22.充分发挥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各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行业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行业系统创建工作。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制定具有行业系统特色的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全系统争创文明单位、打造文明行业。行业协会要在文明创建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功能,将创建要求融入从业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业制度和文明公约,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促进行业自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搭建联系服务平台,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引导新兴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3.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激励引导政策。落实天津市《关于奖励全国和天津市文明城区等先进典型的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元激励引导机制。将文明单位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在审批、税收、信贷、招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优惠、加分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单位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注重培育文明单位创建示范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24.改进文明单位考评和动态管理。每三年组织开展新一届文明单位评选工作,采取届期制评选方式进行。将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行业考评等重要考核项目,建立年度述职考核、第三方评估、重点工作督查、社会责任报告等考评制度,切实增强考核考评结果使用效力。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修订完善《滨海新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制定落实负面清单,荣誉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届中考核,对出现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单位,自行终止荣誉称号;对不符合标准、群众满意度不高、失去先进示范作用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出现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等涉及负面清单问题的单位,撤销荣誉称号,并取消下一轮次参评资格。加强创建工作规划管理,健全完善申报、测评、考核、届中复查等制度,形成创建梯队,实现动态竞争。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弄虚作假、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问题。

  25.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支撑保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用好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议事日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提升水平。

第六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为加强《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6月29日,林区信访局召开专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4大部分22条相关内容。文明单位是体现一个单位工作业绩优、文明程度高、内部管理严、作风形象正、社会责任强、群众评价好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创建是系统工程,创建的基本原则是全员创建、共建共享、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林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胡紧跟强调,《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高,任务重,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认认真真学习《意见》,强化党建引领,把创建工作抓在平时,做到常态长效。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争先意识,把文明创建作为信访部门强素质、强服务、树正气、树形象、促业务、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克服创建与业务和服务两张皮、“少数干、多数看”、“牌子到手、创建到头”、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二是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信访“三无”和“人民满意窗口”创建紧密结合,从而推进线上信访“一网通办理”、“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规定动作,对标抓好落实。注重宣传形式,通过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阳光信访群等平台广泛宣传,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服务神农架保护与发展奠定基础,促进林区文明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第七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明委〔2020〕3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打造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在各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中心环节,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创建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为民靠民利民惠民思想体现在创建工作各个方面,动员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在建设。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和不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日常经常平常,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抓住重点难点,不断推动内容载体、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改进创新,提高创建活动质量,扩大创建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和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行业媒体、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纪念活动、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重要仪式礼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深化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干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职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干部群众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倡导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个好成员,引导干部群众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开展道德模范和时代楷模学习宣传、“最美人物”宣传、“崇德尚礼”实践等活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道德滋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4.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各级各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先行,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以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依托行业党组织、商圈县场党组织、楼宇党组织等,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实现党建和创建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5.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把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养放在创建工作重要位置,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要求贯穿单位各项工作始终,着力教育培养干部群众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塑造良好职业形象。推动各行业制定体现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引导干部群众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6.激励职工干事创业。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向劳动模范、自强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搭建职工发展平台、深入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7.注重涵育单位文化。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培育提炼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充满生机的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标识体系。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开展质量文化、诚信文化、安全文化、品牌文化等专项文化提升工作,丰富企业文化内涵。广泛开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加强单位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广泛开展文艺演出、职工运动会等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科协、县委统战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8.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干部群众践行诚信准则,恪守每一条规范、严把每一道工序、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与县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文化丰富单位文明内涵。推动各单位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适时开展信用宣传进企业、信用宣传进校园、信用宣传进社区等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9.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突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切实加强窗口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窗口单位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引导行业职工增强文明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积极开展政务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大力深化县政、公用、交通、电力、卫生、银行、电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深化“一站式”服务,完善应急服务机制,推行错时延时服务等制度,尽力方便群众。选树优质服务典型,争创最美政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名牌、服务明星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条件,拓展服务功能,建设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金融监管局;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0.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大力发挥单位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综合运用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支持、积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建设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支教助学、志愿助残、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过程中提升道德境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扶贫开发局、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1.培育生态价值观念。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建设整洁优美环境。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2.解决职工实际问题。推动基层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动力的工作,创造严谨团结、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深入细致加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实际问题,关心干部群众日常生活,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群众健康素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行业规章、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三)大力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改进创新。

  14.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机关要围绕转变作风、廉洁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人民立场、使命担当,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诚信经菅、守法经营、科学管理,加强职工诚信教育,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要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礼仪培训,规范岗位服务流程,完善投诉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5.不断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渠道。着眼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践行文明规范,弘扬时代新风。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新风正气。(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6.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顺应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就业方式、分配形式的深刻变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性质特点,制定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创建标准,优化考评程序,明确工作导向,引导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依托园区、楼宇、商圈、县场或较大企业,建立特色鲜明、功能聚集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设计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党建活动载体、文明实践项目,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台。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水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政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7.深化拓展互联网企业创建工作。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要求融入网站运营、企业管理。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施网络文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网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网络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8.开展联创共建增强辐射效应。加强单位与所在地方的联创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将单位文明创建与地方有关工作相衔接,引导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县创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赛会服务等重点任务。鼓励业务工作、员工规范、服务对象相类似的文明单位之间结对共建,相互帮助、共同提升。大力推进军民共建活动,突出思想共建和精神共育,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关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体育局、县武装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四)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9.构建合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格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各级文明委要制定完善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文明办要与文明委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条块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切实担负起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性,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行业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行业创建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全系统争创文明单位、打造文明行业。行业协会要在文明创建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功能,将创建要求融入从业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业制度和文明公约,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促进行业自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搭建联系服务平台,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引导新兴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1.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激励引导政策。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元激励引导机制。在审批、税收、信贷、招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同等条件下对文明单位给予优先、优惠、加分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单位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文明单位激励奖励办法。注重培育文明单位创建示范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2.改进文明单位考评和动态管理。将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行业考评等重要考核项目,建立年度述职考核、第三方评估、重点工作督查、社会责任报告等考评制度,切实增强考核考评结果使用效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创建方式,分层级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实时指导、管理和评价。进一步修改完善《**县文明创建荣誉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标准、群众满意度不高、失去先进示范作用以及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加强创建工作规划管理,健全完善申报、测评、考核、复查等制度,形成创建梯队,实现有下有上、动态竞争。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引入第三方测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行风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监督。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弄虚作假、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3.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支撑保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区各部门要用好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提升水平。(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第八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共同缔造、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形式,是把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文明委《天津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我区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促进行业单位和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坚持“美丽滨海共同缔造”创建理念,为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中心环节,“战区制主官上”,自觉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单位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推动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创建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等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法规,推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为民靠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创建工作各个方面,动员职工人人参与,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缔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在建设。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和不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服务下沉,全区通办,注重日常经常平常,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抓住重点难点,不断推动内容载体、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改进创新,提高创建活动质量,扩大创建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3.目标任务。面对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握创建规律,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创新创建形式,深化拓展创建领域,不断加强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实现自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4.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体任务。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区扎实实践。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学习制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广泛运用“学习强国”、津滨海、文明网等平台及行业媒体、单位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5.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干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职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干部群众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认真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弘扬时代新风,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让“滨海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深入人心。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学习宣传关心关爱活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道德滋养。

  6.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活动、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三、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中示范作用

  7.全力投身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滨海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带头落实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各项任务要求,带头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带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做好自身创建工作的同时,以文明表率行动推动所属系统行业积极参与,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单位和群众共建共享。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区文明委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设计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加强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和执法,干部职工支持率广泛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增强。

  8.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宣传区委区政府、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决策部署,坚定战胜疫情信心。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等方面增强干部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天津市《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滨海好人”“天津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发挥文明单位在疫情防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工作,实现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打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9.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大力发挥单位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以“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为主线,关注城乡基层困难群体,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综合运用资金、项目、就业、文化、科技、教育、健康、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支持、积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形成“4+N”志愿服务合力,为广大农民提供精准便利的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行动,超过50%的职工和90%的在职党员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心理疏导、公共文明引导等活动,创建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积极参与慈善捐助、志愿助残、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过程中提升道德境界。

  四、不断丰富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10.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要求,着力教育培养干部群众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塑造良好职业形象。推动各行业制定体现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引导干部群众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

  11.培育凝聚单位精神。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培育提炼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充满生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单位精神,建立标识体系,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激励职工干事创业、表率文明。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向劳动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搭建职工发展平台,深入开展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12.涵育单位文化建设。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完善单位文化体系,开展诚信、质量、安全、品牌等专项文化提升行动,丰富文化内涵,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氛围。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干部职工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宪法精神、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95%。积极参与全域科普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和迷信活动。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13.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干部群众践行诚信准则,恪守每一条规范、严把每一道工序、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文化丰富单位文明内涵。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

  14.培育生态价值观念。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培育良好行为习惯。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参与生态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培养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大力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五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外干净整洁,周边环境管理规范,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设计合理。

  15.加强管理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完善行业规章、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基层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动力的工作,创造严谨团结、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干部群众日常生活,从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入手,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深入细致,加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群众健康素质。

  五、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领域

  16.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机关要围绕转变作风、廉洁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人民立场、使命担当,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科学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要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礼仪培训,规范岗位服务流程,公开服务标准承诺,完善投诉处置机制,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提供文明、优质、高效服务,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群众服务满意率超过90%。

  17.不断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渠道。着眼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践行文明规范,弘扬时代新风。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18.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目标任务,把握性质特点,制定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创建标准,优化考评程序,明确工作导向,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一步调动主动创建积极性。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政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

  19.深化拓展互联网企业创建工作。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要求融入网站运营、企业管理。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施网络文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网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网络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0.开展联创共建增强辐射效应。加强单位与所在区域系统的联创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将单位文明创建与区域系统整体工作相衔接,引导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城区创建等重点工作。鼓励业务工作、员工规范、服务对象相类似的文明单位之间结对共建,相互帮助、共同提升。大力推进军民共建,突出思想共建和精神共育,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关系。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

  21.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强化各级各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先行,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扩大党建有效覆盖,依托行业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商圈市场党组织、楼宇党组织等,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设计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党建活动载体、文明实践项目,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台,实现党建和创建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

  22.充分发挥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各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行业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行业系统创建工作。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制定具有行业系统特色的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全系统争创文明单位、打造文明行业。行业协会要在文明创建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功能,将创建要求融入从业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业制度和文明公约,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促进行业自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搭建联系服务平台,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引导新兴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3.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激励引导政策。落实天津市《关于奖励全国和天津市文明城区等先进典型的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元激励引导机制。将文明单位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在审批、税收、信贷、招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优惠、加分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单位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注重培育文明单位创建示范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24.改进文明单位考评和动态管理。每三年组织开展新一届文明单位评选工作,采取届期制评选方式进行。将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行业考评等重要考核项目,建立年度述职考核、第三方评估、重点工作督查、社会责任报告等考评制度,切实增强考核考评结果使用效力。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修订完善《滨海新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制定落实负面清单,荣誉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届中考核,对出现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单位,自行终止荣誉称号;对不符合标准、群众满意度不高、失去先进示范作用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出现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等涉及负面清单问题的单位,撤销荣誉称号,并取消下一轮次参评资格。加强创建工作规划管理,健全完善申报、测评、考核、届中复查等制度,形成创建梯队,实现动态竞争。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弄虚作假、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问题。

  25.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支撑保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用好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议事日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提升水平。

第九篇: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明委〔2020〕3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打造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在各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中心环节,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创建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为民靠民利民惠民思想体现在创建工作各个方面,动员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在建设。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和不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日常经常平常,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抓住重点难点,不断推动内容载体、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改进创新,提高创建活动质量,扩大创建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和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行业媒体、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纪念活动、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重要仪式礼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深化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干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职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干部群众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倡导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个好成员,引导干部群众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开展道德模范和时代楷模学习宣传、“最美人物”宣传、“崇德尚礼”实践等活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道德滋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4.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各级各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先行,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以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依托行业党组织、商圈县场党组织、楼宇党组织等,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实现党建和创建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5.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把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养放在创建工作重要位置,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要求贯穿单位各项工作始终,着力教育培养干部群众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塑造良好职业形象。推动各行业制定体现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引导干部群众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6.激励职工干事创业。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向劳动模范、自强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搭建职工发展平台、深入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7.注重涵育单位文化。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培育提炼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充满生机的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标识体系。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开展质量文化、诚信文化、安全文化、品牌文化等专项文化提升工作,丰富企业文化内涵。广泛开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加强单位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广泛开展文艺演出、职工运动会等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科协、县委统战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8.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干部群众践行诚信准则,恪守每一条规范、严把每一道工序、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与县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文化丰富单位文明内涵。推动各单位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适时开展信用宣传进企业、信用宣传进校园、信用宣传进社区等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9.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突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切实加强窗口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窗口单位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引导行业职工增强文明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积极开展政务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大力深化县政、公用、交通、电力、卫生、银行、电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深化“一站式”服务,完善应急服务机制,推行错时延时服务等制度,尽力方便群众。选树优质服务典型,争创最美政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名牌、服务明星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条件,拓展服务功能,建设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金融监管局;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0.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大力发挥单位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综合运用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支持、积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建设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支教助学、志愿助残、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过程中提升道德境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扶贫开发局、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1.培育生态价值观念。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建设整洁优美环境。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2.解决职工实际问题。推动基层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动力的工作,创造严谨团结、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深入细致加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实际问题,关心干部群众日常生活,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群众健康素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行业规章、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三)大力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改进创新。

  14.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机关要围绕转变作风、廉洁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人民立场、使命担当,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诚信经菅、守法经营、科学管理,加强职工诚信教育,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要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礼仪培训,规范岗位服务流程,完善投诉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5.不断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渠道。着眼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践行文明规范,弘扬时代新风。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新风正气。(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6.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顺应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就业方式、分配形式的深刻变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性质特点,制定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创建标准,优化考评程序,明确工作导向,引导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依托园区、楼宇、商圈、县场或较大企业,建立特色鲜明、功能聚集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设计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党建活动载体、文明实践项目,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台。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水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政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7.深化拓展互联网企业创建工作。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要求融入网站运营、企业管理。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施网络文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网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网络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8.开展联创共建增强辐射效应。加强单位与所在地方的联创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将单位文明创建与地方有关工作相衔接,引导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县创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赛会服务等重点任务。鼓励业务工作、员工规范、服务对象相类似的文明单位之间结对共建,相互帮助、共同提升。大力推进军民共建活动,突出思想共建和精神共育,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关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体育局、县武装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四)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9.构建合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格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各级文明委要制定完善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文明办要与文明委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条块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切实担负起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性,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行业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行业创建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全系统争创文明单位、打造文明行业。行业协会要在文明创建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功能,将创建要求融入从业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业制度和文明公约,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促进行业自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搭建联系服务平台,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引导新兴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1.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激励引导政策。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元激励引导机制。在审批、税收、信贷、招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同等条件下对文明单位给予优先、优惠、加分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单位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文明单位激励奖励办法。注重培育文明单位创建示范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2.改进文明单位考评和动态管理。将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行业考评等重要考核项目,建立年度述职考核、第三方评估、重点工作督查、社会责任报告等考评制度,切实增强考核考评结果使用效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创建方式,分层级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实时指导、管理和评价。进一步修改完善《**县文明创建荣誉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标准、群众满意度不高、失去先进示范作用以及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加强创建工作规划管理,健全完善申报、测评、考核、复查等制度,形成创建梯队,实现有下有上、动态竞争。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引入第三方测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行风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监督。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弄虚作假、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3.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支撑保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区各部门要用好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提升水平。(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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