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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十三篇】

时间:2021-06-09 财务工作总结 点击:

会计制度是对会计账簿中的业务往来和财务往来的结果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分析、验证和报告的制度。它是会计工作应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制度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篇1】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根据财政部的财会〔2011〕17号文件,该制度从2013年1月1日废止。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如何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本文书(表)已实行“免填单”服务:即纳税人可以不填写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填写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

  第一条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

  第二条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

  第三条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

  第三条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移交人经管的各种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凡在电脑系统中操作的要对其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4、会计人员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门经理指定人员监交,部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监交。

  5、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支票。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使用规定:

  1、必须凭公司规定的符合手续的合法凭证收支现金,禁止白条抵库;对违反规定、字迹不清的单据,出纳有权拒绝支付;

  2、出纳支付现金后,收款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3、出纳收到的每一笔现金,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开具现金收据;

  现金收据中必须注明以下要素:缴款人或单位、缴款日期、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缴款内容、缴款人签名、出纳签名等;

  4、不准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条现金核算与盘点:

  1、出纳应当逐笔记摘“现金日记账”。

  2、每日业务终了,应及时结算现金余额,并按面值分别清点数量,盘出实存现金,与现金账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

  3、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现金出纳定期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有权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对现金进行抽盘。对现金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经查明盘盈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原因不明则由过失人赔偿。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经会计人员审核符合公司支付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银行存款支付依据。同时按原始凭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流水账。

  2、业务终了当日,出纳人员应及时结出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核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余额。若与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有差异,应立即核对查明原因,不允许将带有问题的余额转入第二天;

  3、银行存款流水账、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定期核对,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每月初,出纳人员应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主管人员负责核对。

  5、除公司规定的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之外,不得另行开设账户。确属需要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6、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在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出纳签发支票,必须经主管同意,支票填写要素必须齐全;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支票交给其它单位代为签发;

  3、公司收到转帐支票,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制进帐单,根据情况送缴开户银行或出票人开户行办理托收。资金未进帐,不得发货。

  4、建立支票登记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超过期限应及时核对和清查。

  5、出纳应妥善保管未签发的支票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

  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印章必须分处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第二条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各类印章,不得乱用错用。

  第三条印章保管人员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核实内容,审核无误后送总经理审阅方可登记盖章。印鉴外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进行登记,注明用途。

  第四条各类印章,不用时应上锁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财务专业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五章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申请审批及归还手续:借款人根据公司规定或计划填写“借款单”,申请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出纳审核付款。

  第二条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财务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私自使用备用金或扩大范围和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人员处50元以上罚款。第四条除公司规定部门使用的固定性备用金外,商品采购完成后5天内须到财务报账,根据正规发票数额多退少补。

  第五条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未归还,每逾期一天按3﹪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部门经理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在借款人拒不归还情况下(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直接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对备用金每月盘点,对于备用金盘点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章费用开支管理

  一、人工费用管理

  第一条人工费包括所有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奖金、加班工资、补贴工资等支出。根据核定的基本工资、考勤情况及各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计算应付工资,报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条考勤规定:考勤由专人负责记录,将出勤情况分迟到、旷工、病假、事假等如实记录。(其中,公司每日晨会开始未到视为迟到,晨会结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未经领导批准的请假视为旷工。)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外凡需加班的,须填报加班申请表一式两份,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无加班申请表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考勤人员每月2号将审核无误的考勤表上报财务部并张贴。

  第三条工资计算标准:日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准计算,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月应出勤天”计算日工资。迟到、旷工、请假等按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8-10日,财务部应及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本人,并完善发放手续。发给公司员工的工资、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为经费支出依据。

  二、差旅费用的预支和报销依照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它费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办公用品及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电子产品的购买和维修,须制定购买和维修保养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经理审批。

  第二条公司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和违规经济损失依照用车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水电,租赁费等,根据合同价款,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入帐。

  第七章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

  第二条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

  第三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第四条各项当月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账逾期现象。

  第五条对于手续或填写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支的费用项目,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据相关项目规定进行报支。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会计制度

  我公司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公司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篇3】会计制度

  引言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在存货取得、发出以及清查盘点等核算方面发生了诸多变化。《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取得存货时确认资产,实际发出存货时转入当期费用或成本。而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购入时就做预算支出,实际发出时不做确认。在实际中,存货在跨年的时候往往不能全部发出,这样就会导致财务会计的与预算会计的支出数有差异。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双分录并行账务处理方式可以实现对实验耗材的实时动态管理,但由于实验耗材品种多,范围广、消耗快、专业性强等特点,大多数单位长期存在采购难、保存难和监管难的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这也造成了账务处理非标准化,只能通过简易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购入实验耗材时,直接做费用化的账务处理。简化的账务处理一方面违背了《政府会计制度》的初衷,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科研耗材管理的失控,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

  一、科研耗材管理困境现状分析

  在大力推动创新发展及“放管服”的政策背景下,高等院校及附属医院、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的实验试剂、耗材支出逐年增长,规模巨大。从各高校调研的数据了解到,目前有关科研耗材的问题主要有: 

  (1)分散采购监管难,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除危化品及部分常用试剂外,当前实验科研材料普遍采取零库存、分散采购的方式,把采购和管理权限下放给各院系、部门、学科自行采购和管理,在一定限额下可由科研负责人自行审批报销。而通过调查发现,由科研负责人自己直接审批报销的耗材金额占全部耗材的比例畸高,而学院或实验室也并未对实验耗材进行出入库记录或者记录不全,对科研耗材的监管制度流于形式。同时由于科研耗材的特殊性,事后难以通过盘点核实真实性,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 

  (2)分散采购费时费力,加重人员负担。科研人员需要自行寻找供货商、比价、订货、收货验货、保管和报销,由于并非所有的供应商均能提供全部所需材料,科研人员需要从多家供应商购买试剂耗材,供应商的确定、多种来源的清单发票保管、报销单据的填报等事项细碎烦琐,试剂耗材安全保管责任重大,伴随而来的各种检查考评等诸多压力长期困扰科研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人员潜心科研工作。 

  (3)耗材质量无保障,影响实验质量和效率。调查发现,诸多科研耗材供应商是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从事批发零售业务,属于中间商,其实际耗材来源渠道难保正规,实验耗材质量缺乏保障,有科研人员反映遇到过买到次品和假货,对实验和科研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4)科研耗材重复购置严重,闲置科研耗材处置成本高。调查发现,高校之间存在大量的相同实验耗材重复购置的现象,大量的重复购置一方面带来资源的浪费,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大量的重复购置会造成闲置的问题,长期的闲置会导致实验耗材效用的失效,接踵而至就是带来处置的问题,实验耗材的处置不同于一般的废弃物处置,须由专业的公司进行处置,由此将引发大量的处置费用。

  (5)科研耗材的购置、领用、处置在《政府会计制度》下通过简易的账务处理一笔带过,未能完全遵循《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不能真实反映成本费用的实际状况,违背了会计核算中收入与成本费用匹配的原则,难以满足财务报告的要求。

  二、造成科研耗材管理困境原因的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科研工作至关重要的实验试剂、耗材的管理未引起足够的关注,高校、科研院所对实验试剂、耗材的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足;二是学校对科研试剂、耗材需求量大、品种多、型号杂、范围广,要求采购周期短、供应商效率高,高校、科研院所现有的手工化、高成本、低效率、弱内控的耗材管理模式不适应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客观要求;三是高校之间信息不对称,高校之间无法通过公共平台得知哪些高校存在闲置的实验耗材,导致了高校盲目重复购置实验耗材,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闲置,形成了一个死循环;四是高校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平台孤立运行。高校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平台尚未与统一的实验耗材电商管理平台完成对接,高校之间的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平台尚未实现对接,降低了账务处理效率,难以满足财务报告的要求。

  三、破解科研耗材管理困境的对策

  (一)建立统一低值易耗品管理平台 

  (1)建立高校统一的科研耗材电商管理平台,保证高校科研耗材的采购和后续跟踪实现留痕操作,规范采购流程,有助于防范审计风险,省去科研人员选货、比价、报账等环节,保证了科研人员潜心钻研科研工作。 

  (2)建立高校统一的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平台,助力“智慧财政”实施。高校财务管理平台与科研耗材电商管理平台的对接,高校之间政府财务管理平台的对接,有助于高校之间政府会计财务管理水平的协同创新发展,使高校的整体发展适应时代的发展,实现广东高校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平台的共治走在全国前列。 

  (3)建立高校统一的科研耗材共享管理平台,保证资源合理优化配置。有助于盘活高校闲置科研耗材,避免科研耗材的重复购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广东高校在科研耗材共享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二)投入信息化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在线上用户、供应商、采购量、品类分布各层面基本达到正常水平,学校对项目推进与校内用户的执行都对平台在校内的广泛应用起到了关键作用。在进一步提升校内各方参与者的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对供应商优化管理、品牌授权、用户回馈、线下活动等多方面进行管理。 

  1.上线移动端功能随着移动办公的发展,推出移动端应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移动端进行商品的搜索、采购、生成订单等相关工作。同时也为各个学院的管理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订单的审批功能。移动端的应用将大幅度提高采购效率,缩短订单流转时间(见图1)。

  2.调剂试剂功能重建增加试剂调剂专区,闲置的试剂可由课题组老师自由发布,需要获得调剂试剂的老师可在专区浏览,并登记和领用,从而减少试剂重复购买而造成的科研经费浪费,也使得校内试剂的存量得到有效控制。3.前置仓储和本地化物流服务低值易耗品平台在部分高校用户提供了平台实验用品的前置仓储及本地化物流服务。该服务主要针对科研市场及用户的特点,从提高采购效率和即时供应,提升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结合平台与众多供应商的合作资源,联合厂家和本地授权供应商,以实体仓库和虚拟仓库两种前置仓服务模式,通过实时库存对接供应商ERP系统,同时在平台线上增加现货专区,线下提供本地化物流服务,用户通过现货专区下单后,确保商品在24小时之内直达实验室。平台提供的前置仓库和本地化物流服务,使科研用户在产品质量、价格和配送上有更佳选择,使采购成本得到降低,采购效率大大提高。该服务模式在试点高校得到了管理方、用户和供应商的一致认可。 

  (三)大数据分析手段目前阶段,由于财政性资金特有的当年指标年底清零的特殊性,导致科研人员为了避免科研资金被收回,在指标清零前,盲目大量购置实验耗材。一方面会导致购买的实验耗材无法运用到实验中,另一方面会导致实验耗材的大量积压,而导致实验耗材因过质保期而无法投入到实验中,所以这样的盲目性最终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几乎为零。运用平台对耗材进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信息化及共享服务的手段来科学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整个单位的运营成本水平。优化实验耗材资源配置需要从两个层面着手,第一个层面是“质”,即控制购买的实验耗材的质量,从源头抓起,建立基本的实验耗材供应目录管理制度和后续的定期调整和动态管理制度。第二个层面是“量”,即购买实验耗材的数量。在耗材用量方面,可以通过在平台上设定单位作业标准用量来作为参照指标,从而实现对耗材用量的动态监控和异常预警。但是,标准用量的设定往往需要极强的专业判断水准。

  四、结语

  该研究对《政府会计制度》下通过信息化和共享服务手段破解科研耗材管理困境的探究,针对影响广东省高校科研耗材管理水平的制约因素,探讨如何根据高校科研耗材管理工作特点。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校之间搭建统一的高校科研耗材电商管理平台、高校科研耗材共享管理平台、智慧高校政府会计财务管理平台、管理人才交流平台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大经费投入,统筹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科研、财务管理资源,形成支撑湾区经济发展的合力。该研究有助于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耗材管理,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目前,粤港澳高校之间虽然素有合作的历史与优势,但多以自发交流合作为主,合作的领域分散,合作的深度、广度仍十分有限。《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统一了高校的财务管理框架,有助于实现高校财务管理平台的共治共享,一方面有助于广东智慧财政平台的搭建,另一方面对高校的长期整体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篇4】会计制度

【事项名称】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2.此事项可在全国、省内、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模块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业务。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8.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9.纳税人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

10.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1.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篇5】会计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我委根据文件精神,从5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篇6】会计制度

  专家回答说,《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登记证明书之日起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方法。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时,必须在使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软件、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资料。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正确、完全地计算收入和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表<的税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日)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软件记录报告书属于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处明确,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软件的申报事项分为提交资料、处理途径、处理期限、注意事项等。

  1、提交资料:

  《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软件记录报告》2份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方法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财务会计软件、使用说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处理渠道:

  (一)税务服务厅;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税务终端的具体途径由省税务机关决定。

  3.处理时间: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立即结算,税务机关反馈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软件记录报告书。

  4.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能去税务机关跑一次

  (3)海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报告,从处理基础信息报告之日起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相关资料

  (4)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软件的,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篇7】会计制度

  我国在2019年1月1日正式颁布了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而各大医院也立刻开始贯彻和落实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而在新旧制度的衔接过程之中,医院也应该能够明确相关制度实施对财务管理方法造成的影响,并结合医院发展的方向和需求调整现有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医院能够获取长效发展的机制,推动医院财务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医院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

      1、为医院会计核算提供了全新的形式

      当前政府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执行的是平行记账核算机制,需要企业会计核算能够涉及会计职能,并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进行全面分离,进而使企业的财务预算得到全面且直观的展现。在这种全新的核算机制之下,将会对传统企业财务管理造成较为显著的影响,而这也将成为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切入点。对于医院而言,必须及时落实责任管理机制,从而确保多种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政府的财务管理要求来看,应该通过现金收支的方式使相关核算要求得到满足,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业务体系,只能开展财务会计核算机制。而对于医院而言,其财务管理的复杂性较高,涉及的管理问题相对较多,因此必须确保财务管理机制的直观性,提升权利和责任认定的明确性,同时也要不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确保其能够迅速发展。

      医疗服务作为医院服务体系之中最为主要的项目,其服务质量也将受到医院财务管理模式的直接影响。相比于公立医院而言,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能够使医院诊断的流程得到完善和优化,使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确保医院的总体服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从医院自身发展角度来看,政府会计制度采取的是双向财务管理模式,能够使其财务管理的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医院可以通过对成本管理模式的研究,对医院的服务特点加以分析,发现医院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使医院的管理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医院多种资源利用效率得到不断提升,使企业成本管理系统和内部优化系统得到明确,从而使公立医院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2、会计要素发生了改变

      在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之下,医院会计要素以及核算科目也发生了全面的改变,医院的核算机制之中加入了预算核算的相关内容,而公立医院在传统理念之中就具有分工明确的要求,在工作之中,更关注的是财务管理的专业性。然而从全新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来看,会计要素的相关内容产生了较大的调整,而医院则应该不断调整自身工作方法,以多种形式来适应会计要素存在的变化。政府会计制度对于全新时期医院财务管理标准化进程有着强大的推进作用,同时能够使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3、革新了医院财务管理理念

      在政府会计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能够起到规范医院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信息获取质量,强化会计信息处理效率的作用,从而使医院财务管理模式能够推动医院更好更快的发展。而从医院发展的方向上来看,也要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对预算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调整,明确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成本核算机制,确保其执行制度更加完善,同时也要强化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机制,确保绩效考核制度的有效运作,进而使医院能够在财务管理之中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医院财务管理模式更加清晰和直观,并能够结合预算要求制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医院的主要作用在于为消费者提供医疗服务,而能否获取持续性的利润则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在政府会计制度出台之后,各大医院也将进入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医院将会在基础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以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核心,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不断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使医院财务管理理念得到全面的革新。相比于传统的财务制度而言,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对企业发展会产生更加强大的推动力,这种会计制度与国际上的财务管理标准相统一,且与我国医院发展模式相适应,这也就需要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者能够不断革新自身财务工作理念,从而使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4、强化财务管理监督

      相比于传统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融入了预算管理的相关内容,而这也对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全新的财务管理体系与工作模式也推动了医院财务管理体系的优化进程,解决了过去财务管理细节不够明确的问题,进而使财务核算与管理的效率得到全面提升,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具备应有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医院的服务价值得到充分发挥,确保医院能够获取深入发展的机制。

      5、为医院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比于过去采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更具有规范性,这也将为医院多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医院在会计核算过程之中,对于成本的把控,利润的计算将会使医院的财务水平得到真实的体现,确保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工作能够有着更加紧密的联系,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对应的财务管理报告,使财务管理之中的权利和责任得到明确,并构建出双报告的管理体系,使最新的会计准则得到全面执行,这也是全新政府会计制度为医院管理带来的影响。

      二、医院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医院虽然是具有盈利性质的单位,然而其与一般企业之间仍然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差异。对于医院而言,其本身不仅要救治病人,为患者提供医疗指导服务,同时也要关注到医学临床发展,完成医学科研任务,这也决定了其会计核算内容有着多元化的特点。而很多医院也在管理之中存在的财务管理能力相对不足,管理体系不够优化的问题。医院最为主要的特点在于运行成本相对较高,资金支出量较多且收入数据体系较为复杂,包含了临床诊断收入、药品收入,而在新时期全面到来的背景之下,要求医院财务管理能够朝着市场化发展的方向看齐,这也对医院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制度也将更加复杂。在传统的财务会计改革之中,要求其能够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而全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医院运作成本则有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才能确保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因此从当前医院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如何引入更加先进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核算机制已经成了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目前,医院的财务管理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首要问题就是预算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在全新的会计制度应用之前,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往往缺乏财务预算管理的内容,主要内容大部分都是会计核算,而这种模式缺乏应有的预见性,导致医院预算管理水平难以达到预期。其次,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也不够完善,当前预算会计之中也存在着数据信息没有得到整合,核算流程不够优化的问题,而预算会计管理上更是缺乏应有的流程,整个预算管理过程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除此之外,医院的财务管理也存在着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结果评价不够科学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制度上存在着不够统一的问题,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上的财务管理也缺乏相应的依据与保障。

      三、政府会计制度下提升医院财务管理质量的有效对策

      1、革新医院财务管理流程

      政府会计制度为医院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更加积极的影响,需要医院能够结合全新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和优化,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医院更应该能够构建出更加完善的财务管理流程,确保其与政府会计制度相适应。所有医院都应该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和我国医疗改革的总体目标构建出更加完善的财务核算机制,对于医院目前的会计核算岗位和内部财务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更加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对策。要能够对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把控,从细节处出发,对医院的多种业务流程、管理流程以及核算流程进行科学把控,使其满足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目标,进而使政府会计制度能够在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之中得到全面的贯彻与落实。

      2、通过双基础核算规范医院收支核算机制

      我国全新的财务管理机制是围绕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构建的,这也就是所谓的双基础核算模式。而在医院会计核算之中,对于医院收支的权利和责任也加以了明确的认定,这也是我国对于非营利性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要求,对于医院的多种工作开展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需要医院能够结合实际要求科学合理的调整自身管理模式。公立医院往往会结合新会计制度去划分收支类型,并结合使用途径和标准提升其精细化程度,尤其是对于医院药品的加成问题,医院会进行更加全面的改革,从而使医院的收支能够在整体上满足协调和平衡的要求。

      3、提升会计核算与预算核算准备的充分性

      医院财务工作者应该结合财务新制度对于企业的资产管理文件进行全面整理,并做好分类处理工作,确保其能够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折旧要求相符,另外,要能够对货币现金加以类别上的重新划分,做好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并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全新的财务管理标准对工作流程的细节进行优化与调整。对于医院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应该在第一时间对其加以核算,一旦发现长期存在的坏账应该进行及时的处理,并对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加以全面的分析。要将更多精力放在存在了很长时间然而没有被核销的款项之上,并结合政府会计制度对其进行分类,在诸多准备工作就绪的前提下实施全新的财务管理准则。对于医院的对公账户、流动现金、收据、核算款项、报销工作进行全面的核算,并构建出基本的账目管理清单,构建更加全面的信息准备工作,从而使新旧核算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切换,确保医院的预算工作和核算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4、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财务支出的合理性,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来为医院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促进医院效益提升的主要方法在于获得更多的业务和全新的发展机制,这也就要求了相应的管理人员能够结合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医院不同部门的管理标准进行优化,确保其能够与全新的会计管理体系相符,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并对财务核算之中的多种内容加以全面分析,构建统一的财务管理机制,要求医院不仅能够结合当前的财务管理政策对现有的管理方案加以调整,还要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预测财务管理体系后续的发展方向,进而使会计管理思维得到活化,提升医院财务会计信息的采集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能力,推动医院核算会计朝着管理会计的转型发展进程,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注入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四、结束语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之后,对我国各大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也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这也就要求医院能够及时有效的调整财务管理机制,使其与政府的实际需求相符,为医院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而医院也应该从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到相关工作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进行深入的调整和优化,使其能够满足新时期财务管理的具体需求,为医院的全面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篇8】会计制度

  我公司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公司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篇9】会计制度

  第一节,我是。

  第一条是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理财工作要贯彻落实勤俭办企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停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和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包括51%所有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必须实行本制度。

  第二节是会计管理系统。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责任。

  (一)对本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促进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催促财务部门实行收入、成本、利润评价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书上签字盖章,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师。

  第六条是财务部的设置。

  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根据三统一分的原则设置人员统一、机构统一、会计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财务机构实行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由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由各实体领导。根据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大型实体可以称为财务部,设立财务部经理岗位,小型实体可以称为财务室,设立会计主管岗位。

  公司实施统一管理、分散会计的会计体制,具体会计形式如下

  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计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饮食成本、一次费用等财务指标,星期天下午报告公司财务部总结的每月会计按要求制作每月报告,公司财务部统一总结会计报告。

  周报和月报的要求:周报的统计时间范围从上周日到本周六的月报的计算时间从上个月26日到本月25日。

  库存购买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取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酒吧领取商品的计算采用零售价格法。库存库存采用持续库存制。

  收入、费用计算采用权利责任制。

  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处理。政府职能部门向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没有决策支付权,必须立即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报告。

  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落实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是会计人员的职务。

  第八条,会计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负责人、负责人会计、成本会计、交易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审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收银员、保管员、文件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责任。

  (一)根据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本公司行业特点,科学合理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的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求,合理分配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工作,执行会计监督,按照会计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债权、债务发生的会计、基金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按照会计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注册会计手续

  (四)根据批准的财务支出计划和规定的支出范围、标准,认真审查各原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进行成本计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存放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章、空白支票和发票,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货款收取。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务申报、测算、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购买控制商品的购买审查、批准、登记。

  (七)审计和分发公司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追加、调整、清算资产、损失、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一公司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财务评价、审查和费用管理。

  (九)公司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谈判、制定、审查、合同,进行合同登记、立案,负责组织检查、促进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部下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合同工作、各部门目标规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审查,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对各种会计账簿、证明书和报告书进行备案、立案、调查、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总结、整理、统计会计资料,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评价资金使用效果,明确企业运营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财务部下设的预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社长提出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了做好公司总部财务核算工作外,还负责对下属实体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财务负责人协助社长管理系统整体的财务会计,对系统整体的财务会计负责。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责任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财务计划、信用计划和会计报告书等编制签署,执行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指导各财务活动,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对社长负责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础设施、投资等发展项目和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价意见

  3.负责全系统资金融调整决策,经社长或董事会签字执行。

  4.审查部下公司、企业投资和利益的计算方案

  5.制定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红利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纪律、不谈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全系统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查报告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是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由社长和财务负责人领导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财务工作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和各项费用,审查监督资金的运用和经营效益,按月、季度、年度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查、批准和银行贷款、偿还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财务负责人制作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财产检查

  6.参加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是财务部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是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社长的指导下主持本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工作,领导会计人员完成各会计业务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做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评估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制作会计报表,主持财产检查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约,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支出和财产管理,严格审查原始证明书和账单、文件,防止贪污、浪费和不合理支出。

  第十四条是会计部门的责任。

  公司总部负责会计责任。

  负责编制公司总结报告和财务分析。

  负责公司总账的注册,保证下个月15号之前检查。

  评价各实体日常报告公司财务工作的完成时间和效果。

  督促各实体与公司交易会计结账。

  配合财务经理调度公司货币资金。

  负责审查其他会计负责人制作的收费证明书和附有的原始证明书,保证原始证明书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正确使用。

  负责公司签订合同的存放工作。

  督促各公司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在财务经理的安排下做好外部协调工作。

  认真完成上级提交的其他工作。

  下属实体主管会计职责。

  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分析。

  负责公司总账的注册,保证下个月15号之前检查。

  督促本部门各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审查其他会计人员制作的收费证明书和附带的原始证明书,保证原始证明书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正确使用。

  6.负责会计文件的保管。

  7、负责货币资金、资产、成本、交易金以外的明细账户注册。

  8.在财务经理的安排下做好外部协调工作。

  9.认真完成上司提交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承担职场的责任。

  1、在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存放现金,完成收缴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查无误的手续,进行银行存款、取款、转账结算业务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的立即根据银行存款。

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负责人。

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负责对厨房核算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及时与保管员、核算员、厨师长、膳食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条  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公司总部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营销部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负责鉴定各实体转交的签字消费账单的真实性,并负责及时催收结算由公司管理的关系单位的消费账目。

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每月核对一次各实体往来款余额,并保证于次月20日前核对完毕。

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外欠款情况,给公司付款决策者提供依据。

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考核总结,上报财务经理。

负责登记“拨付所属资金”明细账,并与各实体财务部门协商对账时间。

随时协助公司总部出纳到各实体收款,并于每周五经总经理批准后协助总公司出纳对外付款。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体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本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按月做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催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务经理。

负责登记“上级拨入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账。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每月到各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与低值易耗品账与实物相符。

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

对所管辖区的闲置财产负责保管好,并建立闲置资产备查账,每月末上报闲置资产库存统计表,协助主管上级做好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认真、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公司总部资产会计负责公司仓库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每月盘点及财务核算工作。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及时登记除货币资金、资产、往来款之外的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完整。

及时清理各明细科目,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稽核岗位职责

认真审核吧台及厨房的账单,仔细核对吧台收入是否与账单相符。

对账单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应部门及财务经理。

核对账单的优惠及打折权限,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对各吧台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月不少于四次,盘盈商品充公,盘亏商品由吧台人员赔偿。

不定期抽查收银台备用金金额,是不与公司规定相符。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收银员岗位职责

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保管员岗位职责

负责商品和物资验收、贮存和发放工作。

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各实体商品与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工作。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二十四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分店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第四节  科目报表及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设“1212  物料用品”、“1213  燃料”、“1135  拨付所属资金”、“2323  上级拨入资金”等会计科目,并统一编号。

第三十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

第三十一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五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三十七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十八条  公司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以预留5%的残值后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九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加上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  公司每年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 利润分配表(年);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8. 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 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十三条  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各实体报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报公司财务,公司汇总报表于每月1日前编制完成。

第四十四条  报表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由各实体财务先编制,报公司财务汇总。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纪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及各实体报表须加封面,封面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会计报表上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节  内部牵制牵制度

第四十六条  内部牵制的原则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  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  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条  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第五十一条  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  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五十三条  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第五十四条  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明确各自责任。

第五十六条  废品处置时,由保管填写废品交款单一式三联,各酒店质检员负责监称,验明品种数量后,双方签字,收购方持财务联及出门证到财务交款,出纳收款后加盖“现金收讫”章,返还出门证一联,保安见章后,方可放行。采购部每季度一次反馈废品市场价格,以便随时调整收购价。

第五十七条  主管会计负责登记总账,往来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登记明细账,出纳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由主管会计负责核对总账与明细账,并由主管会计监督出纳盘点现金。

第五十八条  账务人员外出结算,如遇客人要求优惠时,须填写优惠审批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将审批单附在记账凭证上。

第五十九条  每个吧台设置收银员、核算员、商品员各一名,商品员核对账单上商品的数量、价格,并负责发出商品;核算员计算账单金额,并监督收银员收款;收银员负责收款,顾客签单时,核实签单人的签单权限。财务核算员负责每天对吧台收入进行复核。

第六十条  膳食部严格按收银员签章的账单制做菜品,保存账单的厨房联,不得有丢失现象,对菜品价格,菜名是否与实际相符认真检查,赠菜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名。

第六十一条  吧台保存餐饮账单的收款联,作为计算当天收入的依据,并与厨房联核对,防下出现无账单出菜现象。

第六十一条  服务员对账单中商品、菜品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出现划、退必须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点菜员对账单上菜品、商品划改进行监督,出现变动时签字证明。

第六节  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第六十二条  为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本公司实行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第六十三条  财务部设置一名稽核主管和一名稽核员,稽核主管负责对财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稽核;稽核员负责对吧台营业收入和采购报销单据进行稽核。稽核主管对稽核员的业务进行指导。

第六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稽核,应注意以下事项:

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公司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加本单位公章。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有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有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六十五条  记账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记账凭证内容是否与后附原始凭证相符。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第六十六条  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实体财务必须每月  日前将所有账簿登记完毕,公司总部财务于  日前登记完毕。

(二)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六)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七)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八)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九)明细账与总账是否相符,资产类、负债类核对金额。

(十)成本、费用、收入累计数与会计报表数是否相符。

(十一)应付工资、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的真实性。

第六十七条  吧台收入稽核,须注意下列事项:

稽查各吧台餐单、商品销售报表与厨房账单,各项收入有无少计、错计、迟计、漏计。

餐饮账单与厨房菜单是否一致。

吧台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各吧台库存商品盘点、核对及有无过期报损。

第六十八条  采购部报销时,先经稽核员核查市场购买单或验收单财务联与结算联,核对一致并签章后,出纳方可付款。

第六十九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五)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七十条  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七十二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七十三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七十四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附件: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招待及打折、退菜的管理办法

吧台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交接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一: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模化方向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下属实体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 凭证一般采用记帐凭证或收、付、转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图式。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记帐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划: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转。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附二: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实现货币资金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实体、部门。

  各实体负责人对本实体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公司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允许支付。实体货币资金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实体总经理,经实体总经理批准,在授权范围内可支付。

公司按以下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申请:公司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金额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

审批: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复核:由公司财务经理复核。

办理支付: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借款单办理支付,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七条  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工资、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及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必要的现金支出。

核定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为保证各店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各店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各店核定的库存现金最高限额如下:

公司:15000元

小银龙:5000元

天鹅湖:3000元

各店财务应严格执行此规定,公司财务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分别对店总、驻店财务负责人、出纳员处以200元、100元、200元的罚款。

(三)现金支出的规定

1、公司采购部正常的市内原材料采购,借支现金在20000元以下的,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请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办理;市外原材料采购30000元以内签批手续相同,超此标准,需报请董事长签批。

2、采购部除以上现金采购外,其他物品采购借款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

3、其他部门及各店的零星开支需预支现金,500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店总批准后,由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500—2000元增加公司总经理的签批;超2000元需报请董事长批准。经办人五天内必须凭发票办理必要的冲销入帐手续,五天内不报销者,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4、借款出差的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以返城车票时间为准)应及时到财务部报帐,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经办人若有欠款,财务部有权在当月的工资中扣回。

 5、前次借款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

 6、本公司职工非经董事长批准一律不准从财务上借款,否则给予店总、出纳和驻店会计主管各100元的罚款。

(四)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各店营业收入应当日送存开户银行,需向公司报帐的单位,于每周二、周五向公司报帐一次,每拖延一天,分别对店总及驻店负责人罚款50元。

各出纳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借公款,违者每次对其罚款100元。对各种临时性借款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清理,对超过6天(含6天)的临时借款每项每天罚款20元。

任何人借款必须填制公司统一印制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签批,同时签批人为担保人,有协助财务部执行规定的义务,如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销手续,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每次罚款20元。

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各帐户的余额,驻店财务负责人每月至少抽盘现金2—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出盘点报告于次月的2号之前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各店总,违者将对其罚款50—100元。

第八条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一)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

(二)对于1000元以上的支付业务应使用支票。

(三)为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支票和印鉴应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保管支票和财务专用章,主管会计保管私人印鉴。

(四)银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各帐户的余额,不准开空头支票,每开出一次空头支票,将对出纳人员罚款50元。

(五)为准确掌握银行存款的实际余额,出纳人员应及时地进行帐证、帐帐及帐单的核对。

(六)月末各主管会计应编制出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落实其真实性,对于调节不符款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于次月的6日前将银行余额调节表上报财务负责人,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附三:

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商品物资材料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核算质量,加强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对所有经营的存货一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由实体统一到公司总库领用的制度,价格核算上实行随行就市。原则上长途采购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由公司采购部制单员重新核定后拨入实体,商品价格原则上由公司采购部在原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加价5%后拨入各实体。

物料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仓库保管员、厨房核算员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写出盘点报告,资产会计负责监盘,对出现的账实不一致现象,要查找原因,当月处理完毕。

燃料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实体资产会计、保管及使用部门进行现场估算盘点。

水电表计量:月末(25日)结账前,由工程部负责抄各水电表数,并将结果报财务部门。

原材料管理规定:

领用:各实体在领用原材料时,必须做到数量准确,价格能随货同行,各实体原材料保管员、厨房人员验收时必须核对数量,对出现的误差及时更正,并当场签字认可,不准代签。

库存:公司采购部仓库和各实体的原材料,每月末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对冷库内原材料要清理到库外进行过称。公司采购部仓库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督,保证盘点表的真实正确,并与财务账面核对。如出现积压的原材料直接记入成本,而不再作为库存。

厨房各班组厨师长每周六晚和每月25日晚营业结束后要安排人对本班组现存原材料进行盘点,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盘。确保盘点正确。

厨房经理和厨师长要做好原材料的日常监督,对冷库、厨房内部仓库的钥匙要明确责任人,对出现的损失、变质由责任人赔偿,分管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高档原材料从总库领用后要特殊管理,如干货类要由保管人建立收发记录,发出要经过膳食经理的审批,收发记录要报实体财务存档管理。

海鲜池养殖员对贵重海鲜要建账管理,及时登记收发记录,收货时要有厨房经理或厨师长签字,发出数量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对出现的海鲜死亡及时冷藏或协调处理,每月资产会计要进行盘点,核对盈亏,各店海鲜池每月允许有500元的合理损耗,超过合理损耗要追究责任。

各实体财务在核算周、月饮食成本率时必须根据真实的原材料盘点表,不能随意变更、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严肃处理。

各实体膳食经理、厨师长、主配和保管人员要学习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做好成本预算并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做好监督控制。

商品管理规定:

公司商品实行协议采购制度,对没有采购协议的商品各实体一律不准销售。同时对两个月内滞销的商品,将不再销售。由采购部每月负责统计各实体滞销商品的种类、数量、金额及供应商,并通过财务部上报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退货后,由采购部商品保管员负责在10日内联系客户给予全部清退。

商品盘点:公司总库由公司资产会计每月监盘一次;各实体仓库每月由实体资产会计监盘,对库房内出现因商品过期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保管员负责赔偿并做违纪处理;吧台在售商品由财务稽核员不定期抽查,各商品员要对所保管商品的保质期及时检查,因个人原因而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由该商品员负责赔偿。

商品促销:各实体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商品销售政策推销。各实体吧台商品员及服务人员不允许擅自为客户推销商品,更不允许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如果发现上述事件,将对商品保管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当事人严肃处罚。

商品外借:各实体库房、吧台一律不准对内部员工外借商品,购买可以,但必须以现金结算,不准还商品。对于因外借商品而出现的后果,由商品保管员或收银员全部负责。吧台之间因货源不足需借用商品,须有收银员的亲自签名,由商品保管员办理调拨手续。

 

 

 

附四: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签字挂账规定。

〔一)各单位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各实体财务部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经实体负责同人签字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二)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员,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三)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签字除执行第(一)条规定外;必须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账,即要停止签字。实体财务要以书面的形式将拟停止挂帐的单位当天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及时通知到各实体,各实体接到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即时通知各消费吧台,对未按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按违纪处理。若属信息传达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实体财务负责人全额赔偿,并做违纪处理。

(四)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确要签字,实体要按以上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以签字挂账。若违反规定处罚措施同第(一)条。

(五)个人一律不允许签字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有特殊情况,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合同)的;遇有这种情况,必须由餐厅经理(营销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挂帐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其他人无权担保挂帐。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催收

应收账款由各实体负责催收,实体负责人本实体应收账款负总的责任,实体财务部安排催收人员。

一个单位同时在几个实体挂账的,由挂账金额大的实体催收。

催收时间遵循两个标准,时间标准为每两个月催收一次,金额标准为每个单位挂账超过5000元时,本次即要催收。

催收人员应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收回的款项做好标记,并在回单位后与出纳员办好款项交接手续,未能收回的款项要详细注明原因,经三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果结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发现空头后,将退回原经办人员自行催要,时间定为10天,10天后重新转作外欠帐管理。

第四条  应收帐款账单及传递的管理

(一)各吧台核算员对签字账单的合规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字单位是否与本公司协议挂账,签字人是否协议规定的人员,字迹是否属实、清楚,金额是否正确。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核算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二)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规性、真实性负审核责任,若经往来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存在(一)中所述瑕疵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三)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于每月29日上午10点前把当月的应收帐款明细表(与当月资产负债表应收帐款余额核对无误后,以表格形式打印一式两份)报公司往来帐款会计处;待汇总后上报总经理。

(四)吧台之间帐单传递:当班收银员必须做好帐单的传递工作,不得延误。若出现因传递不及时造成漏结账现象,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五)往来财款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

(六)公司财务部要每两个月对各实体签字挂账的单位消费、结算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汇总到每月的经营分析报告中,作为经营分析会的一个重要问题进行集体讨论,从而决定是否允许以后继续签字挂账消费。

 

 

附五:

应付帐款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挂帐规定

(一)采购员根据所购物品(原材料、物料用品、库存商品等)填写购货单,仓库或厨房保管员(核算员)验收入库后制出验收单,验收单一式四联,一联保管留存并据以登记保管账,其余三联交采购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签字后由主管会计传采购部两联,一联由采购部留存,另一联由采购员交客户,第四联验收单交往来款会计处挂帐。

(二)往来帐款会计将交来的原材料、物料和商品验收单,及时作凭证挂帐。

(三)往来款会计监督购货单与验收单一致,对于未能及时结算的客户,往来款会计应在月末将有关单据暂估价入账,待有关手续到位后再调整账目。

第二条  对帐规定

(一)往来帐款会计应熟悉客户,随时掌握客户余额。

(二)每季必须与全部客户对帐一次,对于进货次数较多的每月对账一次,对不符者一定要查出原因进行调整。

(三)往来账欢会计在每月  日前记账完毕,15日前与总账会计核对,月末余额一致。

第三条  结算规定

(一)每周星期五对外结算付款,每周四上午10:00前制出客户欠款金额一览表,报总经理批示。

(二)根据总经理批示,制出允付账款一览表,由财务经理复核后,转出纳处据以付款。

(三)付款完毕后制付款明细表,上报总经理,并根据付款单做记账凭证。

 

 

 

附六: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每月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预留5%的残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划分标准及折旧年限:

(一)房屋及建筑物分类

1、房屋

营业用房     30年     非营业用房     35年      简易房    5年

注:非营业用房指不与营业用房连成一体的办公室、职工宿舍、招待所、职工食堂、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等。

2、建筑物

包括;水塔、蓄水池、水井、油罐、停车场、园林设施、围墙、室外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建筑物折旧年限统一规定为15年。

(二)机器设备分类

l、供电系统设备        15年   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拒、发电机、充电机等。

2、供热系统设备        11年   包括:热水锅炉、热气锅炉、烤炉、管道等。

3、小锅炉               5年   

4、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10年   包括:制冷机(组)、冷却塔等。

5、通讯设备             5年   其中内部呼叫器、手机  3年      

6、洗涤设备             5年   包括:洗衣机、干(湿)洗机、平烫机等。

7、维修设备            10年   

8、厨房机具设备         5年   包括:冰箱、冷柜、洗碗机、饺于机、和面机等。

9、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   6年   包括:计算机、终端收款机(带电脑)等。

10、电梯               10年

11、相片冲印设备        8年

12、复印、打字设备      3年

13、其他机器设备       10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分类

1、大型客车(33座以上) 8年    30万公里

2、中型客车(32座以下) 8年    30万公里

3、小轿车               5年    20万公里

4、行李车               7年    30万公里

5、货车                12年    50万公里

6、摩托车               5年     5万公里

(四)家具设备分类

1、营业用家具       5—10年     包括:床、沙发、写字台、会议桌、餐桌、橱柜、柜台、货架、美容设备、卫生设备等。

2、办公用设备          10年

(五)地毯分类

1、纯毛地毯             5年

2、混织地毯             3年

3、化纤地毯             3年               

(六)电器及影视设备分类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10年

2、音响设备             5年

3、电视机               5年                   

4、电冰箱               5年

5、空调器

柜式             5年                

窗式             3年

6、电影放影机          10年

7、照相机              10年                             

8、其他电器设备         5年

(七)文体误乐设备分类                          

1、高级乐器            10年  包括:钢琴、手风琴、风琴、电子琴、高级管弦乐器等。

2、游乐场设备           5年                      

3、健身房设备           5年

(八)其他设备分类                          

1、工艺摆设            10年  包括,高级屏风、高级工艺品

2、消防设备             6年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固定资产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类别、数量、规格、型号等,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

固定资产经验收核对无误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使用部门留存,并据以填写本部门的资产清单,第二联为实体财务联,第三联为公司财务联,第四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办理报销手续。

使用部门验收固定资后,由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及时签定财产管理责任书。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账簿设置

(一)公司和实体主管会计设置固定资产总账;资产会计按类别设置明细账,按类别、品名、购入时间设置台账。台账应详细登记固定资产品名、原值、折旧年限、残值、已提折旧等内容。

(二)使用部门建立部门资产清单,并按使用管理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责任明确到人。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

公司内部实体之间的固定资产相互调拨,必须经过部门办理如下调拨手续。

(一)由使用部门一式四份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由公司财务、实体财务、调出、调入部门各一份·

(二)固定资产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核算员在调拨单上签字。

(三)财务部有关人员在调拨单上签章。

(四)固定资产调出、调入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

(五)财务及调入、调出部门分别变更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第八条  固定资产出售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一)公司财务与使用部门共同填写“固定资产转让销售审批单”说明转让的原因,建议价格及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已使用年限等项内容。

(二)由工程部有关技术人员签署意见。

(三)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未经上述程序,一律不得转让固定资产。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固定资产报废首先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列明固定资产的报废原因及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等基本情况。

(二)工程部经理或有关技术人员签署意见。

(三)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四)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有残余价值一律转入废料仓库进行实物管理。

(五)同时财务部门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同时在有关帐表上减少固定资产数量。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

(一)固定资产清查的组织和方法: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工程部一块进行。每季应对帐目核对一次,每年年终决算前对所有的固定资产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盘点一次。

(二)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各部门无权自行处理。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写出处理意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及时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处理。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和除累计折旧,变价收人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损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季末盘点:每季末由实体财产会计和公司财产会计要亲自到各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办理财产管理责任书的签字手续。

 

【篇10】会计制度

  1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

  对会计工作的内部牵制,往往采用职务分管的控制方法,以达到互相牵制、互相稽核、验证的目的,这种方法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是长期从事某一职务,往往会产生“麻木不仁”、“相互串通”、“死气沉沉”等缺点。为克服这些缺点,一般采用职务轮换的方法。

  2降低小企业税收风险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加重了对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由于国家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共综合会计制度本身存在许多会计职业性判断和选择,税务机关在纳税检查时,不仅要依据国家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共综合会计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依据企业经过判断和选择后确定的企业内部制度。

  3适应会计改革、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需要

  会计规范即会计工作应遵守的规矩。它是处理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的准绳。从我国会计改革的方向看,在会计理论、会计规范、会计教育等方面,根据自身的国情结合国际惯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现代化制度要求的会计法规体系。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能使会计规范成为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通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宏观指导性与微观操作性相结合的有机统一体。

  4适应现时代会计电算化的需要

  会计电算化是企业会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企业走向市场、宏观调控的加强和各项会计改革措施的逐步展开,对会计快捷、准确地提供各种信息的需要日益迫切,会计电算化的全面推进势在必行。而会计电算化的正常运作,则完全有赖于一套完整、便于操作的程序,有赖于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则操作。

【篇11】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根据财政部的财会〔2011〕17号文件,该制度从2013年1月1日废止。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如何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本文书(表)已实行“免填单”服务:即纳税人可以不填写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填写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

  第一条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

  第二条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

  第三条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

  第三条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移交人经管的各种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凡在电脑系统中操作的要对其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4、会计人员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门经理指定人员监交,部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监交。

  5、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支票。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使用规定:

  1、必须凭公司规定的符合手续的合法凭证收支现金,禁止白条抵库;对违反规定、字迹不清的单据,出纳有权拒绝支付;

  2、出纳支付现金后,收款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3、出纳收到的每一笔现金,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开具现金收据;

  现金收据中必须注明以下要素:缴款人或单位、缴款日期、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缴款内容、缴款人签名、出纳签名等;

  4、不准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条现金核算与盘点:

  1、出纳应当逐笔记摘“现金日记账”。

  2、每日业务终了,应及时结算现金余额,并按面值分别清点数量,盘出实存现金,与现金账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

  3、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现金出纳定期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有权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对现金进行抽盘。对现金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经查明盘盈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原因不明则由过失人赔偿。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经会计人员审核符合公司支付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银行存款支付依据。同时按原始凭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流水账。

  2、业务终了当日,出纳人员应及时结出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核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余额。若与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有差异,应立即核对查明原因,不允许将带有问题的余额转入第二天;

  3、银行存款流水账、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定期核对,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每月初,出纳人员应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主管人员负责核对。

  5、除公司规定的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之外,不得另行开设账户。确属需要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6、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在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出纳签发支票,必须经主管同意,支票填写要素必须齐全;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支票交给其它单位代为签发;

  3、公司收到转帐支票,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制进帐单,根据情况送缴开户银行或出票人开户行办理托收。资金未进帐,不得发货。

  4、建立支票登记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超过期限应及时核对和清查。

  5、出纳应妥善保管未签发的支票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

  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印章必须分处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第二条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各类印章,不得乱用错用。

  第三条印章保管人员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核实内容,审核无误后送总经理审阅方可登记盖章。印鉴外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进行登记,注明用途。

  第四条各类印章,不用时应上锁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财务专业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五章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申请审批及归还手续:借款人根据公司规定或计划填写“借款单”,申请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出纳审核付款。

  第二条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财务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私自使用备用金或扩大范围和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人员处50元以上罚款。第四条除公司规定部门使用的固定性备用金外,商品采购完成后5天内须到财务报账,根据正规发票数额多退少补。

  第五条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未归还,每逾期一天按3﹪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部门经理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在借款人拒不归还情况下(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直接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对备用金每月盘点,对于备用金盘点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章费用开支管理

  一、人工费用管理

  第一条人工费包括所有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奖金、加班工资、补贴工资等支出。根据核定的基本工资、考勤情况及各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计算应付工资,报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条考勤规定:考勤由专人负责记录,将出勤情况分迟到、旷工、病假、事假等如实记录。(其中,公司每日晨会开始未到视为迟到,晨会结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未经领导批准的请假视为旷工。)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外凡需加班的,须填报加班申请表一式两份,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无加班申请表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考勤人员每月2号将审核无误的考勤表上报财务部并张贴。

  第三条工资计算标准:日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准计算,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月应出勤天”计算日工资。迟到、旷工、请假等按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8-10日,财务部应及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本人,并完善发放手续。发给公司员工的工资、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为经费支出依据。

  二、差旅费用的预支和报销依照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它费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办公用品及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电子产品的购买和维修,须制定购买和维修保养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经理审批。

  第二条公司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和违规经济损失依照用车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水电,租赁费等,根据合同价款,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入帐。

  第七章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

  第二条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

  第三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第四条各项当月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账逾期现象。

  第五条对于手续或填写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支的费用项目,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据相关项目规定进行报支。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12】会计制度

  1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性质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综合性是由会计在管理中的作用决定的。因为它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制度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处理各种业务(尤其是会计业务)时,都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从企业内部控制角度看,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主体,会计制度必须全面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尤其是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必须满足内部控制的要求。同时,会计工作又具有特定的技术要求,各种会计规范都是以会计技术为基础建立的,这源于会计技术的可选择性。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为直接约束会计系统运行的规范,具有系统的技术思想,比如要对会计分工中的牵制技术以及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技术做出明确说明。可见,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综合了会计管理、会计技术、内部控制等内容,是一个综合性规范。

  2内部会计制度是企业的一种经济政策

  根据企业发展理论,企业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会采用不同的经济政策,即使在同一发展时期中,面对不同的市场也会选择不同的经济政策。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着决策支持作用,为经济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它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像企业经济政策那样有较频繁的变动,但会计制度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也可以配合不同的经济政策进行。会计系统为企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信息支持,内部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可用性,它们都属于企业经济政策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3内部会计制度是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

  从我国会计制度的变迁看,目前是政府享有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制定权,经营者享有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制定的,其内容不得超越国家统一会计法规允许的范围。这实际上决定了内部会计制度的内容是在限定条件下的选择,其属于经营者享有的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

  4内部会计制度是一种“私有物品”

  “私有物品”与“公共物品”是相对应的概念,“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每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他人消费的减少,而“私有物品”则是由特定个体垄断和拥有的。内部会计制度是特定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在国家统一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量身订做”的,只适用于本企业,别的企业不能照搬照抄,如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企业。另外,制度的实施会产生特定的经济后果,不同的企业只能使用适应本企业特点的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内部会计制度具有“私有物品”的性质,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5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地位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地位是指其在会计规范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会计规范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几乎包括一切对会计运行有影响的要求,这些要求不仅直接约束会计行为,也可以约束会计人员、会计内部的监控机制等。因此,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会计规范,如:按其形成和来源方式,可分为实践中自发形成的规范和人们通过一定形式制定的规范;按其制约方式,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内化性规范、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规范等。会计规范作为会计行为的标准,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也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它对企业会计工作应达到的标准及应采用的方法、技术和程序等都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企业会计工作应该遵守这些规定,而且这些规定最直接地约束或指导企业的会计实务。所以,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会计规范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由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企业自身制定的,因此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能否列入法规体系就有两种认识。一种是,从法规制定的权限看,立法权的最低机关是省人大和省政府以及经国家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市政府,其他机关均没有立法权,因此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具备法规的身份,不能列入会计法规规范。

【篇13】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和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 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八条 流动资产的性质和范围: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的管理。

  10.1 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终了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回收货款。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0.2严格控制预付货款,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付款,不准预付。要切实做到根据生产需要和资金情况确定采购批量。对其它应收款做到往来清晰并及时清收。

  10.3 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

  第十一条 存货管理制度:

  11.1 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包装物、低植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11.2 存货的计价原则:采用实际成本法。

  11.2.1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及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10.2.2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11.2.3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11.2.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11.2.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做为实际成本,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11.2.6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入账。

  11.3 领用、发出和结存的计价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领用、发出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材料成本。

  11. 4 清查、盘点及处理原则:存货至少应当每会计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期间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及时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11.5 存货的期末计价:存货在期末时应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就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折旧的计提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0—5%确定。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理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提出申请报废、停用、封存、改良、维修等手段,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16.1 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预算项目进行,不得擅自购置增加固定资产。

  16.2 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固定资产必须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性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写出报废原因的报告书,报有关领导批准,办理报废转帐手续。

  16.3 固定资产管理。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部门费用,根据实际,规定一次支出金额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或预提。

  16.4 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实相符,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19.1 投资者做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用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价。

  19.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19.3自行开发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申请登记费等费用支出计价

  19.4接受捐赠的按照所付单据的金额入帐,如果无法取得单据,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即重置成本计价入账。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从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残值。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20.1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则确定。

  20.2法律无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

  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20.3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二十一条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计价与摊销:

  22.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收集,开始在生产经营当月起分三年摊销。

  22.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数额较大,并受益期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支出费用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22.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其摊销方法应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 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成本和费用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使公司保持成本领先地位。

  第二十四条 成本费用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财务部、车间二级核算,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第二十五条 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费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6.1 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26.2 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半成品,按月初的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算出该种完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七条 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计算,摊入成本的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成本费用的汇集、分配和计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末无余额。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第七章 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三十条 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30.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30.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包装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业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 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没有保留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第三十二条 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

  32.1 交款提货销售,指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32.2 预收货款销售,以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是确认收入的实现。

  32.3 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不管款项是否收到,确认收入的实现。

  32.4 其他方式,以发出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已提供,将发票、帐单交给买方,并取得收入索取凭证时确认。

  第三十三条 利润的构成及其核算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 营业外支出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第三十五条 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利润由公司财务按规定进行统一分配,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B提取任意盈余公积。C其他按规定应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告

  第三十六条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报表种类及格式上报,月、季主要报表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财务报告编制要求

  38.1 公司财务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帐簿记录编制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各种钩稽关系衔接。

  38.2 报表及说明要报送及时,印章齐全,书写认真。

  38.3 公司将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不断提高报表质量,适应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经营管理工作。

  38.4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送时间。公司财务部于次月15日前报出财务报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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