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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六篇

时间:2021-10-17 自查自纠报告 点击: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XX〕73号)文件精神,工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深入工业企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30户规模企业,正常生产25户,停产企业4户(供热公司、XXX公司2户为季节性生产企业;金牧伟业公司因安全隐患正在整改未投入生产;长兴公司生产线停产,以贸易形势经营企业),撤资注销1户(凯源绒毛制品有限公司)。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武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县工信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按排,成立了工信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工信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赴企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把握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规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了重点企业稳控台账和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台帐,及时跟踪掌握欠薪隐患。专项检查期间,25户生产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下半年,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工信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加强对用人工业项目、工业企业的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有效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第二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6﹞46号)精神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人社明电﹝2018﹞6号)要求,市委党工委、市委管委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由园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市委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市委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了市委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委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委财政、规建、安监、公安、经发、社保、卫计、经合、党群、教文体、商务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梳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和安排部署,初步形成了园区管委会总负责,各成员单位按行业负责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办发〔2017〕44号)要求,2017年园区管委会规建、公安、社保、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国有集团等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查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务工人员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详细掌握项目投资和承包、招用农民工、支付工资、办理相关手续、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及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检查组成员单位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各自职能,分类采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提交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监控,约谈整改,动态跟踪,努力把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确立责任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市委管委会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年度考核,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同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园区各部门承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直接与园区各部门的绩效工资挂钩,园区管委会按照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形成台账,确保以考核作为督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力手段。四是提升督查频次,加大问责力度。市委在2017年下半年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年度督查制度,在实施定期督查的基础上,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的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由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由园区管委会组织调查相关情况后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确保以督查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通过这一举措,推动管委会、我省和国务院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五是建立协调机制,畅通协作网络。市于2017年4月下发《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17〕17号),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有力落实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履责能力,同时对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加强了规建局、公共资源交易分局、安监局及社保局之间的协作联动,以“无欠薪证明”开具作为有效手段,市委综合执法局全年审核开具“无欠薪”证明共计167份,其中协查147份,主查20份,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准入门槛。针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欠薪”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从源头上进行遏制和把控,确保协调机制发挥应有作用,协作网络运行顺畅良好。

  (二)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市委建立健全了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构筑起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检查制度。由市委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检查,主要针对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抽查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情况,对不予落实相关规定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不予整改的,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垫付及清偿责任制度。市委规建局按照《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17〕17号),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力度,明确了垫付和清偿责任主体,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及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进一步降低了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给农民工工资支付所带来的风险,从根源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严格要求园区用人单位运用“一卡通”云平台系统,敦促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实现劳动者通过手机或银行卡刷卡考勤,实现用工单位通过第三方银行代发工资,实现对劳动者出勤及工资发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劳动用工动态管理。截止目前,督促人单位尽快落实“一卡通”管理制度,对执行不力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17〕第1号),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浮动缴费,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拖欠工资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017年,园区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建立完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垫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或路途费,避免因工资拖欠严重影响农民工正常生活。2017年尚未支取该笔款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五是建立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根据《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因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无理抗拒、阻挠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五种情况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在范围内予以公布,同时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设定A级、B级和C级,并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欠薪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在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升级年审、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在园区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四是强化监察执法,健全监察制度。按照《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试行)》、《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局、规建局、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及各园区管委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恶意欠薪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加大了惩治力度。七是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应急管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根据《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欠薪突发事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相关单位将第一时间派专人赶赴现场做好维稳工作,并按各自职责及时处置,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问题激化升级。八是加强基层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根据《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格管理体系。主动适应园区管理机构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初步构建由园区管委会、执法局、各部门联动的三级管理机构组成的分级负责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织密监管网络,全方位监控园区所有建设项目,全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在人员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车辆配备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九是全面落实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在园区各施工单位建立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要求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欠薪预警等级、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内容张贴在公示栏上,并在项目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目前,已向建筑施工工地下发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对企业按照评定等级进行贴牌公示。依据《市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将企业欠薪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每月报送园区规建局,由园区规建局进行考评。对评级良好的单位和企业,在园区范围内评优评先、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对评级一般的单位和企业,给予通报批评、不得享受建设领域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评级较差的单位和企业,给予相应惩处措施。十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制度。为加强园区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管理,规范业主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业主支付担保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试行担保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园区规建部门全面落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要求,并要求园区工程建筑领域所有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一是有力处置欠薪案件,提高欠薪案件结案率。2017年,市委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2起,涉及农民工998人,结案22起,案件办结率达100%。各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协调处理66件欠薪事件,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零欠薪,努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妥善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推进,尽量将突发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2017年市委共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事件32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及园区综合执法局对突发性事件做到了及时稳控,2017年市委未发生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也未因欠薪引起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在化解突发状况方面,进一步防止舆论发酵,依法妥善处理,形成了一定的工作经验。2017年依法打击处理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人员5名,依法打击缠访、闹访案件1起,进一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转包、分包问题严重,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界定难、查处难。

  二是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不按程序进行投诉,喜欢用上访的形式解决问题。

  三是部分工人和包工头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增加了案件调处难度。

  四是实名制“一卡通”管理工作推行缓慢。用人单位因循守旧,对其存在抵触情绪;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较低,认为银行卡的办理及使用手续繁多,怕给自身造成困扰。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委将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形成“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工作常态。

  (一)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加大力度推广《市劳动者维权手册》,向园区各领域用工单位广泛发放,进一步教育引导建设方和用工方自觉依法依规行事,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按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面。

  (二)抓好排查整治。以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强化工程款、劳务费分账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的排查落实工作;督促用工单位建立完善工资台账、职工花名册等,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同时加大力度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协调相关部门对有拖欠问题的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三)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探索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及“银行保函”等缴纳方式,并逐步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范围向多个领域延伸。

  (四)狠抓打击防范。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特别对瞒报拖欠、克扣工资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造成恶劣影响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由规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五)完善“黑名单”惩戒制度。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分片区、分行业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分行业按照法规、政策依据,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受限、处处受限,有效震慑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

  (六)完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和完善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加快对园区所有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欠薪预警评级并予以公示,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领域欠薪预警公示栏考评细则》进行处理;继续落实和完善劳动者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实名制一卡通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逐步要求园区所有用工单位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继续落实行政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制作案卷并进行移交,减少处理周期;继续落实应急处置和报告机制,完善《市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急预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七)创新监管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结合,在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融入其中,对于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积极敦促其限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在企业准入和项目复工方面予以限制,通过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到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三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xxxx年,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xxxxx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检查梳理辖区内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施工单位或施工项目,及时处理遗留问题,经仔细排查,辖区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或施工项目。自检自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深入细致抓落实 我区成立了“xxxx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由区政府领导牵头,人社、住建、信访、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xxxxx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政策及文件,制定我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协调解决我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事项。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二、加大监察力度,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 一是积极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做到“来人有接待、投诉有登记、案件有处理、处理有回复”,形成了“有诉必接、有案必调、有欠必追”的工作机制。同时完善调解方法,拓宽调解渠道,  真正把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社会保险缴纳、休息休假、加班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用工信息动态,全年共计开展xxxx次专项检查行动,规范辖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三是对辖区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用工资料进行收集备份。四是加大了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的覆盖范围,全年累计巡查xxx次,覆盖劳动者人数xxxx人。

 全年向用人单位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xxx份,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份,共受理调解劳动纠纷xxx起,涉及农民工人数xxx人,涉及工资xxxx万元; 三、加强法律宣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 一是在开展“两网化”信息采集的同时,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制并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单、农民工维权手册、禁止使用童工手册等宣传资料xxx余份;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制作了“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各xxxx份,向辖区的用工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合同文本xxx份,现场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 一是严把缴存关,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均严格要求按制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严把预防关,对所有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项目,均要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按规范程序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三是严把发放关,对建筑企业支取发放农民工工资进行实地审查与监督,确保工资能发到农民工手中。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清欠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xxxxxxxx领导关于做好xxxx年年底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xxxx区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一是对辖区建筑行业全覆盖的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欠薪隐患,形成了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做到了心中有数,定期进行风险研判,制定应急措施; 二是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款,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对资金周转困难的采取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法化解欠薪问题。xxxx年度我区建筑领域共使用农民工xx人,工人工资xx万元,其中通过清欠,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万元,涉及农民工xx人,涉及项目xx处,截止目前农民工全部已返乡,工资已结清。

 xx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加强自身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督促用人单位发放拖欠的工资,确保了劳动者劳有所得,平息了事态,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了社会稳定,为建设安康富美的xxxx保驾护航。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从xx年开始,xxxx区将对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拨付人工费至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落实深化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深入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辖区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在用工前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建筑劳务实名制”考勤银行卡、具备刷卡条件。同时要求施工企业通过“建筑劳务实名制”平台上传用工数据,以便动态掌握各建设项目的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

 (三)及时查处拖欠工资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在法定时限内加快查处,开辟“绿色通道”,快速有效进行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作制度,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的威慑作用。

 

第四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市XX局:

  根据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准备工作的通知》(XXXX函〔2018〕73号)精神,我XX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XXXX部门牵头,XX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XX域、重点项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常态化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至今,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XX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XX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XX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XX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建立了以分管副XX长为召集人,XX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XX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XX政府分管领导认真督促落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工作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XX市XXXX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切实筑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2.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常抓不懈。一是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发布权威招聘动态信息,搭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二是组织XX、工商、司法、住建等部门利用专题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维权日、大型人才招聘会、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2千多本。三是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召集住建、水务、交通等领域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参加,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3.加强巡查力度,保障工人工资支付。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XX迅速反应、积极行动,一是开展了辖XX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由XX牵头,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我XX20个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资料台账按照检查表进行认真对照,查漏补缺,该20个项目大部分已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办理保函,工人花名册、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台账已基本完善。二是认真开展劳动者维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投诉,确保群众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2017年,全XX共受理投诉举报登记22宗,办结22宗,为22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200多万元。三是加强网络监管处置和欠薪纠纷排查调处。XX宣传、维稳、XX、司法等部门设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随时回复、协调处理网络劳动纠纷投诉。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及网络问政等案件53宗,涉及约100人次,办结53宗,办结率100%,其中受理网上信访16宗,群众来访17宗,网络问政16宗,民生热线4宗,每宗案件均能落实,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做的“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不断强化XX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案件查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执法措施的基础上,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范围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扩展延伸,切实将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构筑起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解决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有关要求,2017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户2039万元,清退保证金10户1328万元,账户累计余额3316万元。XX财政专项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200万元,专门用于讨薪群体性事件当中支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和返乡路途费。二是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和社会通报制度。按照XX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分片XX、分行业建立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公布管理规范、无欠薪等违法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管理松懈、欠薪事件多发的“黑榜”用人单位,有效震慑了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同时,制定了《XXXX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三是启动实施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2018年4月,我XX选派工作人员到东莞市、乳源瑶族自治县、XX碧桂园天玺湾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学习交流,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建立工人花名册、建筑业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台账,部分企业已落实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转发执行《XX省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XX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套制定了《XX市XX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多点发力,形成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合力。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市XXXX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XX部门设立了值班电话,劳动监察大队领导和案件主办监察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XX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在7月18日市督查组检查我XX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仍然检查出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施工企业按照分账管理要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仍有企业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人工资,没有银行流水账单,仍以现金方式支付工人工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对银行卡转账不相信或不习惯,统一办理银行卡支付工资存在一定难度。二是用工流动性比较大,对于用工管理存在难以监管,由于建筑项目的工人工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仍延用惯例以执行一定工作量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工资,以银行代发工人工资则工人需缴纳工资个税导致工人严重排斥等原因,导致施工项目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人工资推行难度大。三是部分业主管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视不够,开展此项工作主动性不强,仍然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形成部门协作配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综合治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XX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XX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以下4项关键性措施,全力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强化宣传培训及日常检查,营造工作氛围。一是利用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培训会,与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主管局联合,扩大宣传和培训,召开现场会、举行培训班2期以上。二是按照检查要求及细则,加强对我XX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项目属性为分类,与水务、交通、国土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务必完善每个项目的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基础资料。

  2.强化巡查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次以上,检查各类施工领域项目100家次以上,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切实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农民工劳资纠纷激化造成上访甚至不安全责任事故。

  3.强化工作责任,抓好案件处理。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让群众举报投诉进得来、有人管,杜绝投诉不畅或答复不周引发上访的问题。强化案件办理责任,落实案件办理公示制度,重大疑难复杂集体案件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投诉群众的满意度。加大恶意欠薪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建立移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衔接与沟通,甄别案件的不同情况,该移送的依法移送,该司法审理的协调法院受理,合理分流案件出口,确保案件受理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4.强化“两网化”管理,规范保证金缴退。对社XX、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平台运行和协管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将日常巡查、劳资纠纷调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向社XX、乡镇延伸,切实形成监察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政策收缴和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第六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6﹞46号)精神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人社明电﹝2018﹞6号)要求,市委党工委、市委管委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由园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市委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市委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了市委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委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委财政、规建、安监、公安、经发、社保、卫计、经合、党群、教文体、商务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梳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和安排部署,初步形成了园区管委会总负责,各成员单位按行业负责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办发〔2017〕44号)要求,2017年园区管委会规建、公安、社保、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国有集团等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查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务工人员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详细掌握项目投资和承包、招用农民工、支付工资、办理相关手续、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及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检查组成员单位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各自职能,分类采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提交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监控,约谈整改,动态跟踪,努力把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确立责任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市委管委会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年度考核,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同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园区各部门承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直接与园区各部门的绩效工资挂钩,园区管委会按照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形成台账,确保以考核作为督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力手段。四是提升督查频次,加大问责力度。市委在2017年下半年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年度督查制度,在实施定期督查的基础上,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的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由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由园区管委会组织调查相关情况后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确保以督查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通过这一举措,推动管委会、我省和国务院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五是建立协调机制,畅通协作网络。市于2017年4月下发《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17〕17号),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有力落实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履责能力,同时对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加强了规建局、公共资源交易分局、安监局及社保局之间的协作联动,以“无欠薪证明”开具作为有效手段,市委综合执法局全年审核开具“无欠薪”证明共计167份,其中协查147份,主查20份,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准入门槛。针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欠薪”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从源头上进行遏制和把控,确保协调机制发挥应有作用,协作网络运行顺畅良好。
(二)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市委建立健全了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构筑起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检查制度。由市委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检查,主要针对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抽查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情况,对不予落实相关规定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不予整改的,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垫付及清偿责任制度。市委规建局按照《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17〕17号),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力度,明确了垫付和清偿责任主体,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及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进一步降低了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给农民工工资支付所带来的风险,从根源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严格要求园区用人单位运用“一卡通”云平台系统,敦促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实现劳动者通过手机或银行卡刷卡考勤,实现用工单位通过第三方银行代发工资,实现对劳动者出勤及工资发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劳动用工动态管理。截止目前,督促人单位尽快落实“一卡通”管理制度,对执行不力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17〕第1号),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浮动缴费,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拖欠工资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017年,园区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建立完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垫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或路途费,避免因工资拖欠严重影响农民工正常生活。2017年尚未支取该笔款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五是建立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根据《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因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无理抗拒、阻挠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五种情况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在范围内予以公布,同时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设定A级、B级和C级,并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欠薪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在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升级年审、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在园区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四是强化监察执法,健全监察制度。按照《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试行)》、《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局、规建局、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及各园区管委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恶意欠薪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加大了惩治力度。七是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应急管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根据《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欠薪突发事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相关单位将第一时间派专人赶赴现场做好维稳工作,并按各自职责及时处置,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问题激化升级。八是加强基层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根据《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格管理体系。主动适应园区管理机构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初步构建由园区管委会、执法局、各部门联动的三级管理机构组成的分级负责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织密监管网络,全方位监控园区所有建设项目,全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在人员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车辆配备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九是全面落实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在园区各施工单位建立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要求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欠薪预警等级、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内容张贴在公示栏上,并在项目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目前,已向建筑施工工地下发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对企业按照评定等级进行贴牌公示。依据《市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将企业欠薪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每月报送园区规建局,由园区规建局进行考评。对评级良好的单位和企业,在园区范围内评优评先、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对评级一般的单位和企业,给予通报批评、不得享受建设领域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评级较差的单位和企业,给予相应惩处措施。十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制度。为加强园区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管理,规范业主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业主支付担保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试行担保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园区规建部门全面落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要求,并要求园区工程建筑领域所有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一是有力处置欠薪案件,提高欠薪案件结案率。2017年,市委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2起,涉及农民工998人,结案22起,案件办结率达100%。各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协调处理66件欠薪事件,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零欠薪,努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妥善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推进,尽量将突发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2017年市委共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事件32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及园区综合执法局对突发性事件做到了及时稳控,2017年市委未发生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也未因欠薪引起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在化解突发状况方面,进一步防止舆论发酵,依法妥善处理,形成了一定的工作经验。2017年依法打击处理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人员5名,依法打击缠访、闹访案件1起,进一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转包、分包问题严重,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界定难、查处难。
二是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不按程序进行投诉,喜欢用上访的形式解决问题。
三是部分工人和包工头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增加了案件调处难度。
四是实名制“一卡通”管理工作推行缓慢。用人单位因循守旧,对其存在抵触情绪;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较低,认为银行卡的办理及使用手续繁多,怕给自身造成困扰。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委将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形成“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工作常态。
(一)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加大力度推广《市劳动者维权手册》,向园区各领域用工单位广泛发放,进一步教育引导建设方和用工方自觉依法依规行事,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按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面。
(二)抓好排查整治。以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强化工程款、劳务费分账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的排查落实工作;督促用工单位建立完善工资台账、职工花名册等,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同时加大力度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协调相关部门对有拖欠问题的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三)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探索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及“银行保函”等缴纳方式,并逐步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范围向多个领域延伸。
(四)狠抓打击防范。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特别对瞒报拖欠、克扣工资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造成恶劣影响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由规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五)完善“黑名单”惩戒制度。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分片区、分行业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分行业按照法规、政策依据,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受限、处处受限,有效震慑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
(六)完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和完善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加快对园区所有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欠薪预警评级并予以公示,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领域欠薪预警公示栏考评细则》进行处理;继续落实和完善劳动者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实名制一卡通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逐步要求园区所有用工单位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继续落实行政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制作案卷并进行移交,减少处理周期;继续落实应急处置和报告机制,完善《市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急预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七)创新监管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结合,在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融入其中,对于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积极敦促其限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在企业准入和项目复工方面予以限制,通过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到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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