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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考核办法范文(通用20篇)

时间:2021-10-23 其他范文 点击:

方法是汉语中常用的一个词,意思是“ldquo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rdquo,如今,它也指的是一种通过申请编写的规范性公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监理考核办法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篇一】监理考核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2020年度区县和市级部门考核办法》(湖委发〔2020〕17号)和《市直机关单位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湖直党〔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委市政府《2020年度区县和市级部门考核办法》明确的74个市级单位。

  二、考核方法

  (一)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

  考核得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日常考核。占75%权重,采取“见初心”智管系统考核与工作督查、平时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二是满意度测评。占25%权重,主要结合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机关党建述职等形式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参考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指标表》(附件)。

  (二)组织关系不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

  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的,由市国资委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关系不在机关工委的垂直管理类单位考评主要根据民主测评和平时掌握情况为主进行。

  三、结果运用

  机关党建年度考评得分报市考核办,并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日常考核

(1.5分)

1.领导重视,严格落实《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年度不少于2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情况,通报1次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0.1分)

“见初心”智管系统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抓好全市党的政治建设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建设,中心组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集体研讨,中心组成员有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积极组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严格落实双月集中学习制度;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1次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机关党组织每半年分析研判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带头上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0.2分)

查阅有关资料

3.扎实推进效能机关、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五双”示范单位、“特色、示范”标准化党支部等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市委《若干意见》和《湖州市建设“模范机关”工作贯标导引》。每月召开支委会和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年组织1次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和1次支部书记述职、1次党费使用情况公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年度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不少于4次。(0.5分)

“见初心”智管系统与督查验收相结合

4.紧密结合全市深化“三服务”、奋战“五个年”活动和“争先创优”行动,开展“三强三服务我先上”比拼行动,组织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有力有序,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好。落实“双联系双报到”制度,推进“红色联盟”结对,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发挥党带群团组织作用,推动“争先创优”行动有成效,积极参与“青领计划”提升行动等。(0.6分)

日常掌握为主

5.注重创新党建工作,有特色做法,信息宣传好,党建工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的。(0.1分)

满意度测评

(0.5分)

1.根据年度机关党建民主测评、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情况赋分。(0.5分)

 

 2.本单位党员有严重违规违纪的,酌情扣分。

 

 
   

【篇二】监理考核办法

  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频次低,分析研判不够深入

  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XX党组迅速建立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检测、研判机制。全面系统地对XX意识形态领域动态梳理排查,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及时分析成因,完善防范措施,坚持从源头抓起,确保了XX意识形态工作工作的常态化推进。

  二、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落实有差距

  措施:XX成立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及商务领域的重大舆情监控,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重要舆情情况,进一步加强了XX面对重大舆情的敏感度和研判能力,对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不够完善

  四、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有所弱化

【篇三】监理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级能够及时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力以及能力的发挥程度进行分析,作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提高员工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潜能,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促进员工和公司价值共同提升。

  一、考核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年度管理人员考评、员工考评,均适用本规定。

  二、年度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

  1.不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态度认真;

  2.工作从不偷赖,不倦怠;

  3.做事敏捷,效率高;

  4.遵守上级的指示;

  5.遇事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

  (二)基础能力

  1.精通职务内容,具备处理事务的能力;

  2.掌握个人工作重点;

  3.善于计划工作的步骤,积极做准备工作;

  4.严守汇报,联络,协调的原则;

  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工作水平 

  1.工作没有差错,且速度快;

  2.处理事物能力卓越,正确;

  3.勤于整理,整顿,检视自己的工作;

  4.确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5.可以独立并正确完成新的工作;

  (四)责任心

  1.责任感强,确实完成交付的工作;

  2.即使是难的工作,身为组织的一员也勇于面对;

  3.努力用心地处理事情,避免过错的发生;

  4.预测过错的可预防性,并想出预防的对策.对酒店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协调性

  1.与同事配合,和睦地工作;

  2.重视与其他部门的同事协调;

  3.在工作上乐于帮助同事;

  4.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举办的活动。

  (六)自我学习

  1.审查自己的工作能力,并学习新的行业知识、职业技能;

  2.以广阔的眼光来看自己与酒店的未来;

  3.是否虚心地听取他人建议、意见,并可以改正自己的缺点;

  4.表现热情向上的精神状态、不向外倾诉工作上的不满;

  5.即使是分外的工作,有时也做出思考及合理化建议;

  6.以长期的展望制定岗位工作目标,并付诸实行。

  (七)(季度)月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细则参照绩效考核标准

  三、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绩效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适应性考核;

  四、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二)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进行全面的绩效考核;

  (三)为了使绩效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牢记以下几点:

  1、绩效考核是大家的事,既为你自己,也为你的部下,更为整个公司;

  2、被考核者期望自己的工作能力能得到承认,考核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3、被考核者期望得到公正的待遇,考核者必须清除对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公正的评价;

  4、不对考核内容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5、公司对考核者寄予厚望并充分信赖,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五、职责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开发绩效管理系统

  ?为主管领导和员工提供培训

  ?监督绩效管理系统的实施

  ?评价绩效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直接上级的职责:

  ?制定下属绩效目标

  ?为下属提供绩效反馈

  ?评估、考核

  ?参与规划下属职业发展

  ?针对绩效管理系统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反馈

  六、绩效管理体系操作流程(见图)

  七、考核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下发考核表格,质检跟进;

  (二)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进行各项考评;

  (三)部门依据考核标准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

  (四)考核对象自我总结,其他有关各级主管对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五)汇总各项考核分值,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划分优、良、差等定

  性评语;

  (六)考核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分存入员工档案;

  (七)考核者还需与被考核者面谈评定。

  八、员工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的季度绩效考核分成A、B、C、D、四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一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二级):70(含)——90分,满意,可以塑造

  C(三级):60(含)——70分,称职,令人安心

  D(实习级):60分以下,有问题,需要注意,不努力要被淘汰

  九、考核结果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确定员工技能等级;

  3、确定员工的培训方向,制定培训计划;

  4、决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篇四】监理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天堂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分工

  一、天堂镇班子成员分工

  梁福慧(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挂点内东村委会。

  欧国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协助镇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挂点东震村委会,东南居委会。

  李冠宁(镇党委副书记):协助镇委书记抓综治信访维稳和政法工作,分管公安、司法、法制工作。任五西片片长,挂点五一村委会、荣华居委会。

  盘荣志(镇党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协助镇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分管社会建设工作。任镇党校校长,任南顺片片长,挂点龙坪、黄京田村委会。

  朱金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业经济、招商引资、民营经济;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粮食、物价、打私、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农金会资产管理;联系镇重点农业项目紫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镇结算中心和食品公司;任镇工会主席、内洞片片长;挂点区村、禹岗村委会。

  李杰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协助镇委书记处理党风廉政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挂点朱所、清塘村委会。

  张其昌(镇党委委员):分管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工作、环保;任汕湛高速公路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挂点西震村委会。

  董容强(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机关事务、工商、市场监督管理、供电通讯、宗教、统战、对台、外事、侨联、工商联、卫生健康、计生、质监、打假、教育、科技、科协、镇经济发展总公司、镇自来水厂、城监、城镇管理,协管党政办公室、国土资源和环保。任团镇委书记、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挂点东中居委会。

  伍丽丽(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组织人事、老干、关工委、妇联工作。任镇妇联主席。挂点南顺村委会。

  梁赞勇(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分管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工作。挂点中间村村委会。

  董万然(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民兵、民政、残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劳动社保、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任镇应急分队队长。挂点东西居委会、五二村委会。

  叶伟文(镇人大副主席):处理镇人大日常工作;联系乡村振兴、林业、水务、气象工作;任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挂点五东村委会、东北居委会。

  梁伍庆(副镇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务、气象、农村、农机、畜牧兽医渔业、扶贫、村帐、乡村振兴工作。挂点莲塘、内东村委会。

  李国健(副镇长):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协管公安、司法、法制工作,任镇应急分队副队长,挂点五西村委会。

  张建毅:任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挂点元头岗村委会。

  二、党政办公室

  梁赞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负责党政办的全面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印章管理。

  高其伟(主任科员):做好镇人大办相关工作,侧重与县人大办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曾春梅(党政办副主任、人大办主任、镇委中心学习组秘书):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印章的专职管理,侧重做好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负责办公室的打字、文件印刷、装订、分发等工作,会务筹备,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做好内务、收发通知、传真、报刊杂志,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镇委各项工作,侧重与县委县府两办信息督查股、综合股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叶绿宝(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副主任、保密员):负责做好镇党委、政府公文、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负责党委、政府密件的专职管理,负责OA系统文件以及其它来文的登记、收发、送达和办公室的打字、文件印刷、装订、分发等工作,会务筹备,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做好内务、收发通知、传真、报刊杂志、山区信息上报,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镇委各项工作,侧重与县委调研室、县府经研室、县委县府两办信息督查股、秘书股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李熙臻(党政办副主任、文书):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做好镇党委、政府公文、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负责办公室的打字、文件印刷、装订、分发等工作,会务筹备,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做好内务、收发通知、传真、报刊杂志,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镇委各项工作,侧重与县委调研室、县府经研室、县委县府两办信息督查股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倪政熙(工作人员):负责做好镇党委、政府公文、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负责OA系统文件以及其它来文的登记、收发、送达和办公室的打字、文件印刷、装订、分发等工作,会务筹备,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做好内务、收发通知、传真、报刊杂志、山区信息上报,负责档案整理、管理工作,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镇委各项工作,侧重与县委县府两办秘书股、综合股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彭红宇(工作人员):负责镇人大办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会务筹备,及时做到上传下达,负责镇长办、会议室等相关场所的整理及茶水、来客接待工作,侧重与县人大办的沟通联系;负责镇政府各种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旭林(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做好内务、收发通知、传真、报刊杂志,会务筹备,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和发行,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经济实业发展总公司出纳工作,侧重做好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关工委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倪丽红(工作人员):专职负责镇政府饭堂的业务工作用餐,负责镇政府厨房内各种餐具、接待用物资的购置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礼凤(工作人员):做好内务、收发通知、传真、报刊杂志,会务筹备,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书记办、办公室的整理及茶水、来客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邝婷婷(组织员、纪委委员):负责做好组织人事的各项统计、工资变动,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工作、会务筹备,协助做好镇关工委日常工作,侧重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曾雪敏(农村劳动力服务中心副主任、妇联副主席):负责做好组织人事的各项统计、工资变动,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工作、会务筹备,协助妇联主席完成妇联各项工作,协助做好镇关工委日常工作,侧重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伍时玲(工作人员):负责做好组织人事的各项统计、工资变动,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工作、会务筹备,负责镇关工委日常工作,侧重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王洪发(工作人员):负责做好组织人事的各项统计、工资变动,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工作、会务筹备,协助镇关工委日常工作,侧重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刘婉雯(工作人员):负责做好组织人事的各项统计、工资变动,办公室调研、上报材料、会议材料、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工作、会务筹备,负责镇关工委日常工作,侧重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甘志勇(纪委专职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做好镇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贵浪(纪委专职委员):做好镇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杰明(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温志军(车队长):负责接待办相关工作、粤W·X4471车的驾驶及管养,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练治云(司机):负责粤W·13786车的驾驶及管养,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海泉(司机):负责粤W·X3599车的驾驶及管养,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海坚(司机):负责粤W·Y5126车的驾驶及管养,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注:司机无出车和管养任务的,一般在办公室等候任务。出车到县城的,要负责将镇文件资料送达到县部门、单位,并负责到县委县府收发室及县部门、单位领取文件资料回党政办)。

  盘炎强(后勤人员):负责政府饭堂的业务工作用餐和干部职工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温红燕(后勤人员):做好饭堂的业务工作用餐和安排好干部职工的用餐,搞好饭堂卫生及各种厨具清洁,同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任务。

  钟振芹(后勤人员):做好饭堂的业务工作用餐和安排好干部职工的用餐,搞好饭堂卫生及各种厨具清洁,同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任务。

  邹国庆(门卫):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侧重做好中午休息、下晚班之后和双休日的大院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报刊杂志分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林东海(门卫):负责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饭堂做好人员就餐分发工作,侧重做好上班期间的大院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报刊杂志分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杨洁梅(保洁员):负责机关大院的保洁卫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李记燕(保洁员):负责机关大院、大会议室、人大会议室的保洁卫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周四妹(保洁员):负责机关大大楼、政府前院、三楼小会议室、一楼会议室的保洁卫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宜居办公室(含国土所、村建办、规划办、环保办等)

  黄建业(宜居办主任):负责宜居办的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傅学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规划办主任、纪委委员):负责宜居办的城镇规划、报建、农村生活污水、拆旧复垦、镇纪检监察等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国勇(宜居办副主任、环保办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主要抓好环保管理、执法巡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苏月志(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工作,侧重村镇环保管理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志新(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工作做,侧重做好城镇管理、执法巡查、环保整治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冼杰华(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工作,侧重做好本办公室信访纠纷调处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伍炫权(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工作,侧重于农村危房改造、环保整治、拆旧复垦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何松丽(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工作,侧重做好办公室内务、料资整理、文件收发打印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罗庆祥(国土所长):负责国土所全面工作,协助做好拆旧复垦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叶志发(国土所副所长):协助所长做好国土所的工作,侧重做好执法巡查、土地调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李培彬(国土所人员):协助做好国土所的工作,侧重做好土地登记、土地执法巡查、地质灾害点巡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曾丽萍(国土所人员):协助做好国土所的工作,侧重做好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工作,文件收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志杰(国土所人员):协助做好国土所的工作,侧重做好土地登记、土地执法巡查、地质灾害点巡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农业和经济办公室

  温如风(农经办主任、农技站站长):负责农经办的全面工作,主要负责扶贫、“一事一议”项目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杨淑连(农村土地流转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农业生产、农业技术推广、村级财务工作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流转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盘志成(农经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农经办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赵善发(安监所长):负责安监所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交通工作、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麦武彬(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副主任):协助农经办主任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农机、镇招投标中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以及生态文明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曾咏珊(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协助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黄坤誉(镇政府总报账员、工会副主席、生猪办出纳):具体负责政府各部门的报账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财政、税收等工作,协助工会主席完成工会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欧敏怡(镇工会副主席、工业统计员):协助农经办主任做好各项工作,侧重于工业统计和财政税收工作,协助工会主席完成工会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麦红梅(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政府各部门的报账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财政、税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翟自娴(工作人员):协助工会主席完成工会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陆钊现(统计员):做好政府的农业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农技推广及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谭 剑(安监所中队长):协助安监所长做好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钟家星(专职安监员):协助安监所长做好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黎银燕(专职安监员):协助安监所长做好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劳贤武(工作人员):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协助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蓝文滔(工作人员):协助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侧重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侧重与县委乡村振兴办的沟通联系。

  盘立德(工作人员):协助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侧重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侧重与县委乡村振兴办的沟通联系。

  曹永前(水利水电站长):负责做好水利、水电测设、维修管理工作及农业农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李锦汉(林业站长):负责做好林业站的各项工作,按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做好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叶祖光(工作人员):做好林业森林防火,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黄伟文(工作人员):做好林业森林防火,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苏文杰(农技员):做好农机、农技推广工作,协助做好本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邓海怡(镇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做好镇结算中心村级财务工作、镇农业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吴 杰(镇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做好镇结算中心村级财务工作,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傅家伟(镇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做好镇结算中心村级财务工作,协助做好本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绍云(工作人员):做好农业生产工作,抓好农业技术培训,推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的销售和监管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江  丽(工作人员):负责三防办日常信息资料整理收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含文化服务中心、农医办)

  梁小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事务办的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黎小明(民政助理):侧重做好敬老院各项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刘海波(农村劳动力服务中心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社会事务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谭国天(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社会事务办工作,具体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苏贤姬(工作人员):做好民政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事务办的内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余 枝(工作人员):做好民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国冰(工作人员):重点做好镇残联工作,协助民政助理做好民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黄丽花(工作人员):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曾建浩(武装干事):协助武装部长做好武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国勇(武装干事):协助武装部长做好武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赵善发(武装干事):协助武装部长做好武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麦建华(武装干事):协助武装部长做好武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房国军:(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文化站长、侨务助理)做好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文化站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邓文波(工作人员):协助站长做好文化站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谭玉冰(工作人员):协助站长做好文化站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金雪(工作人员):协助站长做好文化站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镇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

  何伟洪(纪委副书记、计生办主任):南顺片组长,负责计生办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郭日东(计生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计生办工作,具体负责计生统计、资料及内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练华庆(计生办副主任):天堂片组长,协助主任做好计生办工作,负责计生统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何国珍(镇计生协会副秘书长):内洞片组长,协助主任做好计生办工作,具体负责与派出所户籍、人口四项变动统计业务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兼振兴办工作。

  陈杰明(办证员):做好计生办证窗口办证和管理工作,做好计生报账、内务及后勤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桂燕(资料员、办证员):负责计生服务所的全面工作,做好计生对象的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窗口办证工作,联系天堂卫生院,具体负责联系防疫、公共卫生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胡雪芹(电脑员):负责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录入,协助做好统计、计生资料的管理及计生后勤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兼振兴办工作。

  张嘉惠(电脑员):负责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录入,协助做好统计、计生资料的管理及计生后勤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黎益民(工作人员):五西片组长,协助做好五西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鸿图(工作人员):五西片副组长,协助主任做好计生办工作,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镇委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廖志标(工作人员):内洞片副组长,协助主任做好计生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温飞星(工作人员):天堂片副组长,协助主任做好计生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邹健勇(工作人员):南顺片副组长,协助主任做好计生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联系派出所户籍工作。

  (三)各片组长、村(居)委会计生专职人员

  1、五西片组长:黎益民     副组长:陈鸿图

  五 一:陈鸿图     

  五 二:赖月芳

  五 西:黎益民   

  东 西:梁金爱 

  元头岗:陈小芹       

  荣 华:张树明

  2、内洞片组长:何国珍     副组长:廖志标

  内 东:冯石勤、余绪干

  莲 塘:何壮益

  清 塘:冯志丽     

  区 村:苏卫星

  朱 所:陈小冰

  禹 岗:苏明飞     

  3、天堂片组长:练华庆     副组长:温飞星

  东 震:黄月丽     

  西 震:何文叙         

  东 南:朱金洪

  东 中:倪晓静

  东 北:麦志亮

  五 东:陈晓冰

  4、南顺片组长:何伟洪    副组长:邹健勇

  南 顺:谢 梅

  龙 坪:王韵祯      

  中间村:林志焕     

  黄京田:林远光

  六、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梁福慧(综治中心主任):负责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全面工作。

  李冠宁(综治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工作。

  李国健(综治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工作。

  张建毅(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和镇综治办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赵光明(综治中心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做好信访案件处理,热心接待群众,及时化解社会群众矛盾,协助做好信访办各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麦建华(党政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负责信访办全面工作,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做好信访案件处理,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社会、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区小琴(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负责综治办内务和资料报送工作,建档、归档工作,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简国彬(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做好信访案件处理,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社会、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裕辉(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负责综治办内务和资料报送工作,建档、归档工作,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曾健浩(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负责综治办内务和资料报送工作,建档、归档工作,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黎小明(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梁焕荣(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做好信访案件处理,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社会、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黄卫国(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做好信访案件处理,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社会、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莫建波(工作人员):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创平安工作,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陈婉儿(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做好人民调解的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七、水厂工作人员:

  梁伟恩(水厂厂长):负责水厂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盘小彬(水厂副厂长):协助厂长做好水厂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容采鸿(财务人员、电脑员):负责水厂会计、电脑员工作,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负责水费收缴、内勤及办公地区卫生三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容敬芳、李伟红、汤莉、肖文轩、梁伟健----县借调人员

  第二部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岗位责任制考核原则

  引进竞争、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兼顾公平、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团队建设、提升执行力、实施按劳按质分配。

  二、岗位责任制考核对象

  (一)月岗位责任制考核对象:镇机关所有公务员(包括班子成员)、事业干部、行政工勤人员、事业职工;镇机关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群团、林业、安监、民政等参与镇内安排应急、接待、会务等相关临时性任务的人员。外借干部职工(含挂职)的考核除与本单位有约定外,不参与考核。

  (二)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对象:镇机关所有公务员(包括班子成员)、事业干部、行政工勤人员、事业职工;镇机关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群团、林业、安监、民政等且参与镇内安排应急、接待、会务等相关临时性任务的人员。外借干部职工(含挂职)的考核由岗位考核领导小组商讨而定。

  三、岗位考核结果运用

  (一)月岗位责任考核结果运用:镇机关所有公务员(包括班子成员)、事业干部、行政工勤人员、事业职工、镇机关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群团、林业、安监、民政等且参与镇内安排应急、接待、会务等相关临时性任务的人员,除后勤人员有特殊约定外,只进行月岗位责任考核,外借干部职工(含挂职)的考核除与本单位有约定外,不参与考核。

  (二)年终岗位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对象发放年终岗位考核奖励金。

  四、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按德、能、勤、绩、综合考评五个方面进行每月全面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主管领导评35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50分,主任评15分),班子成员工作由书记、镇长考评打分,书记、镇长考核分数取班子成员平均分。

  (二)年底对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本年度各月考核分数平均分占50%,驻村实绩占50%(由各片片长为组长组成的考核组评分)。每次的应急、接待、会务、信息加分累计到年终统一发放,加分情况由党政办制表,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并做好记录。

  五、职级范围

  (一)一档待遇范围包括: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

  (二)二档待遇范围包括:三办两中心正主任、人大办主任、纪委副书记、镇内三个事业单位中心主任。

  (三)三档待遇范围包括:党政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计生办主任、宜居办副主任、农经办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妇联副主席、安监所长、司法所长、文化站长、水利站长、组织员、综治办主任、计生办副主任、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专职纪委委员、总报账员、镇内三个事业单位中心副主任。

  (四)四档待遇范围包括:除上述一至三档职级外的其他干部。

  享受待遇按最高职务级别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职务及职级待遇。外出挂职或借调人员按照现任最高职务标准发放。

  六、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德

  1、思想政治表现: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

  2、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处事客观公正,顾全大局。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依法办事,无违法乱纪行为,敢于同社会不良现象作斗争。

  4、服从领导分配的任务。

  (二)能

  1、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运用政策。

  2、工作业务能力:熟悉本职工作业务的内容、要求,决策科学、管理有效、操作有序。

  3、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有计划、系统性。妥善处理好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

  4、开拓创新能力:想方设法(为领导出谋划策)做好本职工作,在本部门工作出色。

  5、文字表达能力:能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准确、条理清楚。

  (三)勤

  1、遵守考勤制度,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请假两天以下由主管领导批准,两天(包括两天)以上由分管加具体意见(属法定假的,由党政办核实休假时间),再由书记或镇长批准,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案,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镇机关纪律督查小组进行不定时的出勤抽查,并记录在册交镇纪委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值班,不准擅自调班,值班领导做好登记,交党政办汇总。

  3、按时参加会议,做好笔记。

  4、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实行不定时查岗。

  (四)办公室岗位实绩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会议组织及有关决议的落实、督办,承办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武装、民宗、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日常工作。负责设立两大工作平台: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为辖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行政综合执法队,为代表镇政府履行通过授权、委托所赋予镇级行政综合执法职责的机构。

  完成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

  党政办

  ①负责公文收发、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草拟、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②综合协调和配合各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筹备各种会议,及时做好上传下达,收发通知、文件登记保管工作,资料归档等工作。

  ③热情接待上、下级来人,来访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处理,热心为群众办事。

  ④及时将镇内重大活动,工作要点等写成新闻稿件报送县、市、省等新闻单位。

  ⑤密切联系党员、干部群众、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协助各村支部每年发展新党员,做好组织人事活动,资料、材料上报等工作。

  ⑥做好镇政府大院内机关事务工作、接待工作、政府物资供给等工作;

  ⑦做好公车管理,车辆的驾驶和管养,服从调配,安全行车。

  ⑧负责政府大院内相关办公室、公共场所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大办

  ①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人大代表意见,督促政府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组织代表视察。

  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室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镇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镇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3.协助镇党委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实行党风廉政教育定期化,提高党员干部自身素质。

  4.每年至少两次向县纪委和镇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情况和问题。

  5.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6.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7.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8.坚持抓早抓小,主动了解情况,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9.受理本镇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10.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按照管理权限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处理和纠正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2.加强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3.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遵守《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

  14.负责对党政会议、会务、会风的监督、管理。

  15.完成镇党委、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武装部

  ①做好兵役登记工作,按要求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做好新兵入伍及家属安抚工作。

  ②完善武装部的自身建设,搞好民兵之家建设。

  ③健全应急分队的建设,抓好训练工作。

  党代表工作室

  ①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党代表开展民情接待、调研视察、走访群众等活动,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综合梳理

  ②按照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妇联

  ①负责团结、动员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②负责指导全镇妇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妇女思想状况及妇女问题调研等

  ③负责保障辖区内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协助妇女群众信访维权案件的接待处理,为妇女提供法律、心理帮助和服务。

  共青团

  ①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团员的按期纳离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整理保管团的工作档案。

  ②代表、维护和关心青年的正当权益,负责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加以改进。

  (2)宜居办公室(挂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绿道建设、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设施、路灯、道路绿化等新农村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本镇辖区范围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完成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

  宜居办

  ①做好城镇规划。负责辖区内的规划建设,在对规划区内的要做报建、审批工作,对未报先建,批少建多的行为要做好监督、查处。

  ②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保的管理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指导各村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③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标准,做好入户调查,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将资金使用到真实有需要的人群众。

  ④做好项目用地收储工作。认真做好因经济发展企业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收储工作。

  ⑤做好镇容镇貌整治,完善圩镇街道管理,抓好路灯、道路绿化等工作。

  ⑥监督镇内村级垃圾收集点的建设情况,每周不少于1次对建好的收集点进行巡查监管,确保沿途垃圾收集点收取后无遗漏点,各点收集后周边无明显垃圾、废弃物丢落、遗漏现象。

  ⑦处理好县、镇人代会代表提出与本办相关的议案和建议,协助做好与本办相关的信访、综治案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分工安排,积极、按时完成本办工作任务。

  ⑧负责本镇辖区范围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国土所

  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本地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

  ②保护耕地。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地区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

  ③做好宅基地审批。负责群众宅基地申请,从受理-现场勘查-呈批-发证每个环节要及时处理,并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解决群众生活用房。

  ④做好土地登记。负责变更、转让、出让地籍登记,认真落实相邻指界,杜绝不按程序发证。

  ⑤协助做好政府项目用地收储。协助做好政府项目用地收储工作,做好国土业务沟通、指导及政策宣传。

  ⑥做好国土执法巡查。对本地区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制定巡查路线及时间表,并严格执行,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法用地及时上报,配合上级国土资源执法队严格查处。

  ⑦负责本地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做好预报、预警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督促采矿人履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义务。

  ⑧协助上级机关做好国土资源权属争议的调解协商及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尽量消除因国土资源问题引起的不安定因素。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资产评估及管理工作。

  ⑨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统计制度,开展国土资源调查和动态信息监测活动。负责做好本单位财物管理,按政策规定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和上缴工作。

  ⑩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3)农业和经济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经济管理、财政预决算、生态旅游、特色旅游的开发等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防火防汛防疫工作;负责信用村建设、金融、扶贫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畜牧渔业特色养殖、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林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各类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上级政府支农惠农项目的具体实施、上级支农惠农政策宣传等。

  完成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

  经济工作

  ①招商办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的跟踪落实。

  ②协助国土部门办理有关征地手续,并为新办企业办好企业开办的所有手续。

  ③企业办要加强巩固现有企业的服务,减少或避免出现企业投诉。

  ④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事故。

  ⑤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交送各种财务报表。出纳(报账员)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分两次(月中、月底)将收支情况报表交书记、镇长。

  ⑥按时完成经管、统计、农村财务记账、财务公开工作,按月统计。处理村民小组财务纠纷。

  农业工作

  ①抓好农业生产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的销售和监管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服务。

  ②抓好农业综合开发,调整农业布局。

  ③抓好农业技术培训、推广,每年办2期以上培训班。

  ④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抓好精准扶贫攻坚。

  ⑤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复核、公示及颁证等工作,确保年内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水利站

  ①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村委治理修复破旧陂坝、水库、山塘、河道,保证农业生产用水,协调解决农业生产用水的纠纷。

  ②认真做好山塘、水库、河堤的防洪工作防止出现山塘、河堤崩塌洪灾等事故。

  ③协助镇政府做好水利、农业用地的测量工作。

  ④及时做好水文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⑤合理开发并保护好水资源。

  林业站

  ①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林业采脂管理、防止乱砍滥伐,及时查处失火事故责任人,降低山火发生率。

  ②及时处理各种山林权纠纷。

  ③做好植树造林计划、残次林更新工作。

  ④配合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局完成各项工作。

  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咨询,收集、整理和保存土地承包流转档案资料;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搜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指导和督促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变更、备案,审核流转报告,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指导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的业务工作;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农村劳动力服务中心

  负责镇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管理服务,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摸清镇农村劳动力底数,收集汇总求职人员和就业人员的基础资料;组织镇服务农民就业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定镇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项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跟踪服务,协助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为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推广普及农、林、牧、渔业科技知识,为农、林、牧、渔业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负责农机、农技的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水利、镇村道路等基础建设的服务工作;开展农、林、牧、渔业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病虫害防治的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经常性的上环、查环等节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计划生育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生殖保健、业务培训等综合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宣传、文化服务、文体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指导村(居)文化工作。

  (4)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统计、民政、劳动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等公用事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任务,完成人口计划指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完成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

  民政办

  ①按要求做好民政、残联工作,及时做好农村五保、低保的审核、呈批、发放工作,没有出现非正常的五保老人死亡现象。

  ②做好复退军人的安置抚恤工作,及时足额兑现优抚金,做好退伍兵的接待、安抚工作,开好“八一”及“退伍军人座谈会”。

  ③加强敬老院的管理,按要求及时足额划拨供养经费,保证供给,完善院内的各项设备设施建设。

  ④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群体,及时调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做好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⑤严格执行殡改工作制度,保证辖区范围内无土葬出现,火化率达100%。

  文化服务中心

  ①协助宣传、文化分管领导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的宣传。

  ②弘扬先进文化,完善文化广场建设和管理。

  ③加强有线电视管理,配合政府落实各项工作。

  ④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会事务办

  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

  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人口规划的实施,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由镇制订的计生办工作职责实施细则考核。

  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办公室

  抓好镇、村两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站)的各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挂综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承办信访、综治、创平安、扫黑除恶等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区域内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等。

  完成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

  ①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平安创建工作,巩固和完善平安细胞社会安全文明小区,抓好村级治保会、人民调解会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稳定,没有出现较大的治安案件或民事纠纷案件。

  ②及时处理信访案件,热心接待来访群众,积极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群众矛盾,没有出现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案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处理化解纠纷。

  ③完善领导接访制度,每月至少一次。

  ④协助政府开展依法治镇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⑤抓好各村委的合同鉴证,处理好合同纠纷。

  ⑥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和民主法制村建设工作,抓好各村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积极开展帮教、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五)驻村实绩(占年底总分50%,只在年终考核)

  镇对辖区内的村(居)委会实行班子成员分片管理、驻村,镇的工作人员分片驻村,各驻村人员要及时完成驻村各项工作,做好基层党建、社会综治信访维稳及平安创建、计划生育工作及农业农村等工作。

  没有驻村的工作人员的驻村实绩按各驻村人员总得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七、考评小组

  1、岗位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盘荣志

  副 组 长:李冠宁、朱金建、梁赞勇

  成     员:李杰龙、张其昌、董容强、伍丽丽、

  董万然、叶伟文、梁伍庆、李国健、

  张建毅

  2、岗位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查岗,督促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

  3、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成绩,由所管辖的岗位考核领导成员提出考核的参考成绩,再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八、奖罚办法(无特殊标明的只在年终考核统计)

  1、机关卫生管理。办公室内外以及党政办划定的集中清扫管理卫生区,各办公室要指定人员轮流打扫,每天上班前打扫一次,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每抽查发现办公室存在脏乱差现象,分别扣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各1分,对打扫不到位的负责督促重新打扫,经督促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按值班表安排在党政办及镇三防办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事外出必须要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在值班登记表说明。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外来办事人员,接听、记录、处理来自上下级及社会各方面的各类电话,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当天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在天堂镇内留宿,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岗位,值班表签名不得代签,不得无故补签,不得无故早退或旷工,一经发现视当月考核分为0分,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均由其个人负全责。

  3、应急管理。镇应急分队成员(名单见附件2)要参加镇组织的统一行动和要求参加的突发事件。每遇此类情况,由党政办通知至各分队队长及小组长,各组长通知组内组员,由队长督促落实,队员接通知后要在20分钟内到规定地点集合。每参加行动一次时间为半天(上午或下午)的人员年考核加8分,每参加行动一次时间为一天(上午和下午、或上午和晚上、或下午和晚上)的人员年考核加16分,每参加行动一次时间为全天(上午、下午和晚上)的人员年考核加24分(候命但没到现场者不加分);迟到的年考核扣8分/次;无故超过半小时未到者在当年考核中扣10分/次;如发现出勤不出力情况或不听从领导和队长指挥者,经查属实,于当年考核中扣16分/次,关机者或联系不上者视为旷工,在当年考核中扣20分/次;召集前已请假者不加分也不扣分,以书面请假条报党政办为准。特殊情况须有主管领导审批报书记、镇长批准,以请假条为准,在发出通知后以电话请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因公除外)。未编入应急分队的干部职工按需要通知参加统一行动的,按实际情况登记,加扣分同队员标准执行。累计三次以上不按要求参加的,当月考核为0分。每次应急应急,由党政办做好统计记录工作,带队领导审核人员名单并公示。

  4、遵守法纪。对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上班期间打牌、网购的除按考勤规定处理外每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有严重失职行为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当月考核为0分。

  5、接待管理。接待兼职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好工作任务的,除专职接待人员外,年考核加8分每次,由党政办做好统计记录工作。

  6、中心工作管理。能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切实做好镇中心工作的人员,如拆旧复垦、镇街PK、环保、精准扶贫、创文、上级部门布置的重要任务等相关中心工作的,年底由分管领导提出,经班子会集体讨论、镇岗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进行相应的加分;乡村振兴工作将作为年底考核的主要依据,经班子会根据干部职工个人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集体讨论,再由镇岗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进行相应的加减分。

  7、大会管理。能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做好镇党代会、镇人大会、镇教育促进会等大型会议的人员,年考核加8分每次,由党政办做好统计记录工作。

  8、信息管理。刊登各级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简报、工作动态、期刊等官方媒体),宣传我镇积极影响的,提供信息或新闻报道被县级每月采用超过一篇的加1分/篇(其中宣传线口每月任务为四篇)、市级采用加2分/篇、省级以上采用加6分/篇,上级部门有具体信息报送任务要求的不计分;由各办公室主任统计记录并于年底统一提交至党政办处。

  9、职务待遇。年终镇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加分为三办两中心(含事业三中心、原七大办)本职工作和驻村工作总平均分的50%,享受正科待遇人员及其他班子成员为总平均分的45%,享受副科以上职务待遇人员加总平均分的35%,三办两中心正主任、人大办主任、纪委副书记、镇内三个事业单位中心主任为总平均分的25%,党政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计生办主任、宜居办副主任、农经办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妇联副主席、组织员、综治办主任、计生办副主任、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专职纪委委员、总报账员、计生协会秘书长、镇内三个事业单位中心副主任为总平均分的20%;安监所、司法所、国土所、林业、文化、水利站长、城监中队长、应急分队分队长为总平均分的15%。每项加分就最高职务加分标准执行。

  10、特殊加分。获市以上单位对镇级奖励的部门或个人实行加分奖励,由党政办做好统计记录工作,镇岗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

  该责任制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以上岗位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

【篇五】监理考核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

  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应将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等纳入,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照进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二级以下单位党组织书记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省以下各级机关、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开展。

  第四条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党委(党组)书记应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上级党组织一般以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党委(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可邀请部分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

  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

  述职评议前,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越往下考核工作越要简化。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上级党组织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七条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分别派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等,加强对机关、国有企业、高校述职评议考核的指导。

  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篇六】监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林员是指从事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的人员。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和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湿地保护、草原保护、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等项目聘用的护林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建立护林组织,负责管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县域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整合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及资金,根据资源总体分布统一划定管护责任区,构建县、乡镇(街道办、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村(社区、办事处、管护站所)和责任区四个层级协同互联的护林员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全域覆盖、标准一致、管理规范的统一管护体系;

  (二)制订护林员选聘、监督、检查、考核和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年度管护方案,分解分配乡(镇、街道办)和国有林业单位年度管护任务、护林员指标和管护资金;

  (四)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负责与辖区内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国有林业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状);

  (五)代行所有者职责,负责本部门管理国有林地护林员的管理工作,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辖区范围内集体林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护林员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护林员选聘、监督、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二)根据县级年度管护方案,合理匹配安排管护任务、人员和资金;

  (三)负责与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签订管护责任书(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或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条国有林业单位负责经营管理区范围内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护林员选聘、监督、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二)根据县级年度管护方案,合理匹配安排管护任务、人员和资金;

  (三)负责与下属林场(区、管护站所)签订管护责任书(状),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和国有林业单位是本辖区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管护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国有林业单位包括:国有林主管部门、国有森工企业(森工局)、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第三章护林员职责

  第八条护林员经聘用或者选派从事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进行巡护、值守,并做好巡护记录或值守日志;

  (三)协助县、乡、村三级管理部门和国有林业单位管理责任区内的火源,巡查并及时报告火情和野外用火等火灾隐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生动物异常活动或死亡、毁林种植养殖等情况,及时清除布设在野外的野生动物盗猎工具并报告情况,及时劝止并报告偷砍盗伐林木和野生植物、非法捕猎或伤害野生动物、非法破坏或侵占林地湿地草地、破坏造林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毁坏宣传碑(牌)、标志碑(牌)、界桩(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

  (四)做好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完成县、乡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调查处理各类涉林案件。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应当积极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管理优势,制订村规民约,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管护工作。

  第四章选聘与解聘

  第十条管护责任单位可以采用选聘村民、选派职工、对外选聘以及劳务派遣等方式聘用护林员,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进行协议聘用管理。

  第十一条护林员选聘程序: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聘用护林员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在所辖范围内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选聘结果报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驻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公告护林员选聘事项。

  申报: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提出报名申请。村民委员会按照护林员选聘条件,初步审查申请人资格,并汇总相关资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护林员人选,并反馈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

  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驻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张榜公示拟聘用护林员人选,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聘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与公示无异议及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或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与公示无异议及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

  (二)国有林业单位聘用护林员的,由本单位组织在所辖范围内选派职工,或者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选聘程序对外选聘,选聘结果报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的护林员选聘,由相应的专业管护管理机构或公司劳务派遣,选聘结果报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生态护林员选聘按照《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森工企业职工延伸管护集体权属地块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管理,按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聘用护林员的选聘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护林员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自愿参与管护工作;

  (三)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四)熟悉当地林情社情民情的村民、森工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可优先选聘。

  第十三条护林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责任,应当解除管护协议(合同)并予以解聘:

  (一)聘用后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情形的;

  (二)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

  (三)脱岗在外,不能正常履行护林员职责的;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低于80分的;

  (五)管护责任区一月内发生火灾2起或脱岗发生火灾1起的,发生较大病虫害、林木盗伐2-5立方米未及时发现报告的,以及在涉林案件中存在失职或者知情不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六)其他违反管护协议(合同)解聘条款规定的。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和国有林业单位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按照“协议聘用、统一管理、一年一签”的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分解落实管护责任。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和国有林业单位应当制订相关管护管理制度,确定责任区的管护要求、管护方式、管护成效标准,确定护林员工作性质、出勤标准和劳务报酬,对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管理,教育引导护林员正确履职尽责。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和国有林业单位应当提供护林员正常履职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佩戴标识,向护林员清晰明确交付管护责任区项目类型、面积、四至界限以及相关图文资料,及时向护林员按管护协议(合同)约定发放劳务报酬。

  第十七条护林员享有及时足额领取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的合理劳务报酬的权利。

  第十八条护林员应当认真履行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的管护职责并完成相应工作,接受管护责任单位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参加管理部门和管护责任单位组织的培训。

  第六章管护管理

  第十九条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乡镇(街道办)护林员管理部门和国有林业单位充分商议,根据县年度管护方案,本着有利管护的原则,采用巡护、值守和辅助管理等管护方式,合理安排护林员岗位。

  巡护是指在管护责任区内进行巡护检查的方式;值守是指在检查卡点、瞭望台、防火哨、管护所(点)等固定地点值守履行管护责任的方式;辅助管理是指在管理部门和管护责任单位从事辅助性管理工作的方式。

  第二十条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乡镇(街道办)护林员管理部门和国有林业单位充分商议,统筹考虑管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明确护林员专职或兼职的工作性质,可以根据森林防火的工作特点,季节性加聘临时护林员。森林火险期护林员巡山护林每月不得少于20天,具体天数由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一条县、乡镇(街道办)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以及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护林员信息化管理系统,规范护林员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县、乡镇(街道办)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以及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分级负责组织对护林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林业和草原方针政策、管理和管护业务规范、安全生产防护知识、林业和草原生产经营技能、创富致富内生动力教育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可以统一组织,履行招投标程序,通过采用向社会购买劳务服务选定专业管护管理机构或公司,组建专业化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的方式,探索实践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新模式,逐步提高资源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制订护林员管理细则。

  第七章监督考核

  第二十五条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组织开展护林员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制订护林员监督检查办法和实施细则。县、乡镇(街道办)护林员管理部门以及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对管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护林员认真履职,确保管护责任落实。

  第二十六条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开展护林员履职考核工作,制订护林员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统一实行护林员年度百分制量化考核,并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国有林业单位按照规定对护林员进行履职考核。集体林地护林员履职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实施;国有林地护林员履职考核,由国有林业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国有林业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测算护林员劳务报酬标准,并建立以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的奖惩、续聘解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将护林员管护实绩与劳务报酬挂钩,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

  第二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国有林业单位应当将考核情况和奖惩结果报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篇七】监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提高报酬透明度,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升村干部为农服务水平,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请各村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本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管理。

  管理考核依据

  一、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

  1、村两委“一把手”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8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其他村干部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60%,村“一把手”考核占2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

  2、考核工作采取每季度一考核。

  二、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村干部要服从乡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或不完成所分配工作任务的扣1分。

  第二条 村干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及时参加市、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及举办的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一次不参加扣1分。

  第三条 村干部不得出现打架斗欧、聚众闹事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发生一次扣1分,不得带领、煽动群众上访,发现一次扣2分。

  第四条 各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排查信访问题,掌握信访动态,有问题随时向乡镇领导汇报。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发现一次扣相关村干部1分,对群众上访不知情、知情不报或不做正面引导的,发现一次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五条各村要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次扣分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第六条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二次公开,发现一次未开展的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村级重大事项未召开会议商议的,发现一次“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七条 村干部必须廉洁从政,不得挪用公款,不得通过不良手段谋取集体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接收送款送礼,此类现象发生一次,乡镇纪委严格查办,并扣2分。

  第八条 村“两委”班子分工明确,并进行公示,不公示扣1分,村班子不团结,两个“一把手”以及与副职关系不团结,影响到正常工作时每人扣1分。

  第九条 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远程教育收看工作,每月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不认真组织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学习的,缺少一次扣村“两委”一把手各1分。

  第十条 “五好”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平安村、信用村等各类创建活动不达标的各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第十一条 不认真落实维稳及综合治理责任制,不实行户轮式巡逻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发生一起案件的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不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按综合目标考核方案中的分值,以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扣除村“两委”一把手的相应分值。

  第十三条 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扣一把手和分管此项工作村干部1分,如不及时整改的扣2分。

  第十四条 不认真宣传“一法四规”,对违反计划进行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不重视、不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扣除“两委”一把手各1分,扣除分管计划生育的妇女主任2分,并取消所以领导的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要有专人负责团委、妇联、科技等各项工作,无人负责,扣两个一把手1分,不积极组织参加乡上妇联和团委活动的扣分管村干部1分,科技培训工作人员、场地组织不到位扣分管村干部1分。

  第十六条 任何需要准备的软件材料,必须规范完整,不规范、不完整的扣准备材料的村干部1分。

  第十七条 实行百分考核制,100分至90分为优秀;89至80分为称职,79分至70分为基本称职,69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八条附加分情况:

  1、单项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按级别(省、市、县、乡)给每位村干部分别加4、3、2、1分;

  2、在本村召开各类现场会的,按级别(省、市、县、乡)给每位村干部分别加4、3、2、1分;

  3、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

  4、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万元以上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5、年内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6、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中致富带头人和发展的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分别达到85%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7、年内争创为“五个好”村党组织的给村“两委”一把手加2分,其他村干部加1分。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乡镇党委办公室监督,乡镇党政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

  第二十条 本考核办法从发文起执行。

【篇八】监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各委室副主任,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增加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要求

  机关党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紧密结合,与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及解决办公室工作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学习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3.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哲学、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

  4.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政协党组安排的其他内容。

  四、责任机制

  建立机关党组学习责任制,党组书记任学习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讨论专题,主持集体学习和研讨。机关党组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做好学习内容选定、学习签到、学习计划安排和学习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监察干事做好会议纪律、到会情况统计工作,每月通报一次。

  五、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专家辅导相结合。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半年研讨1次;集体学习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划分学习专题,确定学习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顺延),以讨论、交流发言、专人辅导、观看视频等;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六、其他要求

  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向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请假,事后进行补学。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委室副主任要带头参加学习,做出表率,自觉遵守学习制度。

【篇九】监理考核办法

  为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XX《关于做好20xx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XX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公司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举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研究筹划,扎实搞好准备,精心设计、周全考虑,于2019年1月XX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XX公司党支部2020年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述职人员、时间和具体内容,要求各支部端正认识,按要求准备好此项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对党支部准备工作予以指导,确保了评议考核工作高起点筹划、高标准展开。

  二、搞好动员,扎实准备。1月X日上午,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参加评议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实施方案》,使大家切实增强从严从实搞好述职评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质量搞好述职评议打实基础。为了确保党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中言之有物、切中要害,推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提前安排各党支部书记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要求全面总结一年来党建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严密组织,搞好评议。2021年1月XX日上午召开述职大会,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部分党代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述职评议会议按照“述职、提问、点评、测评”的程序进行,述职同志能够重点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党建责任落实、上年度问题整改”等方面着手,客观地总结了2020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为主线,做了详尽如实的述职,通过公开述职,分析存在的问题,达到了以述职推动党建工作的目的,赢得了参会人员的肯定。其后,全体党员现场提问,述职同志现场回答;点评环节严肃认真,逐一进行点评,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最后,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

  四、提出要求,整改提高。通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既述出了压力,又述出了动力,更加明确了抓党建、带队伍、促提高是责无旁贷的职责。会上,XX作了整体点评,充分肯定了述职评议取得的成效。结合省公司党委巡察监督,XX公司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党建工作现场督导,党支部季度互查互评,针对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要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提升管党治党能力素质;要坚持砥砺奋进,持续推动公司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推进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实现2021年良好开局。

【篇十】监理考核办法

  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暨党发〔2020〕32号)和《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核工作的通知》(暨党通〔2020〕35号)要求,全面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评价对象

  1.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

  2.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

  二、考核评价组织与实施

  考核评价分为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综合考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阶段。述职内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履行党建责任情况、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发展党员专项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各方面内容。请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对照述职内容和党支部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查,形成书面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主要分为履职尽责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三部分,其中问题及措施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40%。

  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采用书面述职,请各支部、总支于12月28日(周一)前将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格式要求: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三号,正文行间距为1.5倍)和附件1(支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表)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ojgdw@jnu.edu.cn。

  第二阶段: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评议。机关党委成立考核评价工作小组,由党务工作者组成。工作小组对照暨南大学教师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互相查阅各党支部工作记录及相关材料,对党支部、党总支工作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综合考评阶段。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对其他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组成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结合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党支部、党总支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党组织书记互评结果和考核小组评价,对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党总支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党委。

  三、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

  (一)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述职考核评价结果

  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综合考评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其中评定为“好”的不超过参加述职评议考核的党组织书记总数50%。并按参加评议的党组织书记20%比例向学校党委推荐本单位表彰对象。原则上,去年已经推荐表彰的党组织书记今年不再推荐表彰。

  (二)党支部、党总支工作综合考评结果

  党支部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一般”“较差”4个等级,考评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考评结果为“优”;75~89分的,结果为“良”;60~74分的,结果为“一般”;60分以下的,结果为“较差”。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30%。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的党支部、党总支,可作为申报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近三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党支部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篇十一】监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
  三、考核评价内容
  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2020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90%,满意度评价占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三)情况汇总。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200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
  五、加分、扣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1—3分。
  (二)扣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1—3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估方法。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等次评定。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3名、市直单位前10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2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150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5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
  (三)严肃考核纪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5-10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以考核定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3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10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
  (二)以考核看优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以考核评政绩。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考核促整改。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
  本办法自2020年起实施,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十二】监理考核办法

  为了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手续,强化保障措施。下面时小编整理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制度模板,欢迎查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确保公司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党委在__党组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__党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

  第二章组织生活

  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时间要求: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每年不少于2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委、党支部的年度、季度工作规划;研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委成员及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一)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要做好参会准备。

  (四)与会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落实意见。

  (五)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六条党日活动是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

  党日活动的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

  (一)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三)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八条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是强化党员的组织性、纪律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汇报形式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政策方针和党的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学习情况;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情况;遵纪守法,在本职工作中自觉发挥党员作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因外出或病、事假等原因无法近期汇报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说明情况;对于未经党组织同意而不能按时汇报的党员,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于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经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党员,党组织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批评帮助;党组织要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注意解决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民主评议党员是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的有效措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推动企业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确处理公司、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第三章组织发展

  第十条为了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手续,强化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党的积极分子的确定,要按本人自愿申请、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公布等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每年对党的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考察,按表现及成熟程度,将积极分子排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

  第十三条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坚持定期考察。重点积极分子每半年、计划发展对象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填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重点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才能列入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对积极分子培养要有明确分工,每个积极分子要有至少一名党员负责。党支部研究确定培养人,由党小组具体落实。

  第十五条对积极分子培养要有具体措施。要通过谈话、上党课、参加党组织有关会议等有效形式,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第十六条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要按有关要求实行公示制。

  第四章党费收缴

  第十七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第十八条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九条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或党委同意后,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第二十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二条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有人、财、物等管理职权的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提前一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准备情况,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反馈。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党组织和党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

  (四)适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六)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党组织的工作应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党员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党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篇十三】监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评价机关公务员的日常表现,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引导督促机关公务员想干事、敢干事,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提高工作效能,为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平时考核要将全面从严与真诚关爱、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组织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做到导向正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易行管用。

  二、组织机构

  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副处级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监察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

  三、实施范围

  1.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3.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社保所);

  4.机关工勤人员。

  四、平时考核的具体细则

  (一)平时考核的内容

  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二)平时考核的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自评、季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程序

  1.公务员工作记实

  参加考核人员以周为周期填写工作纪实(附件2),并按月进行自我评价(附件3)。

  2.季度考核、评鉴

  (1)主管领导考核评鉴

  考核评鉴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由主管领导按照下管两级原则,根据公务员日常表现、工作记实及出勤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在《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直接领导打分表》(附件4、5、6)上进行打分,所打分数占总分的60%。其中,城管队、社保所按下管一级原则,根据日常表现、工作记实及出勤等情况,由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打分。

  打分及评鉴结果,由街道日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研究确定后报工委会。

  (2)群众民主测评

  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其中:自评分值占10%;处级班子评分分值占10%;机关干部互评分值占10%;社区正职评分分值占10%。

  3.确定等次

  日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季度考核评分为依据,按照40%的比例进行推优,提出季度考核等次建议名单,报工委会研究确定。

  4.结果反馈。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

  5.公示备案。将考核结果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将平时考核结果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从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中有一次评定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优秀等次。平时考核中有两次及以上评定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2.将平时考核结果与评优惩戒挂钩。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及时表扬与肯定;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及时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3.将平时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交流轮岗挂钩。

  ⑴在公务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交流轮岗过程中,除参考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外,还要参考近三年来平时考核情况作为推荐提名、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

  ⑵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析被考核人员是否符合目前所处岗位和职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轮岗、交流、挂职锻炼。

  4.将平时考核结果与教育培训挂钩。根据平时考核结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培训、专题学习、主题实践,补齐能力素质短板。

  5.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按照上一年度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差别化、动态化的奖励激励机制,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考核导向和激励措施(具体发放办法依照市区人力社保局政策执行)。

  (五)监督检查

  1.资料留存。被考核人员负责个人工作纪实的日常保管,组织科负责平时考核情况的汇总和留存,留存期不少于三年。

  2.抽查检查。被考核人员应及时准确记录工作纪实,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被考核人员工作纪实、领导审核评鉴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3.问题整改。对于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被考核人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当季平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五、实施步骤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根据《朝阳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街道工作方案,经工委研究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2.动员部署。召开街道干部大会,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宣讲和解读工作方案。

  六、工作要求

  1.各考核对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工作,认真梳理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按时填报个人工作记实。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保证考核的严肃性。

  2.考核对象的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和反映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确保公平公正,避免平衡照顾、“轮流坐庄”。

  3.领导小组将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抽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在平时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移交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视情况予以处理。经教育处理后拒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本方案经街道工委研究通过。街道工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附:1.关于平时考核的相关特殊情况说明

  2.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纪实表(周)

  3.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纪实表(月)

  4.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直接领导打分表(科室正职及负责人)

  5.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直接领导打分表(科室副职)

  6.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直接领导打分表(非领导职务及科员)

  建外街道工委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1

  建外街道关于平时考核的相关特殊情况说明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

  2、处于工伤期、产假期间的,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一般应确定在“合格”区间、不宜挤占40%“优秀”的指标。

  3、病事假期间,按以下三种情况执行:

  ⑴全季度均未到岗工作的,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⑵病事假超过当季度工作天数一半及以上的,参加考核,依据工作实绩确定考核结果,但原则上不得定在“优秀”等次。

  ⑶病事假不足当季度工作天数一半的,参加考核,依据工作实绩确定考核结果。

  4、处于处分期的,参加考核,依据工作实绩确定考核结果,并可将考核结果作为解除处分的参考。此处所指的处分,即《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应的处分种类,党纪处分和事业单位处分单议。

  5、对于立案调查期的,参加考核,但暂不确定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补定考核结果。给予处分的,不补定考核结果。

  6、对于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的,参加考核,由派出单位依据相关反馈的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7、垂直管理部门由上级部门负责考核,参照街道工委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8、对于借调人员,由借调人员人事关系所在科室进行考核,确定结果时参考借调科室出具了意见。

【篇十四】监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

  二、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行。

  2、集中考核主要采取查看总结报告、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一)常规工作(55分)

  1、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1分)

  2、党费收缴。按标准收缴,及时、足额。(5分)

  3、党内统计。按规定参加培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5分)

  4、党组织设置与管理。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设置、及时调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上级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分)

  5、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党员典型培育、开展活动等效果好,党员发挥作用突出;落实党内帮扶资金完善帮扶机制到位。(1分)

  6、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参加党风廉政宣教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和网络评论总数量应不少于6篇。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1分)

  7、参加会议情况。按照要求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5分)

  (二)重点工作(45分)

  1、党建品牌创建及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践行“岛城先锋”市级党建品牌、“凝心聚力兴区惠民”区级党建品牌、“机关先锋”区直机关党建品牌及创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卓有成效;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上报有关文字材料及时、质量高。(1分)

  2、按要求及时做好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相关工作。(1分)

  3、综治和维稳工作。信访处置积极稳妥、及时有效、机制完善,本级信访数量少,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到位;全年无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发生。(5分)

  4、信息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报送1篇党建通讯信息、每季度至少报送2篇新闻线索。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1分)

  区直机关工委对上报信息和新闻线索择优推荐,采纳的按照相应级别加分。被市党建频道作为典型报道采用,加1分/条,消息、简讯加.5分/条。省级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加4分/条,简讯、综合加2分/条。中央及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的,加6分/条,简讯、综合加3分/条。(中央级:《人民日报》及内参、《求是》、《半月谈》、《新华社领导内参》、《党建研究》及内参,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中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省级:《中国组织人事报》、《大众日报》、《党员干部之友》、《支部生活》、《xx组织工作》,《xx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xx组工信息》)。

  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党建活动。(5分)

  6、积极组织党组织党员参加慈善义工等社会公益活动。(5分)

【篇十五】监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考核,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坚持以考促建、以考促改、考建结合、重在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活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基础,通过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切实把握党支部工作实情,推进党支部工作建设,提升党支部工作实效。

  (三)坚持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支部做到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群众有力、宣传群众有力、凝聚群众有力、服务群众有力,通过考核评价不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作用,提升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考核内容

  围绕标准化基层党支部建设要求开展考核,内容包括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后勤保障等。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四、考核方式

  (一)基层党支部的考核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部署,每年12月组织考核。

  (二)考核工作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五、考核程序

  (一)支部自评:基层党支部对照考核标准撰写总结报告,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做党支部工作总结,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根据考核标准评分,取平均值作为党支部自评得分。

  (二)书记述职:公司党委每年组织1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现场述职比例不低于80%,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进行现场测评,测评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三)组织考核:公司党委组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查阅党支部相关台账,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对照考核标准做出评价。

  (四)考核结果:党支部自评情况占10%,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情况占20%,党委考核情况占70%,在此基础上,确定党支部工作考核总分。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考核评价结果为“好”,75-89分的,结果为“较好”,60-74分的,结果为“一般”,60分以下的,结果为“差”。

  (五)总结反馈:考核评价结果为“好”的党支部,作为申报公司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好”的党支部,党委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指导帮助改进工作和提高水平。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和“差”的党支部,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指导和帮扶,并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做好整改提升。

  (六)一票否决: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确定为“差”:考核当年,党支部书记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未经党委同意,党支部任期届满而一年内不换届的;6个月及以上没有开展党内活动的;党支部工作凌乱,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涣散,党员意见突出的;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60%的。

  六、工作要求

  (一)服务大局。考核评价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始终保持党支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组织领导。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

  (三)严格纪律。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向党支部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加强宣传。通过自有媒体、召开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优秀党支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对后进支部工作指导,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

【篇十六】监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岳阳和汨罗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村干部绩效考核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日常考核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村级服务平台坐班、值班情况登记、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主要以年底各村重点工作排名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镇党委、政府每半年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一次工作总结讲评。
  二、考核细则
  1、村主职干部请假1天以上的,要向联村干部报批,3天以上的,要向镇党委书记报批;其余村干部3天以下向村总支书记报批,3天以上向联村干部报批。如未履行相应的请假报批手续,每次扣个人绩效工资50元。导致工作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汛、特护等重要时期,一律不得请假。
  2、村干部请假,除病假等特殊情况外,全年累计不得请假超过30天,否则扣除年度个人全部绩效工资;连续请假1个月未上班的,暂停村干部职务,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仍不改正的,停发工资,视情形采取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
  3、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因村干部个人原因导致逾期完成的,每逾期1次扣该村绩效工资100元。此项工作由部署该项工作的负责干部将情况及时通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备案。
  4、村干部应认真遵守坐班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坐班制度按时到村部坐班。带头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并做好坐班情况登记。镇纪委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发现一次无故未到岗情况,扣除个人绩效工资20元。
  5、镇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和培训,一般实行微信群发或电话通知的办法,每个村干部需保持通讯畅通。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还要做好笔记。迟到或早退一次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2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此项工作以每次会议签到和点名为准进行记录,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备案。
  6、村干部对灾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联村干部或者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及时(本村范围20分钟内,本镇范围30分钟内,汨罗市范围1小时内)赶到现场,否则每次扣村总支书记绩效工资500元。对因值班不到位、工作失职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每次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元,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凡代表乡镇接受上级检查或验收的村,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出现问题被扣分或通报批评的,按照省、市、县三级分别相应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0、500、300元。
  8、村干部应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关心群众,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到汨罗一次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元,到岳阳一次扣除200元,到省以上一次扣除1000元。
  9、村干部应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凡发生森林火灾,并被上级相关部门记录在案的,每次扣该村绩效工资1000元。
  10、年底综治民调、空心房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基层党建、计划生育、“树新风、治陋习”等各项重要工作排名中,每项工作排名前1、2、3的,分别奖励该村绩效工资1000、800、500元,排名倒数1、2、3的,分别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0、800、500元,其余排名的村不奖也不扣。
  11、对村干部个人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扣除年度全部绩效工资:
  ①政治素质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②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的;
  ③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总支书记和负责的村干部;
  ④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到治安处罚的;
  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镇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⑥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
  ⑦有以权谋私、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本年度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⑧有群众越级上访,并造成非访的,除扣除责任人绩效工资外,年底不得评先评优。
  三、考核结果运用
  村干部每人每年从工资中提取5000元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工资的发放直接挂钩。同时,考核结果还将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办法由中共桃林寺镇委员会、桃林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十七】监理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驻点招商力度,提高驻点招商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县驻点招商分局和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驻点招商分局及驻点招商人员。

  二、任务要求:

  1、本年度签约项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少于1亿元。

  2、本年度新开工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

  三、考核业绩的确认标准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载体单位、县直部门的招商引资业绩确认标准执行。

  四、工作待遇:

  1、驻点期间的生活补助每人30元/天;租房补贴每分局1000元/月,不足部分租房费用在组团招商经费中列支;手机通讯费据实报销,驻点招商负责人最高不得超过500元/月,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超过300元/月,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实行按月结算,次月结清,逾期不予办理。

  2、县直组团的驻点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由县财政单独列支,在县招商局统一报销;交通和其他费用由县直组团自筹并监管使用。各镇的驻点相关费用由各镇承担并监管使用,驻点生活补助核报后复印一份报送县招商局备案。

  五、驻点的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

  1、工作日志制度:驻点招商人员在外驻点期间,各驻点招商分局每天必须认真记载各自的工作日志,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收集信息、接触客商、跟踪洽谈、签约项目跟进情况等。工作日志备查。

  2、月度信息、总结报送制度:各驻点招商分局,每月根据当月的驻点招商情况做好书面总结,内容包括当月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和次月的工作打算;各驻点招商分局全年收集的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不得少于20条;信息、总结每月上报一次,当月25日前上报至县招商局和招商组团参考备案,急事急报。

  3、离开驻点报批制度:驻点招商人员要服从县招商局和所在招商组团负责人的统一管理,不得无故离岗。经县招商局和组团负责人同意陪同客商回陵考察洽谈项目视同驻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人员要向县招商局和组团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驻点时间实行本人申报与驻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据实考勤驻点天数,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将会同县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驻点情况,如抽查中,一次不在驻地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5天驻点时间(所扣天数不超过自报天数)。

  4、时间要求:每个驻点招商人员在外驻点天数不得少于20天/月(包含陪同客商来考察时间)。

  5、履行“三位一体”服务职责:筛选项目信息,将有投资意向的客商介绍到考察、洽谈,促成项目的签约落户;对于已签约的项目,各招商分局要继续跟进,促进投资方履约,打入土地订金、做好注册登记、平面规划设计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跟进情况及时上报县招商局和招商组团。

  六、考核办法:

  1、考核由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组会同县委组织部单独进行。考核侧重于工作实绩,以签约项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和当年新开工项目形成固定资产额度为主要考核指标。根据《驻点招商人员考核表》(见附表)评分结果,对所有驻点招商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按照不超过25%的优秀比例,依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优秀人员。考核结果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2、驻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分低于80分的驻点招商分局、个人不予评奖、评优。对在当年度无招商引资实绩的驻点招商分局,给予通报批评。

  3、当年签约项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驻点招商分局、个人不予评奖、评优。

  4、年度考核优秀的驻点招商人员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直接评优。

  5、本年度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或连续2年考核优秀者,将予以提拔重用。

  6、驻点招商分局局长对驻点招商工作总负责,对连续3个月驻点工作不到位、无成效的驻点招商分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对不服从管理、多次无故离岗的驻点招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招商局调整其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将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篇十八】监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组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组干部学习制度

      1、按上级要求参定时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每月按时到村委参加"三会一课",并收看远程教育播放节目。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村两委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二、村组干部会议制度

      1、准时参加乡村两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有事必须向支书/主任请假。除婚丧嫁娶外,村组干部开会迟到一次扣20元,组干部无故缺席一次会议者扣30元,村干部无故缺席一次会议者扣50元。2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会议者,请自动离职。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详细地做好会议记录。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3、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县)乡、村三级会议精神,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各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严格按照安排好的值班时间表值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必须认真按时完成各自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借口不完成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特别是汛期和禁烧期间,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4.严禁酒后上班,违者一次处罚200元。

  5.上班时间必须严守岗位,外出办事时必须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节假日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6.对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7.团结同事,不搞阳奉阴违,不搞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不搞不利于团结的事。

  四、村组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2、不准在换届选举中进行贿选;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职权谋取非法权益;

      4、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6、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7、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8、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犯计生政策;                                           

  9、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0、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以上管理制度将进入村组干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全年目标考核以12分计算。希望村组干部严格遵守。

【篇十九】监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182号)及《宁乡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卫政发〔2011)53号)、宁卫政发[2012]73号文件等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收支预算目标,结合20xx年度绩效考核和经济运行情况,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政府统筹、一院一策、超收提奖、亏欠不发”的原则,结合我院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xx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绩效考核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考核的实施范围:全院干职工、临聘人员,共分为临床、护理、行政、药剂、公共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医技、后勤七个系列。实施时间为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建立绩效工资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促进卫生院和谐发展。真正实现“老百姓满意、医务人员满意、政府满意”的新医改目标。

  三、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幅度,以收定支,确保结余,亏欠不发。

  2、坚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重技术,重责任,重实绩,重贡献,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岗位倾斜,向关键岗位和贡献大的优秀人才倾斜。

  3、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收支情况,结合20xx年度经济预算目标,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力争20xx年度全院职工平均绩效较20xx年度基础上增长8-10%。

  四、考核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机构,明确考核小组人员以及职责分工;

  1、经干职大会民主选举推荐以院长为组长,院委成员、业务骨干、职工代表为成员的9人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

  大成桥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谢文龙

  成员:曾建光、杨继承、杨建明、唐波、徐伟、欧润伏、周太明、许爱辉。

  具体分工:

  谢文龙: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工作;

  曾建光:负责对功能科室、护理部、住院部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杨继承:负责对各科室业务收入结算,负责各职工服务数量来源的统计,制定绩效考核工资分配;

  杨建明: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唐波:负责药房药库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徐伟:负责公卫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参加全院绩效管理考核总评;

  欧润伏:负责对治疗室、注射室的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周太明:负责对住院结算,收款室的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许爱辉:负责对公卫办的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二)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分值计算。

  (三)绩效分具体计算办法:各科室每月完成相应的服务数量后得100分,加当月超额完成服务数量的奖励分合计数乘以对应的个人岗位系数,减去服务质量考核扣分和满意度考核扣分后即为该职工本月的考核得分。核算工资总额时基本工资按档案工资的60%核算,剩余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中按考核得分分配。

  重要规定:全院各科室分为主动性岗位及被动性岗位。门诊医师、住院医师、肛肠专科及理疗科属于主动性岗位,具有开具药品处方及功能检查的处方权利,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费用指标控制目标开具相关医嘱,即住院日均费用控制在170元/日之内,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1050元/次之内,药品比例控制在总费用的30%之内。并且严格杜绝挂床住院;凡超出规定比例及费用控制目标的,均实行扣分,按照每项每超过1%扣3分,核算到个人,主动性岗位的数量核定按照当月收治的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总人数所产生的除药品收入、材料收入及其他收入之外医疗收入总和计算绩效考核得分。

  其他科室包括护理部、功能检查科室及药品调剂属于被动性科室,被动性科室完成好各主动性科室开具的医嘱护理、检查、化验及调剂任务,其数量核定按照对应科室所治疗病人总人数所产生的相关医疗收入总和核定,药剂科除外,药剂科按照当月所完成的中药处方调剂次数总和核定。

  一门诊、二门诊、三门诊共三名医师,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医疗收入后,核定2515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三个科室的系数均为2.31。为弘扬中医药事业,中草药处方实行奖分制度,一门诊、二门诊、三门诊每月各核定中草药处方数60张次,每超额完成1%奖励0.15分,加入绩效考核总分。

  4各科室考核奖罚办法及岗位系数如下:

  妇科室1名医师,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医疗收入后,核定1100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系数均为2.31。为弘扬中医药事业,中草药处方实行奖分制度,每月核定任务数30张次,每超额完成1%将励0.07分,加入绩效考核总分。

  痔疮科医师一名,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医疗收入后,核定1880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系数为3.5,中草药奖励同妇科室;

  理疗科医师一名,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疗费收入后,核定1320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系数为2.7,中草药奖励同妇科室;

  护理部10人,每月完成住院护理及门诊护理任务,完成总数中核减12%的材料费用后,核定23368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正式工系数为1.3,临聘人员系数1.1。

  药线组6人,完成好各医师开具的处方调剂,负责好药品保管完成好当月的调剂任务,核定总草药收入1406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0.4分,系数为1.35。

  放射科2人,完成好各医师开具的放射申请任务,完成总数中核减15%的材料费用后,核定15200得100分,喻宏宇系数为1.05,张强系数为0.9。

  化验、B超室、心电图室3人,完成好各医师开具的检查申请,完成总数中核减15%的材料费用后,核定33000得100分,系数为1.1。

  住院部医师4人,每月完成好相应的病历规范书写,按照每完成一个治疗人次数得6分,占20%;完成数量16600后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占80%;

  {[(完成人次*6)*20%]+[(完成数量-16600)/16600]*100+100}*系数=个人得分,系数为正编1.7,临聘1.5。

  农合出纳1人,完成好每月本院出院的兑付工作,绩效分按药线组平均分的0.95倍计算当月得分;

  公卫办8人,每月完成各项公卫工作,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按医疗组正编人员(不含院委成员)每月考核总分的平均分乘以8除以公卫组8人系数之和后乘以个人对应的系数为个人当月的绩效考核分,全院各科室个人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考核分实行负分制,即当月服务质量完成得好、无满意度投诉,数量考核得分即得相应的考核分,反之从数量考核得分中扣除当月的质量分和满意度扣分。

  分值的确定,按照计财科下发的《绩效工资核算情况表》计算出当月的可发绩效工资额,按照工资发放应留有一定余地,平均绩效工资不超过上年度10%的原则,核算出医疗线应发绩效工资额,除以医疗线考核总分即为当月分值,

  每月每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乘以每分值加其他岗位补助为当月总绩效工资;正式工基本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计算,临聘人员基本工资参照正编人员最低基本工资计算,职工当月的工资总额即为按考核表计算出的绩效工资加基本工资。

  (四)非公卫人员(含行政、医疗、后勤、财务等)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和各岗位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当月绩效工资总额的计算:医疗业务收入加财政补助收入中人员经费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医疗支出和其他支出(均指年初至当月的累计数),加上至当期末财政应拨未拨款项,减去财政已拨款项中应列支而未列支金额。按宁卫政发[2011]53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节余,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按月从医疗总收入中提取12%的节余基金,同时,控制实际发放的年度绩效工资额不高于上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10%。财政已拨款项中应列支项目是指:应由财政负担的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五)按照宁卫政发[2011]53号文件的要求,院长按单位正式职工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1.5倍逐月发放,副院长按1.2倍逐月发放,卫生局聘任的院委成员不高于副院长标准执行。经卫生局对单位及领导班子进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后,单位有结余的,在结余金额范围内先计提应补发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额;在计算每月绩效工资总额时应预先提留上述应补发部分。补提绩效工资后结余金额超过业务收入2%的单位再按规定计提奖励基金。

  未完成收支预算目标出现亏损,未完成卫生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或对其考核(百分制)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补发绩效工资和奖金。

  (六)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后勤维护人员1人,负责日常水、电、门窗锁具等维修,由喻建军同志兼任,每月补助300元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中;计生专干(陈泉冰)每月补助100元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中,不另行造表发放;科室主任(住院部唐波、护理部李灿、公卫办徐伟、医技科室欧喜平、妇幼办许爱辉、药剂科欧润伏)每月补助200元纳入绩效总额中,不另行造表发放;放射科(喻宏宇)每月补助200月特岗补助纳入绩效总额中发放。

  (七)科室主任业务电话费按实际发生额凭发票补助;院长、副院长、会计及科室主任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额附办事去向清单凭发票补助(自带车辆的按宁乡县城每次往返60元,下乡每次30元标准补助,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文件为准,特殊情况办事由院长批准),市内特殊情况出车每次往返200元标准补助;职工平时培训出差费按时按实报销。

  (八)特殊节假日补助全院职工按每节200元标准补助(只包括端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三八妇女节每女职工以及护士节每位护士发放补助100元;产假、病假人员的工资发放全额基本工资,不另行发放绩效工资;春节期间值班人员(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每天补助100元计入绩效工资总额中;获得各类表彰奖励人员的奖励金标准按卫生局文件发放;全年年终实现了年度收支预算目标,年终按规定提取的奖励基金,根据各科室个人全年贡献大小以及奖金数量,年终统一由院委会决定奖金发放额度,最高每人不超过3000元。

  (九)为控制科室卫生材料成本支出,各科室材料成本统一购进,由专人管理,做台账,统一收发验收。放射科每月按总放射收入的15%计算成本,化验室、B超、心电图室每月按总收入的15%计算成本。

  护理部按12%计算成本,凡各科室超支材料成本比例的,按超支比例相应扣除绩效分数。

  (十)临聘医技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后合格的被录用者参加绩效考核,按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无执业资质的跟班学习临聘人员每月固定工资900元,无职业资质卫生局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相关文件发放。肛肠科临聘人员(1人)固定工资2000元每月,临聘后勤人员中收费室固定工资1850元每月,食堂临聘人员(1人)固定工资1200元每月。食堂燃煤、水电单位负责,其他材料食堂自行负责。

  (十一)明确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办法和应用;

  每月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各职工当月的绩效工资相关联,按实际计算出当月每分的分值数,乘以当月个人的绩效考核分即为职工当月的绩效工资额,绩效考核总分值表每月张贴在院务公开栏内。

  (十二)绩效方案审核确定以后,原则性的条款年内不作调整,院长根据院委会意见有上下10%的修改权。

  具体各岗位考核项目指标(按工作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项目)、月度考核工作数量按当月实际工作数量参照工作数量考核表考核;服务质量由考核小组综合每位职工当月服务质量参照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细则考核,群众满意度考核按当月随机调查患者考核落实。

  (十三)培训进修学习人员绩效工资决议,院委会讨论决定,20xx年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外出培训进修学习,经院委会研究同意后派出学习的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绩效工资按培训学习天数每天50元发放,不合格者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不予发放。往返旅差费由单位报销,无其他任何补助。短期培训学习7天以内的由院方

  (十四)下列几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1、收受红包、回扣者(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2、私自收费者;安排科室内人员调节值班,无绩效补助。

  3、发生严重医疗过失的或其他严重过失的,对医院造成严重后果者;

  4、散布损害集体或个人名誉的评论或信息者;

  5、侮辱或人身攻击考核人员的。

  6、违反纪委“八项规定”任何一项者。

  五、其他原则性要求

  (一)公共卫生服务岗位的绩效考核根据卫生局下发的公卫人员的考核项目和要求按月考核,年度公卫绩效考核工资和奖励资金,根据局公卫办对各单位年度基本公卫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公卫办月度绩效工资按相关文件不低于全院平均绩效水平,月度质量考核和满意度考核实行负分制,即在平均绩效分的基础上扣减当月质量考核和满意度考核相应扣分值。

  (二)工资发放时间严格按照宁卫政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月5日前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会同考核部门按绩效考核方案核算出每个干职工的绩效分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考核计算当月绩效工资并报院长审批,15日前先经各核算柜组对绩效工资总额、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进行预审、再报局计财科负责人审批!

  (三)单位年内自有资金添置的固定资产额不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总额,按规定审批程序购置的大型设备,财政部门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的,按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计入各期成本。当月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本期结余”科目余额,加上至当期末财政应拨未拨款项,减去财政已拨款项中应列支而未列支金额仍为负数的,即为亏欠,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特殊情况亏欠当月要发放绩效工资的,报局党委会审签,通过后方可发放。

  (四)绩效工资报账时,必须提供如下必须附件:经考核领导小组签名的干职工绩效考核评分和绩效工资计算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及计算方法、绩效考核单位分值金额及计算过程。

【篇二十】监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大力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积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业主责意识,形成述职评议考核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按照中交路建、中国交建党委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党委每年均要开展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就上一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向公司党委述职。不设书记的党支部,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述职。一般采用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确定部分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其他单位支部书记进行书面述职,撰写并提交述职报告。现场述职人数不少于年度应述职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一般于每年12月中上旬部署启动,次年2月底前结束。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党委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第四条公司党委工作部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主责部门,负责制订方案和组织实施,加强与上级主责部门的沟通,按要求报送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等材料,统筹安排对党支部述评考工作的督促指导,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第二章述职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述职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国资委、中国交建、中交路建党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和上级党委重点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解决各单位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一)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包括党支部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上级党委巡视、检查中反馈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组织学习传达中央、国资委、中国交建党委、中交路建党委、公司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务实管用措施等情况。

  (三)年度党建重点工作进展和成效情况。落实公司党委确定的年度党建重点工作的思路、特色做法、取得的成效等情况。

  (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情况。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党务工作人员待遇、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养、保障党支部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情况。

  (五)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等。

  述职主要内容应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新精神新要求和年度党建重点任务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主要步骤

  第六条制定工作方案。公司党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述职评议考核的单位范围、现场述职人员、具体述职内容、主要工作步骤以及相关要求,提前通知,超前布置。

  第七条深入开展调研。主要包括:

  (一)述职人员开展调研。参加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深入调研了解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述职做好准备。努力实现调研工作常态化,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收集党建工作信息,为撰写调研报告积累第一手资料。

  (二)公司党委随机抽查调研。公司要采取随机调研、个别访谈、实地抽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为述职评议会现场点评打好基础。

  第八条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支部书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本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自己动手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述职报告要采取写实方式撰写,坚持问题导向,不能以党支部或党务部门的工作代替个人履职情况,讲成绩不超过总篇幅的三分之一,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要目标明确、具体实在,防止虚、空、飘。

  第九条召开述职评议会。现场述职人员参加公司党委召开的述职评议会,接受与会代表的现场提问和测评。

  与会代表一般由党委委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代表构成。基层代表包括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本单位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基层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一半。会议规模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

  评议主要分为“述、问、评、测”四个步骤,基本程序如下:

  (一)述职发言。参加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逐一发言。述职要聚焦党建工作,紧扣重点内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情况,讲清今后努力方向,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只讲所属单位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

  (二)现场问答。每一位述职人员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现场提问。述职人员应负责任地如实回答,重点讲措施和打算。

  (三)书记点评。公司党委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结合平时掌握和调研了解的情况,逐一严肃认真点评,其他班子成员也可结合分工进行点评。

  (四)现场测评。述职、提问、点评结束后,与会代表现场填写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对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条结果反馈。现场述职评议结束后,公司党委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测评结果,并向述职人员及所在单位党支部进行反馈。

  第十一条结果运用。党支部书记在测评大会上的测评得分应与该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挂钩,作为党支部书记任职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整改落实。所有参与年度述职(包括书面述职)的党支部书记均应制订整改方案,对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所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措施,切实整改落实。公司党委要对照清单,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党支部。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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