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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八篇】

时间:2022-11-27 安全生产公文 点击:
为深入推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县直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2020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八篇】,欢迎品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1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2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以及事故报告、救援和善后赔偿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在财务账目中有体现,有年度投入计划和提取、使用情况记录。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台账。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形成包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部从业人员、全部工作岗位、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制度)。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依法依规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领导现场轮流带班台账、教育培训台账等)。

  (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相关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并依法持证上岗。 

  1.依法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

  2.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六)依法实施职业危害劳动防护。 

  1.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3.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每年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职业危害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4.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5.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七)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设计、制造(建设)、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2.不使用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

  3.特种设备须定时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4.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建立台账。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和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 

  1.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2. 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3.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

  4.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并告知从业人员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后果、安全操作要点、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从事爆破、吊装、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输送油气管线和城镇燃气管网作业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6.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8.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

  9.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

  10.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九)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依法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估,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报告、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或就近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质并组织应急演练。 

  (十一)依法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十三)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工会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2.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参与并支持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企业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企业持续改善劳动条件和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协助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体检和疗养。

  7.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8.参加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督。 

  9.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要求本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10.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1.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的议题。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以及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计划及规划。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拟订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督促落实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9.负责本单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台账和事故档案。

  10.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二)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依法依规依标准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工艺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实施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的审查验收工作。

  4.组织或督促各部门(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技术训练。

  5.负责贯彻工艺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

  (三)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负责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台帐;认真做好工伤职工的抢救、医疗和护理工作。

  2.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并将检查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4.负责组织对新入职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和农民工)进行公司(厂、矿)级安全教育培训。

  5.负责或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考核。

  6.负责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从业人员晋升、晋级和考核、奖励内容。

  8.积极参与安全文化建设。

  (四)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设备管理制度;负责设备及安全设施的管理。

  2.编制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检测计划及其安全措施。

  3.定期检测特种设备,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建立设备台账,做好安装、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组织特种设备及其他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部门、车间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五)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保障费用投入计划,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设立独立帐目,确保专款专用。

  3.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4.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

  5.保证和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经费的使用。

  6.确保本单位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资金并做好相应支付工作。

  (六)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经常分析本单位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规律,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3.确保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当生产、进度、设备、任务、节能工作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4.对生产系统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教育。

  5.负责及时落实生产环节中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七)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本单位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掌握本单位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情况,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八)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文件、指示,及时传达、转发、转送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文件、资料,做好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3.负责对进入本单位检查、参观人员的接待、陪同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告知、防护工作。

  4.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

  5.积极参与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

  (九)供应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物资和材料。

  2.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3.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向有关部门传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护信息。

  (十)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收集并及时反馈客户对本单位产品质量及安全要求的信息。

  3.负责向用户提供本单位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必要时)。

  4.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装卸和发货的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四、车间(区队)、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车间(区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日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3.按照规定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附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4.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并告知从业人员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后果、安全操作要点、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经常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报告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在进行特殊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依法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

  (二)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标准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做好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及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会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3.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熟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4.督促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落实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5.经常督促从业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监督从业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在发现违章作业时立即制止或纠正。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事故调查。

  五、本《责任清单》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3

   5月24日,贵州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各级部门要依法履行“三管三必须”职责,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参照《责任清单》,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作责任卡配发每名从业人员,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全文如下:

  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5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3.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4.组织制定方针和目标,组织各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予以考核。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6.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辨识管控本单位安全风险,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资金投入、技术保障措施等问题。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高危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加强本单位的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节假日、极端天气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亲自组织实施。

  11.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2.建立健全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1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14.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5.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9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措施的决策人,也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一般为安全总监,直接对本单位一把手负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2.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制定文件化的方针和目标,组织各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3.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主要技术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生产单位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5.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管理机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生产工作议题。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定期研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7.协助主要负责人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指导职能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8.组织开展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重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1.指挥本单位的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节假日、极端天气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亲自带班作业。

  12.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13.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14.组织制定、修订各管理层级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5.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6.督促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17.执行本单位的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18.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对生产技术、工艺、图纸、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负有审核把关职责,直接对本单位安全总监和一把手负责;分管生产、设备、总会计师等其他负责人要配合主要技术负责人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班组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在本单位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3.督促分管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在安排布置分管单位的工作时,同时安排布置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5.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对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从所分管业务角度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6.负责组织对分管专业范围内的设备重大技术改造工程方案、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审批,并提出决定性意见,组织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负责组织对分管专业范围内技术措施、维护检修等计划审批,审批时要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任务一并纳入计划中,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8.负责组织对分管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审批,包含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应急抢险器材费、安全奖罚等各类安全费用,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优先保证上述所需专项费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及时到位,建立和完善专项费用使用管理台账,做到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9.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对分管领域的风险进行管控,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落实。

  10.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抢险救援和恢复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11.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加强对分管专业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2.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7条)

  1.组织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方针和目标,组织各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

  4.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新到职工、实习人员、外委施工人员、被派遣劳动者、“三违”人员等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负责单位人身、火灾、爆炸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人身、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与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等合规手续办理,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过程的跟踪管理。

  7.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8.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参与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针对性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负责本单位计划的大、中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审查、监管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1.对本单位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等特殊作业进行现场监督,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负责生产区危险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演练情况。

  14.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负责组织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5.牵头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1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五、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条)

      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设备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制度的宣贯落实。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及二级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6.对本部门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等特殊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7.按职责权限拟订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六、车间(区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条)

      车间(区队)主要负责人是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到车间(区队)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2.严格按车间(区队)级别管理要求,全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针对性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区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直至消除。

  3.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4.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5.加强设备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6.严格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派员现场监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7.对车间(区队)下矿、下井、放炮、动火、临时用电用水用气、受限空间(有限空间)、高空、吊装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8.属于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对车间(区队)具有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工艺、重要设备设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9.本车间(区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条)

      生产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负责新职工“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3.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4.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根据生产任务,作业环境、人员精神、思想状况等特点,布置生产任务(工作),做好岗前安全交底,做好入岗人员的安全确认工作及作业过程安全行为规范监督考核管理工作,对班组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不蛮干。

  5.严格按班组级别管理要求,全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针对性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负责本班防护用品(器具),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止“三违”行为。

  7.确保班组各种基础资料、台帐的建立健全;组织各类资料报表的及时上报和收集归档。

  8.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参与车间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本班人员进行演练。

  9.负责当班期间的安全巡检工作,发现作业过程中或现场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防止事态扩大,并按规定立即通知车间领导及调度室,组织事故初期应急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条)

      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岗位清单管理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针对性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4.参加班前会,认真开展岗前、岗中、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岗位作业区域内相关机械设备、用电、环境等保持安全状况。

  5.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有序撤离作业现场。

  7.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熟练掌握应急逃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应急值班室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从业人员必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

  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4

  1、在本组组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执行矿包机制度,精心操作设备,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经常检查易损件的磨损情况,并向组长汇报,并做好各项记录。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班班“点检”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养成安全隐患排查的良好习惯成。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工程机械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运行安全负责,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应负责报告生产组长和生产调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5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为重点,面向广大师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五、活动内容

  (一)营造“安全教育月”环境氛围。校门口悬挂醒目的以“安全教育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在校园内设置安全教育专栏,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报、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地投入到“安全教育月”活动中来。

  (二)学校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运用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好“八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1、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生命在你手中,生命在你脚下”、“安全在我心中”、“我把安全带回家”,“斑马线,生命线”等为主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开展一场安全知识教育专题讲座。重点教育学生掌握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踩踏、防食物中毒以及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3日至6月19日)活动期间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逃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学生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

  4、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动。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师生知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

  5、举办一次安全征文评选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等为主题开展征文评选活动,使学生掌握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何预防危险事件的发生等安全常识,使“安全”二字深深印在每个学生的心中。通过征文评选活动,将“安全教育月”活动推向高潮。

  6、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整治活动。在前一段时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全员培训活动。在“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防范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培训情况要记入安全工作档案。

  8、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暑期将至,学校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或“告家长书”等方式提出假期学生安全要求,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假期活动安全,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暑假。

  (三)把“安全教育月”活动与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紧密结合,针对我校特点,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对校舍和易受台风、暴雨、雷电、地震、地质等影响而引发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切实做好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倒塌、防溺水、防雷电等各项防范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和值班巡逻制度,坚决防止校内师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要注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五)把“安全教育月”活动与我市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满校园行动”相结合。教育学生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模范遵守交通规则。重点开展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非法改装车等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车辆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交通,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通过活动的开展要把安全管理纳入到学校工作目标管理中,建立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做到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6

  一、总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四)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八)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组织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十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十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四)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十一)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六、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区队)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车间(区队)主任是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的贯彻执行,做到车间(区队)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计划;

  (六)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八)定期组织车间(区队)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预判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直至消除;

  (九)加强设备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十)执行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派员现场监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对车间(区队)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十二)属于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对车间(区队)具有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工艺、重要设备设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十三)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十四)组织实施本车间(区队)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

  (十五)本车间(区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二)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作业中发生的险情、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初期应急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九、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认真开展岗前、岗中、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岗位作业区域内相关机械设备、用电、环境等保持安全状况;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熟练掌握应急逃生知识,提高互救自救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7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本市教育系统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精神要求。创建平安校园,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倡导校园安全文化,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推进我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院安全设防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xx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三、主要活动内容

  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今年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1)由院领导在部、处长会议上动员和布置“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并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院报等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

  (2)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回顾上半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主要经验和教训,并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通过安全工作会议形式达到交流研讨和总结提高的作用,把学习宣传不断引向深入。

  (3)积极组织开展“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食品卫生、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汛防台、防暑降温等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4)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在校园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ppt”制作评选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在活动中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活动中认真安排,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月促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周密部署,抓好落实。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要采取有力措施,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参加活动的部处中心认真总结,并于7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院安全办。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个清单8

  一

  总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位的单位,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四)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八)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组织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十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十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四)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

  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五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十一)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六

  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

  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区队)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车间(区队)主任是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的贯彻执行,做到车间(区队)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计划;

  (六)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八)定期组织车间(区队)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预判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直至消除;

  (九)加强设备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十)执行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派员现场监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对车间(区队)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十二)属于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对车间(区队)具有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工艺、重要设备设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十三)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十四)组织实施本车间(区队)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

  (十五)本车间(区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二)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作业中发生的险情、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初期应急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九

  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认真开展岗前、岗中、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岗位作业区域内相关机械设备、用电、环境等保持安全状况;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熟练掌握应急逃生知识,提高互救自救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4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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