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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通用6篇)

时间:2021-06-17 党建工作总结 点击:

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责任感,明确党建重点,我们现在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1】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

  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我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

  5.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总体安排。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2月份开始,至2021年3月底结束(具体日程说明见附件1、2、3)。村(社区)“两委”下辖组织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

  二、职数配备和人选条件

  (一)职数配备。

  (1)村(社区)“两委”干部总职数:(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见附件4)

  (2)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

  (3)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4)指标要求:①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②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③各村(居)民委员会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④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二)人选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2)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认真负责,能作为善作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4)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除具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良行为敢抓敢管,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2)有组织能力,掌握党的基层工作政策,工作有干劲有办法,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有管理能力,带头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面对压力困难敢于担当作为;有发展能力,敢闯拼,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致富,改善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和社区建设。

  (3)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推荐连任的人选都参加过年度轮训,新进人选优先从后备人选库中产生。有需要的,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

  3.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为群众服务。

  (2)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的事有关条件。

  (3)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居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届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观定》等,受到撒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撒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煸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图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情形的。

  三、换届选举方法和步骤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1.请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项,并将向罗阳街道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请示文件,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大体时间和主要议程。②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③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应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指导下,结合委员会成员述职评议工作,按照不少于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1:1.2的比例,组织本村党员、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群众人数、会议召开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推荐的群众一般包括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近两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代表,村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本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和妇联干部等。

  3.初审。罗阳街道党工委结合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4.联审。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县级联审,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反馈情况,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5.考察公示。罗阳街道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预备人选有关情况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研究,并以正式请示件的形式,将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根据县委组织部审议情况,以及党工委集体研究情况,对村(社区)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事项进行批复,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7.党内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提出人选。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实际情况集体研究提出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上报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提出的建议人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其中必须至少有1名妇女。

  2.初审。街道党(工)委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3.联审及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8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县级联审,罗阳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情况,确定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对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4.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9人或者11人组成,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依法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配好非候选人建议人选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5.制定并公布村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日程安排。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日程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村委会职位职数;各职位的候选人人数;提名候选人和选举日期、选举方式;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安排以及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予以公布。

  6.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发布选民登记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登记公告公布的日期、时间、地点等,切实做好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该村的选举日,具体日期详见附件五)的村民参选登记造册工作,做到“三登”“五不登”。1.“三登”是指:(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选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未在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2.“五不登”是指:(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10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5)已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第一榜参选村民名单,告知办理委托投票的日期、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资料等事项,并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受理参选村民名单的相关书面异议申诉,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有关村民。

  7.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第八届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村民代表人选建议名单。村民代表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后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予以公告、登记、造册和备案。

  (一)村民代表的推选可由村民按照居住相邻的原则和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的比例推选产生,也可以将名额分配至各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每村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20人。

  (二)女性村民代表按照专职专选原则推选产生,应占村民代表11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党员村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条件的村应力争达到50%以上。4.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村委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民代表。

  8.办理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受理选民委托投票相关事项,对委托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等资料进行核查,填写和发放委托投票证。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2.委托投票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6日内,由参选村民本人和被委托人一起持参选村民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选村民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委托投票的村民进行审核,并在2日内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公告

  9.发放参选证。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告知选民领取参选证的日期、时间、地点等信息,核实领取人的真实信息,并做好领取人签名登记等工作。1.参选证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本届参选村民名单及编号填写,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2.参选证应在最后明确本届参选村民人数后及时发给参选村民,按照登记名单分发,不得多发或少发;3.参选证是作为投票时领取选票的凭证,应告知参选村民妥善保管;4.已办理书面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不予以发放参选证。被委托人凭本人参选证和委托投票证领取委托人的选票。

  10、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发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提名方式,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候选人的村(社区)党组织建议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村民推荐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村民自荐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等公告,告知选民应按时携带参选证、身份证、委托投票证等相关资料参与提名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做好选举结果认定和当选资格认定。

  11.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投票时,可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采用流动票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流动票箱的必须报党工委批准。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需安排好工作人员周密布置,必设立秘密投票处和确定公共代写人,防止干扰写票。投票选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做好选举结果的认定和当选资格认定。

  12.选举村民小组长,副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提出人选。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实际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新一届社区居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上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提出的建议人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其中必须至少有1名妇女。

  2.初审。街道党(工)委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3.联审及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8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县级联审,罗阳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情况,确定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4.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党组织负责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提出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社区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9人或者11人组成,通过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户的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依法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配备好非候选人建议人选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工作。

  5.做好参加选举居民的登记。社区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参选居民(户代表)登记公告公布的日期、时间、地点等,切实做好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该社区的选举日)的居民(户代表)参选登记造册工作,做到“三登”“五不登”。“三登”是指:(1)户籍地、居住地均在本社区的居民;(2)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自愿申请且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居民;(3)在本社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2.“五不登”是指:(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社区居住,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5)已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的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6.推选居民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第七届居民代表推选工作,社区党组织提出居民代表人选建议名单。居民代表通过召开居民会议(户的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后颁发居民代表当选证书,予以公告、登记、造册和备案。

  ①每20户至30户应推选1名居民代表,每个社区的居民代表总数不少于50人。

  ②党员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条件的社区应力争达到50%以上。

  ③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居委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

  7.推选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按照差额数要求组织推选产生相应名额的候选人。积极宣传候选人,必要时可组织社区见面交流咨询会。

  8.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可实行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提倡实行直接选举。我街道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居委会和各居民小组所在地发布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提名方式,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候选人的社区党组织建议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居民自荐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等公告,告知参选居民(居民代表、户代表)应按时携带参选证、身份证、委托投票证等相关资料参与提名投票,确保基层民主参选率达标。

  9.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加强组织领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村(社区)党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按照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村(社区)党组织对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出建议意见,做好宣传介绍工作。党员要增强组织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议,敢于同拉票贿选、霸选、闹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

  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纪检、组织、宣传、政法、人大、公安、民政、财政、农业、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具体组织、指导本地区换届选举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每个村(社区)由驻点联系的街道班子成员包村(社区),结合驻点联系工作,及时把握换届工作动态,及早发现和解决一批苗头性问题,指导村(社区)“两委”推进换届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抓好换届重点村(社区)整顿治理。

  全面排查可能影响换届的重点村(社区),分类梳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权利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四)加强业务指导和突发事件处置。

  街道向每个村(社区)派驻换届联络员,加强对换届选举具体工作的直接指导。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制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选举纠纷。制定换届选举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建立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派出相应工作力量到现场妥善处置。

  (五)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在村(社区)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开展选举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引导新闻媒体以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街道成立专门小组,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炒作。对媒体和网络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发布不实消息的,坚决予以打击。各村(社区)要及时向街道党委汇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六)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于换届选举结束5日内以村、社区“两委”名义报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2】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X办发〔2020〕XX号)和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通〔2020〕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X办通〔2020〕X号X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XX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XX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X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组织部XX区民政局XX区财政局<关于调整XX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XX组通〔2020〕XX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议程主要有:一是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二是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在同一张推荐票上进行推荐,每一位党员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人选。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自荐,由村党组织统一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党员个人自荐只能自荐一个职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工作要注意把握两个事项:一是村民推荐测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可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进行;二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后(党员个人没有自荐的,党组织应征求本人意见后再上报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的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将人选建议名单反馈村党组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镇党委书记必须与考察组共同逐一面谈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村财务审计小组作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以及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办法;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对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有关事宜。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日内报镇党委备案。要注意推荐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应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选民登记站,由村民到登记站登记;一种是由登记员挨家挨户入户登记。

  对农村选民进行登记时,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前2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所有选民名单确定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镇党委备案。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以书面形式提名,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交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初步候选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请求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和不愿参加选举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镇备案。

  6.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投票选举时,有条件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但是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并公布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发票、登记、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选举大会的所有组织准备工作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完成。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工作人员对选票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的,应当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于当日投票截止时间集中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于选举后3日内报镇备案,镇应当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7日内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举结束后,镇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1.村党组织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在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时,一并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则上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同步开展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提名候选人。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参照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程序实施。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每个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应当与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职数等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4.召开推选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一次性推选产生,具体程序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按规定名额,选民或村民代表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最多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第五阶段:做好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妇联、民兵组织等村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镇要做好各村享受财政补贴基本报酬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区级组织、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抓好新任村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补贴。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实行“一肩挑”后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镇党委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理顺心气,引导其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健全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属另选人当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打牢换届基础。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逐个进行调研摸底,“一村一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各项工作,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换届前,镇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倡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流动人员在常居住地或迁入地村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保证其选举权利。

  (二)严明纪律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督导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在村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实行重大问题专案查处、重大案情挂牌督办等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及时通报。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破坏、妨碍选举的,要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支书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支书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村干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要把村换届工作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在2021年区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组织办、民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办(党建工作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办XX社会事务中心要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协同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委和政法、统战、宣传、XXX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农业农村、农业农村、计生、四所、扶贫XX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级成立23个包村的指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要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镇级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镇要向每个村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两级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各村的村“两委”换届方案要报XX镇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板报、手机小程序、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篇3】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

  各管区、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

  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全镇广大党员和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推进和谐幸福新石墙建设的重要保障。全镇各级要充分认识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严肃换届纪律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工作中,要扎实开展好以下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在换届选举前,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就换届纪律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并围绕遵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以往换届中的反面典型案例、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参选人员规范自身竞争行为。三是开展专题谈话活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确定后,镇党委要与参与竞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重点人员要逐一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并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二、严明工作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十严禁”即: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许诺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严禁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搞非组织活动,干扰、操纵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或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严禁搞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竞职承诺;严禁怂恿、胁迫他人不参加选举会议或放弃投票,搞虚假委托、临时委托;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证明、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严禁以损毁票箱、撕毁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煽动群众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严禁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严禁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严禁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村务档案等。

  镇直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在村“两委”换届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组织不严密,致使换届选举工作出现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2)插手或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的;(3)选派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换届期间不在岗、不在位,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4)所有参与换届选举的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村内就餐,甚至大吃大喝以及接受各种礼品的;(5)换届选举工作中,镇指导组成员靠的不紧,指导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导致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选举程序,图省事、怕麻烦、随意简化、变通或走样,引起群众不满,造成集体访或越级访的;(6)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期间,不遵守保密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7)镇直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查违法违纪行为

  要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镇纪委具体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要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十严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害选举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管区书记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亲自抓、牵头抓、一抓到底。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纪律,并将这项工作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组织换届选举的始终。要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换届中的突出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对一些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落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4】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

  一、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景宁县应换届的221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_镇顺延)。共选举产生村两委干部1806名,其中支部865人,村委941人,书记218人,村委主任214人。全县有160名村党支部书记连任,占73.1%;有110名村委会主任连任,占51.6%。通过换届选举,一大批素质优良、干事创业、群众公认的双强型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基本实现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预期目标。

  1、结构更加合理。一是女委员大幅增加。全县共选举产生党支部女委员98人(书记6人),比上届增加10人,占总数的11.3%;村委会女委员204人(主任5人),比上届增加181人,占总数的21.6%,全县总共有206个村两委班子中有女干部,基本实现村村有女委员的工作目标。二是交叉任职得到提高。全县共有69个村实现村两委交叉任职,其中书记、主任“一肩挑”1个村,交叉比例为31.2%。

  2、素质得到提升。一是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有所提升。全县1806名村两委干部,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02人,比换届前增加23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31人。二是干部年龄有所下降。村党支部成员平均年龄42.4岁,村民委员会成员平均年龄40.9岁,全县共有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244名,都比上一届有了较大改善。

  3、选举形式多样。在村党支部换届中,221个村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其中8个村实行“公推直选”。在村委会换届中,有62个村实行有候选人选举,69个村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88个村实行自荐海选。共有679个非党代表参加党外推荐,183名“自荐”报名人接受“认同度测评”。5个乡镇实行书记、副书记人选提名党委“票决”制。

  4、竞选有序激烈。一是选民参选热情高涨。村党支部选举中,党员参选率达97.3%(其中67个村的党员参选率达到100%)。村委会选举中,选民参选率达94.7%(英川、葛山等外出党员、群众60%回乡参加选举)。二是候选人竞争激烈。在本次换届中,全县所有的村基本上的岗位都有2人以上竞争,没有出现往届无人参选的局面。同时,组团选举、自荐海选等形式被广泛的采用。

  5、创业氛围浓厚。在换届准备阶段,所有老一届村两委成员都参加了届末述评,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创业氛围。在换届过程中,全县所有的参选者都进行了创业承诺竞选演说,接受群众的挑选。选举结束后,各乡镇全面推进创业承诺上墙工作,促使当选者兑现创业承诺。到目前为止,已有7个乡镇80余个村制作了创业履职承诺榜。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政策精神贯彻到位。整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景宁县始终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委武昌书记多次专题听取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汇报。县委常委会2次召开会议对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县委专门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强化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在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上,县委武昌书记亲自作动员报告。选举中期,武昌书记亲赴乡镇召集相关领导召开选举工作分析会、情况汇报会,切实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至换届工作开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金晓伟就全程参与,亲自指导工作人员制定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深入到大部分乡镇指导选举工作,解决选举难题。同时,县委规定副处以上领导必须联系一个以上的乡镇,联系部门必须联系到乡、村,全程参与和指导,包干到底。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是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换届选举的精神、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基础工作到底到边。一是调研工作扎实深入。从07年6月起,县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等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全县20多个乡镇80多个村,就我县的村级组织现状、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等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听取意见建议,分析解决问题,全面方位摸清换届底子。二是问题村整顿严格规范。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根据市组部的要求、景宁县直面矛盾和难题,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各乡镇严格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采取村级组织自我整改、群众主导参与整改、民主管理推进整改、严肃纪律强制整改等举措,对问题村进行全面攻坚,全县17个问题村都得到比较彻底地整顿,为全县村级组织换届有序推进奠定基础。三是财务审计、矛盾纠纷解决、届末述评等工作真抓实干。在整个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景宁县始终坚持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结合村级民主管理集中性规范化活动,大力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审计,坚决防止村干部带“病”上岗。全县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各类纠纷256起,参加届末述评718人,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理顺情绪。三是试点工作成果丰硕。在整个试点工作中,景宁县认真把握当前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特点,围绕十个方面目标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大胆创新,通过推行“三优先”、实施“三认同”、把握“三关键”,为全县面上推开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具体的政策要求和操作规范。

  3、高度重视氛围营造,保障措施扎实管用。一是抓_营造氛围。全县上下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以及广播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据统计,全县共印发选举指导手册2000余册,宣传资料3000多份,张贴标语1500余条。县委组织部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换届选举宣传片《神圣的一票投给谁》并刻录成光盘,下发给各支部。组织部、民政局专门设立村级组织换届专线服务电话,为基层释疑解惑。二是抓选举法律、政策学习。各乡镇通过巡回宣传、网上指导、送法进村等方式,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宣传。通过深入细致地工作,群众的关注程度、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抓业务培训。县里专门举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集中两天时间对各乡镇分管领导、工作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通过学习会,现场会、业务考试等形式,切实抓好农村工作指导员、住村干部和村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县、乡两级共计培训人员2400余人次。四是抓督查指导。专门从组织、纪检、人大办、民政、信访等部门抽调多名工作骨干,组成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分成综合指导、政策保障、宣传发动、信访接待等工作小组,统一负责业务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五是抓制度建设。先后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巡回督查制度和换届选举工作周报等制度,规范选举过程运作。组织人员对乡镇开展4次工作巡回检查。

  4、高度重视选举程序,操作严格依法依章。一是严格规范选举规则。景宁县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合理的选举办法,重点对选举方式、特殊人员的选民资格认定、委托票的处置、竞选活动的组织及投票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以村选举办法的形式加以规范。二是严把操作细节。党支部选举注重从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素质、能力等方面入手,经过党员、群众推荐推选出初步候选人,乡镇党委考察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交党员大会选举。村委会换届以营造公平公正的竞选氛围为着力点,抓好候选人资格确定、自荐人的认同度测评、规范竞选行为以及名单公布等环节,力求候选人和自荐人产生过程民主、科学。三是严格推荐选举方式。党支部换届全面实行“两推一选”,村委会换届广泛推行自荐海选。四是精心组织正式选举。为了规范投票方式,严格限制流动票箱使用。同时对候选人的竞选活动进行了规范,竞选演说和公开承诺必须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审议。选举期间不得以捐赠承诺的形式参与竞选,不得向选民个人捐赠钱物等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维护了选举秩序。

  5、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妥善处置信访事件。景宁县高度重视维护换届选举期间社会稳定,县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发出《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维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秩序的通告》,全力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认识与处理民主和法制的关系。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换届选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在村级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章进行严肃处理。对买卖选票,抢砸票箱,抢夺选票,冲击选举会场和以暴力威胁投票人或污辱、打击候选人,及在选举过程中打架斗殴等严重扰乱换届选举的,依法予以严惩。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坚持研究在乡,解决在村,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同时,妥善处置信访事件,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行动,采取了预防措施,有效防止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利。对待每个信访群众、信访电话,信访案件,都进行热诚接待,认真登记,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信访涉及的内容实行相关乡镇、部门包案制,对复杂的问题和老大难问题处理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回访,掌握上访人和处理对象的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防止出现新的上访。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越级上访、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到目前为止,县选举办共收到信访件35件,到市里信访3人,其中27件得到妥善处理,已经息访,6件正在处理中,没有发生群体性重大事件。

  6、高度重视探索创新,力破难题选好人。在换届选举中,我们针对实际情况,在四方面进行了创新,努力促进群众对选举结果满意。一是在组织保障上:县人大、纪检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既分工不分家,合作顺畅的指导体制。二是在党支部换届中,全面实行党外推荐票“三优先”、“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党委票决制”、“党支部书记考验期”、设立纪检委员岗位等做法。三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实行自荐人“认同度测评”,创新“组阁海选”,多措并举推行“专职专推专选”,明确规定村委会中必须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确保村村有女委员。四是在资格审查中,有的乡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群审、自审、公审、专审、职审的“五审”方式严格审查竞选人的资格。

  7、高度重视善后工作,提升和谐创业本领。一是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全县各村团委、妇联、治保调解、民兵等配套组织广泛建立整。二是抓好总结授印和培训工作。目前各乡镇相继召开上岗培训会,对新当选的两委干部进行了授印和培训。有的乡镇利用外出党员回乡参选的有利时机,运用远程网络教育平台抓好党员教育。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大部分乡镇村已对主动让贤和退居二线的干部进行了走访和慰问。四是抓管理严防“选举后综合症”的发生。县委组织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同时,指导各乡镇统一制作村干部履职承诺榜,督促村干部兑现创业承诺,力争到7月30日前基本实现全县创业承诺“村村上墙”。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较弱。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观念和方法落后,掌控全局能力不足,应对突发事件及危机处置的方法、套路不多,在整个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存在不敢领导或不善领导,管的过多、统的过死等问题。有的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学习不深、不细、不透,组织选举不严密,没有严格依法办事甚至出现违法违规操作。有的工作不扎实,工作方法比较简单,处理问题欠妥当,没有沉到基层,不善于做好群众工作,被群众误认为是干涉“内政”、干扰民主。

  2、一些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换届选举受到宗派势力干扰还时有发生。二是农村党支部对村委换届工作的领导能力普遍低下。三是党支部合适人选难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普遍不高。四是与村委会相比,部分党支部战斗力低下,主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仍然比较普遍。

  3、部分农村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带头履行义务,对选举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二是党员信念动摇,对选举存在厌倦、排斥心理。三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参与贿选和不正当竞选。四是不执行上级党委决定,党性观念全无。五是在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讨价还价甚至抵制。

  4、社会转型给村级换届工作带来挑战。一是人员大量外出,导致参选率难保证、选民资格难确定、委托投票等难规范。二是受利益驱使,干扰、阻挠、破坏选举等现象频繁发生。三是各种势力介入农村选举,导致竞争手段日趋复杂化、激烈化、隐蔽化。四是贿选的鉴定、处置难度很大。五是宗族、派性势力依然影响选举。六是能人难当选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下步打算

  1、要深入总结本次村级换届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尽快把好做法和新经验提升为相关工作的长效制度。一是召开全县第二季度组织工作例会,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二是要求各乡镇撰写正反典型案例,上报市委组织部。三是理出一批好的工作方法在《基层党建动态》上予以刊发。

  2、要深入分析在换届过程中现出的各种情况,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抓好全县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充分发挥学用功能,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二是进一步做好住村联心工作,不断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作风。三是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

  3、要深入谋划村级换届后续工作,认真抓好村两委干部的培训管理和创业承诺兑现工作,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保证。一要全面开展村干部培训工作。二要全面抓好创业承诺上墙工作。三要适是出台《农村党支部书记管理办法》。

【篇5】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

  11月11日上午,云南宜良县召开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全面推动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勤传达了全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县委书记李绍俊就换届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主持。全体县级领导,8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和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村(社区)“两委”是党和国家组织体系中最基础的单元,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端”。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事关全县人民民生福祉。本次换届选举,历史意义非常重大。是中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是在中央调整村(社区)“两委”任期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也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关键节点进行的一次换届。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具有十分重要深远的影响。本次换届选举,政治影响不同寻常。是加强党在基层的领导、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机制的一次重大战略部署,政治影响非同寻常。这次换届选举,开展时机非常特殊。换届后产生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与“十四五”规划同步,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作用十分关键。

      会议强调,这次村(社区)换届选举是全县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要深刻认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把握这次换届的有利形势,清醒认识换届面临的困难挑战,把握原则、明确要求,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要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其民主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把好政策、人选、程序、纪律关口,为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要抓紧全面启动换届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全县村(社区)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五个一”措施,全面压实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入户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做好工作统筹,形成强大合力。要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重中之重,严格人选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全面稳妥推行“一肩挑”,实现“能挑则挑、应挑尽挑”,优化班子结构,着力推动整体优化提升。要严格依法依规,抓细抓实重点环节,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严肃换届纪律,排除换届干扰因素,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舆情引导和疫情防控。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工作统筹,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思想进一步统一起来,把任务进一步明确起来,把精神进一步振奋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节奏,加大落实力度,高效率全面完成换届工作任务,确保换出新气象、新面貌,换出凝聚力、战斗力,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加快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提供坚强保障。

      在随后召开的宜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县委组织部领导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相关部门汇报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就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篇6】2021年换届选举指导思想

  根据X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村于20_年12月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顺利完成了第X届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成功地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实现了预期目标,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现将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社区多次召开两委会议、居民小组会议,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根据区、镇政府的相关要求,依法组织选举,严格选举程序。在选民登记、推选选委会、提名投票候选人、正式投票选举等每个阶段的每个环节都严格程序、严格操作、严格把关。

  二、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由社区党支部班子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求换届工作组成员做到日常走访、定期例会、重大事项汇报,加强对各居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程序进行。

  三、制定日程安排,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推进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本次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确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及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主要是建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计划、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组织选民登记等。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居委会的作用、选举的意义和作用、选举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步骤。在各居民小组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0余条,登门发放连环画1808份,布置橱窗和宣传栏9块。

  第三阶段(组织选举阶段)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深入农户家中,认真听取居民们的意见,切实把能够反映群众意愿、热心为群众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居民推选出来。

  在选举准备工作中,社区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统一制作各选举公告、选票、候选人介绍版面、会场标识、投票箱、选举大会主持稿等,确保各居民区选举工作步调一致、规范有序。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主要是收集整理选举工作档案、开展检查验收、建章立制,并进行工作总结

  四、主要工作成果与不足

  1、坚持党的领导。

  在社区党支部带领下,认真组织、精心筹划、集思广益、广泛动员,为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各居民区选出了群众满意、党组织放心的新一届居委会成员。

  2、细致周密的计划安排。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选民登记、初步候选人提名、正式候选人确定、选举大会程序等都做了细致分析,提出了合理的时间节点;对于疑难问题,指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了解态势,客观分析原因,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研究对策,确保了选举的顺利进行。

  3、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为了确保广大居民能够切实、充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社区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多次强调,要让广大选民参与、监督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重视在各个选举程序中充分调动选民的积极性,充分听取吸纳选民意愿。

  在选民登记工作中,工作人员不辞辛劳,对“人在户在”选民做到100%上门告知、登记,对“人户分离选民”做到100%电话告知和参选意愿征询。对于在本社区实际居住的外地选民,选委会也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4、居委会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本次选举完成后,居委会干部的队伍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和优化,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男X人,女X人,均为党员。平均年龄40岁。

  本村20_年居委会换届选举整体上是成功的,但仔细分析,仍存在一些问题:

  1、小组动员有待提高。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中,登记选民X人,实到选民X人,X名选民因病因事请假,居民小组长应提前与小组居民联系到位,保证选民能事先做好准备,按时参加选举。

  2、居民民主自治基础有待夯实。

  在选举过程中,各居民小组在组织、协调、把握大局能力上存在很大差异,分析原因主要就在于平时的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牢固不牢固。这提醒我们,提高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要靠平时积累,要继续抓好今后居委会的培训工作,强化居委会各项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带动居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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