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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十篇

时间:2021-11-13 章程规章制度 点击:

中文词汇表,汉语拼音是Qīng dān。指相关项目的详细登记清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文章10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单位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督查制度。每年开展2次,督查结果向县委汇报。二是建立报告制度。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向县委宣传部汇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履职情况。

  三、推进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支部(中心组)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县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班。

  四、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县教育局、县委党校出台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和外请教师的管理办法。

  五、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纳入党校教育课程。

第2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201x年以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先后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系列重要文件。为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党支部)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充满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委督查范围,镇党委每年对全镇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9.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双微”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11.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

  12.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3.严格追责问责。镇党委(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党委(党支部)书记是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宣传委员(党支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做好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

  下列部门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之外,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纪检部门: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纪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查内容,出现问题,督促整改。

  2.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统战部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指导非公有制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引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政法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加大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力度,切实维护地方政治安全。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人敏感人的稳控工作,对顽固坚持错误立场、屡教不改错误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5.中心学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各学校要加强课堂管理,坚决抵制各类错误言论。

  6.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7.企业: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群团组织: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共青团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宣传部门责任清单

  镇党委宣传办公室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1.每年至少两次向镇党委班子会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3.配合镇党委督查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4.深入学习宣传宣讲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5.强化党管媒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热点问题引导,打好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主动仗。

  6.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加强对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刊物、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节庆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的统筹管理,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8.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9.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级党委(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11.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2.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3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支部要定期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4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 、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第5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意识形态工作。现将2019年学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明确要求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处室系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党小组是所属部门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师生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52号),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制定了《德化八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

  三、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1.以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开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化”学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加强理论学习,示范引领全校教职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列入《2019年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印发全校党员开展学习和研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四、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成立了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师德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真正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2.制定了《德化八中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全校,并对《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

  3.学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校团委近年来相继开通了“手机微信平台,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以青春正能量引领青年思想,服务青年成长,传播主流文化,展现青春风采。目前,关注粉丝突破1000多人,阅读点击量日趋攀升,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五、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1、近年来,学校相继制定印发了《班子成员“五个一”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层领导干部“三个一”制度的通知》《机关干部下班级、结对子活动安排》,系部党总支还制定了《党员联系班级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促进了领导干部广泛深入教学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2、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坚持定期到教科室,参加教研活动和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及内容,关注思教学改革的进展情况。主动与教师交流沟通,提出课改的思路和建议。

  六、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

  1.学校有自己的公众号。所有上传信息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规定,教职工在使用学校办公QQ群、工作微信群时,只能用于日常工作和传播正能量信息,不能聊天或作其他用途。

  2.学校成立了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院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关注学校师生的网络舆情,及时监控和删除网络不良信息;负责学校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审核、统计工作。及时为领导研判舆情提供依据。

  七、定期进行研判,及时开展工作

  校党支部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通过研判认为,目前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流是好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校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在我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了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取得明显效果。同时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或苗头,主要是青年教师思想活跃,对政策学习缺乏热情,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丞待加强,思政课改革迫在眉睫;网络影响日益加大,师生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兴趣渐浓,网络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党支部责任主体,明确学校组织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6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第7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
  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
  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的;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
  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
  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五、新闻发布会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街道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街道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街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街道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街道事件信息;介绍街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街道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街道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街道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街道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
  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政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街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街道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街道党政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
  5.发布新闻通稿。街道工作动态信息,由街道党政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街道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1.为加强和改进街道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街道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街道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工委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街道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8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党的荣辱兴衰、生死存亡。这是小编分享的2017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快来看看吧。

  XXX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一近年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水北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

  1.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我镇辖区内在意识形态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发表否定党、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二、坚持教育培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1.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各项制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周一晚上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会议制度,先后学习了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及时领会政策精神,提升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廉政意识。

  2.强化党员干部学习。多次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户代表会议,通过听讲座、读文件、观视频等方式,集中学习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等,通过集中学习,统一了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认清了形势,推动全镇上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镇域经济大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3.强化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围绕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各村张贴标语,分发学习手册和宣传材料,举办“全民读书月”活动,营造了“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氛围。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组织镇村干部、中小学生参观了市里举办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主题的大型科普系列挂图展,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对生态文明的认识。

  4.强化未成年人思想教育。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经常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家长、学校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让青少年懂得遵纪守法,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文化娱乐场所和农村文化中心户实施有效管理。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的入学、日常管理工作,中小学成立了“爱心家庭”,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关心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

  1.把握导向,规范舆论宣传。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及时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导主动权。重视网络舆情监控,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办公室人员每天都登录“水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邵武网站”、“邵武论坛”、“邵武铁城在线”、“大武夷论坛”等网站,查看网友流言和发贴情况,并通过及时的答复和跟帖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积极正面引导,化解群众疑虑,树立政府形象。

  2.强化载体,占领舆论阵地。投入10余万元,在故县村建成邵武唯一的农村历史文化展览馆、24孝文化长廊和历名文化名人长廊,打造故县乡村大舞台,为辖区企业每月主题演出和群众自编自导演出及文化下乡演出提供平台;在龙斗村建立凿壁文化墙,固化传承闽越、福善王、妈祖、地方三角戏等传统文化;在大乾村挖崛整理福善王文化,新建福善王庙前文化广场和文化墙等;在王亭村新建移民文化主题公园;在政府大院和各村制作了24孝文化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告牌、遵守八不规范做文明公民广告牌和固定的党务、政务工作宣传栏,宣传“两学一做”、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内容。在镇、村设立道德讲堂,以身边的好人、好事,先模人物作为典型开讲,学习先模人物,宏扬社会主议核心价值观。响应“诗画邵武”建设,开展朱子文化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浓厚我镇文化氛围。在星级文明户牌额上增加朱子名句,促进朱子文化进农家。

  3.主动出击,切实加强对外宣传。一是做好对外新闻宣传。今年,我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鼓励各站所办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评。截至10月底,全镇已上报各类信息423条。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政民互动的重要渠道,建成“水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每年投入1200元进行网站维护,设置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乡村特色、党政务公开等15个专栏,内容涵盖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多个部门。目前已上传有关信息3471条。同时做好“中国邵武”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和乡镇动态栏目的保障工作,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四、弘扬社会文明,践行核心价值观

  1.领导重视,软件硬件有保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做到“资金有保障、机制更健全、活动有载体、建设有阵地”。建设了功能齐全的综合文化站,在各村配置了农家书屋,完成了村村响工程。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投入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各村,对其责任规定和标准要求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做到“活动前有动员、有布置,活动中有检查、有反馈,活动后有考核、有总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活动丰富,文明创建有成效。一是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文艺演出12场,其中8月4日至16日,在全镇11个村开展了“两学一做”文化惠民演出11场。在云灵山景区举办了杨梅节、帐篷节、登山节、自行车爬坡赛等活动。9月1日,正值农历八月初一,水北镇大乾村农民文化艺术节在福善王庙热闹上演,为观众们送上了一场“农”味十足的文化盛宴。二是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我镇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龙斗村获评南平市文明村,水北林业站、水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评南平市文明单位,王亭等9个村获评邵武市级文明村,村民文明素质和村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三是大力弘扬乡贤文化和好人文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我镇大漠村民陈祖耕、原司法所所长杜仕作等先后入选福建省“好人榜”。开展“平安家庭”、“好婆媳、好邻居”评选活动。四是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无封建迷信、非法宗教、邪教发生。开展美丽乡村卫生保洁行动,坚持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美丽乡村卫生保洁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环境清理。五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水平明显提高。

  我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群众的思想观念与加快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部分群众大局意识、集体观念淡薄,不讲公德、信用缺失,还有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犯罪等。二是把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经济等业务工作中,在意识形态方面投入较少;三是意识形态阵地设施与群众精神需求不相适应,镇村文化广播设施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无法很好地利用起来,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办法,扩大对外宣传渠道,努力在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创建和文化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激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工作激情,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水北镇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第9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宜办文〔2016〕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机关的负责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内容。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7、团结引导服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9、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年对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终个人述职报告和履职尽责项目清单的重要内容。

  5、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各科室职能责任清单

  各科室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个人述职内容外,还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办公室: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负责局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日常工作。

  2、民族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纳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工作。妥善处理民族方面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

  3、宗教科: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工作,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

第10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201x年以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先后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系列重要文件。为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党支部)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充满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委督查范围,镇党委每年对全镇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9.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双微”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11.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

  12.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3.严格追责问责。镇党委(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党委(党支部)书记是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宣传委员(党支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做好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

  下列部门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之外,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纪检部门: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纪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查内容,出现问题,督促整改。

  2.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统战部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指导非公有制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引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政法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加大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力度,切实维护地方政治安全。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人敏感人的稳控工作,对顽固坚持错误立场、屡教不改错误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5.中心学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各学校要加强课堂管理,坚决抵制各类错误言论。

  6.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7.企业: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群团组织: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共青团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宣传部门责任清单

  镇党委宣传办公室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1.每年至少两次向镇党委班子会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3.配合镇党委督查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4.深入学习宣传宣讲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5.强化党管媒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热点问题引导,打好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主动仗。

  6.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加强对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刊物、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节庆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的统筹管理,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8.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9.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级党委(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11.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2.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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