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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集合15篇

时间:2022-09-30 章程规章制度 点击: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集合1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1

  为了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财务控制,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从事财务管理的人员应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依法办事、保守秘密、搞好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各单位选配财务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严格考察,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曾因经济问题受到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含撤销)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从事会计和出纳岗位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要随时掌握财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财务工作岗位.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内部具体管理资金账户的机构应分别设立会计、出纳、稽核岗位,并明确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会计、出纳、稽核业务应相互制约.出纳人员办理资金账户的收付款业务,必须由会计人员制单,按职能和权限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度银行账户资金,也不得将未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的付款票据留存抵库,无拨款依据不得拨付资金.稽核人员应对资金的收、付业务进行定期审核,并在会计凭证上签字.

  第七条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的文件.银行预留印鉴应为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本单位负责人名章、出纳人员名章.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办理定存或其他形式存款.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定期轮岗规定落实到位.

  (一)担任出纳的人员应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和对账工作.

  (二)单位实行印鉴与票据(支票)分管制度.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由保管人员签名登记.分管印鉴或票据(支票)的财务人员外出时,应将印鉴或票据(支票)移交给单位领导指定的人员暂时分管,严禁印鉴和票据(支票)由同一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鉴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

  (三)出纳登记财务收支业务的出纳账,应单独设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采用三栏式的定本式账页,严格实行一年一本出纳账.不得用银行对账单代替日记账,也不得按会计账簿上的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额抄录,必须根据每日发生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也必须根据每日发生的会计凭证逐笔序时登记,年末将采用会计电算化登记的账页打印并按定本式出纳日记账的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按规定备份磁盘文档.

  出纳账簿由封面、扉页、账页组成.启用表应注明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出纳员名章和单位公章.

  (四)出纳员登记出纳账簿,要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一一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摘要清楚,登记及时.登记完毕,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五)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一账页的第一行写“承前页”;每一页的最后一行写“过次页”.每月登记完后,要在下行写“本月合计”,在“本月合计”下行写“本年累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标“——q——”表示.

  (六)按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使用财务专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

  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向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告.

  第十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货币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

  位设置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形;是否存

  在违规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的情形以及其他违反《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情形;对以前检查中

  发现的违规情况,是否及时进行整改;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单位应设立支票和其他票据领用簿,购买支票或其他票据,按编号登记;领用支票或其他票据,应由领用人在领用簿上签名.对作废支票应及时收回,并在支票领用簿上准确登记作废支票的号码.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按复核无误的收付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凭证所列金额收付现金时,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出

  纳人员付款时,报销人或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支票存根及有关凭证上签字.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每月应对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日

  记账进行抽查,并有文字记录.每月终了,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必须共同核对会计账簿与出纳账簿的银行存款和现金账目,共同清点现金实物量,编制现金盘点表,经会计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后,将签字盘点表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备查.对盘亏或盘盈的货币资金要查明原因,按

  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情况月报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每月末,会计、出纳人员在核对自己所管

  银行账户余额无误的基础上,认真填制“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核对表”,向本单位领导和监督机构汇报货币资金结存情况.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因暂离岗位需作临时性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由主管会计监交;因工作调离本单位(或本机构)办理交接时,应编制

  交接表,一式四份,由本单位内部监督机构参与监交.交接记录应由有

  关各方签名,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第十六条每年终,出纳人员应将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

  员移交表、现金盘点表、支票领用簿等资料整理造册,交会计人员按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管.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根据收

  入来源和管理方式,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开票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由单位财会部门统一收取并进行会计核算,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办理收款业务,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

  金库”.

  业务部门应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副本交存财会部门备案,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

  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

  确责任主体,落实追缴责任.

  第十九条有政府非税收入征缴职能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更新与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文件,定期开展培训,确保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程序和责任制度.财政票据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每位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不得擅自扩大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

  第二十一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收入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和冲减支出的交易或事项是否真实;挂账多年的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进行追缴,确实无法追缴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理;已核销的应收款项是否按照“账销、案存、权在”的要求,保留继续追缴权利,明确责任人追缴义务;与收入相关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按照支付业务的类型,完善支出管理流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重大支出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支出限额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付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所有要素.重点审核单据凭证是否真实、合规、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报销凭据应附明细清单,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单据凭证与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票应当进行备查登记.使用公务卡(加油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业务的实质内容及时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经济合同和专项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存财会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支出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挪用预算资金向无预算项目支付资金或用于对外投资的情形;是否存在采用虚假或不实事项套取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向其他单位划转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将本单位资金借贷给其他单位的情形;预付款项

  的转回或冲销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协同第三方套取资金的情形;与支出相关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凡不遵守本制度规定造成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财政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予

  以查处,对触犯刑律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2

  摘要:近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与此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其中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决定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保证了权利的制约与平衡,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然而因诸多因素影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上还存在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现存问题,并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现存问题;解决策略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重任,其财政拨款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因此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有效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水平,然而因诸多因素影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上还存在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现存问题

   1、财务管理履行职能较差。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财务管理上的影响也始终未能消除。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职能不清,职责不明,针对财务管理认识有待加强,财务管理仍然是粗放型管理,财务制度也有待完善。许多单位财务管理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仍然是领导实现掌控资金,财务人员只负责记账、算账和报账的传统工作模式。

   2、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行政职责,因此无法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导致部门预算有失规范,经费使用不够合作,费用支出没有计划定额或者未能有效执行。而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大都为事后进行核算,事前预测以及使用控制严重不足,相关经费考核也大都流于表面,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欠缺。许多单位还未形成完整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职责不清,工作交叉,管理混乱,未能形成监督机制;会计岗位设置不够合理,兼岗现象普遍存在,许多无法相容的职务没有分离,出现出纳兼管记账,现金兼管档案等情况;部分单位财会人员在权利和经济利益面前毫无原则,只是根据领导意图工作,违规操作违法执行等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财会管理缺乏有效地监督考核体系,造成财务人员压力小、责任心差;部分单位在物资管理上存在漏洞,针对资金支出、报销凭证审核等也管理不严。

   4、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不足。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预算是关键,其相关财务收支都应根据预算严格执行。然而现实当中因各种因素影响,经常出现预算不精确,预算内容不周全,无法体现单位财务收支整体状况以及目前的工作重点内容。的全貌和体现事业单位的工作重点;在经费使用方面也无法有效控制,领导签字立即予以报销,针对预算执行较差。

   5、年终财务结算决算混乱。事业单位的年终财务结算决算是在整个会计核算的关键环节,要对上年度财务状况进行清理结账,编制上报年度决算报表,确保真实、准确而完整地总结当年整体工作。然而实际工作当中,部分单位财务清理结算不够及时,存在许多跨年的往来账目款项,责任不清管理混乱,造成许多呆账坏账以及历史问题出现。

   6、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些单位的财务人员未受过专业教育,业务能力差,综合素质不高,无法有效履行财务管理人员职责,实际工作中只是盲目根据领导指示工作,无法实现财务独立,各类经济活动也无法从会计记录里加以体现,财务信息失真现象较多,财务舞弊现象时有发生,给财务核算工作质量带来许多不良影响。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解决策略

   1、提高财务内部控制意识。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职工的财务内部控制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可以通过培训学习,让领导职工加强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实际工作中要落实内部控制责任,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设立奖罚激励机制,切实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切实落实到位,让单位全体人员都参与到内部控制工作中来。

   2、提升财政资金利用效益。单位要对预算编制及其批复进行细化管理,形成完备的预算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从而规范预算工作,形成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体制,从而在根本上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要对专项资金做好严格管理,切实实现专款专用和专项管理的要求;要严重审计原始凭证,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账;严格按照财务程序进行权限审批,真正实现财务独立要求。

   3、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性质、权限给予规范,科学进行工作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原则。把单位内无法相容的职责岗位明确分离,做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通过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会计核算工作真正做到真实、有效、合理,相关职能部门间要形成制约监督机制,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其次,要形成内部核查制度。保证单位资金收入的合法与完整,相关职能部门的项目支出科学效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重大经济事项落实情况等。

   4、完善预算开支控制制度。要严格根据预算执行开支控制,具体而言,针对岗位分工控制方面,要坚决把无法相容岗位分离开来;针对授权批准控制方面,要严格按照授权权限范围,对于重大会计事项要做好集体审批;针对会计系统控制方面,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相关责任制度;针对财产清查控制方面,开展定期盘点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等;针对内部报告控制方面,要求能够整体体现经济运行情况;针对电子信息技术控制方面,要求有效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避免人为失误;此外,要求内部审计部门还要做好审计评价,查找问题改进策略。

   5、规范单位年终决算报表。要切实保证单位年终清理结算以及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规范完整,首先要在严格单位内部的财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认真记录账簿,建立会计基础数据档案。其次要严格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工作,在年终结账以前要针对各类往来账目款项做好分类清理工作,并做好分类处理,确保年度决算报表真实准确。

   6、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财务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好坏,同时也实现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的基础前提。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不断组织培训学习,深入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处理财务管理事务,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三、结语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关系到财务资金能否安全有效、财务核算能否切实有效、财政目标能否真正现实的重要保证,也是有效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要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现存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适应新形势,逐步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者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

   参考文献:

   [1]王爱珍.浅议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中国外资,2011(02).

   [2]陈红娟.对完善我国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几点建议[J].财务与会计,2011(03).

   [3]樊进科.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J].陕西科技大学学报,2011(06).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3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改革到达攻坚阶段,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多行政事业单位还是按照行政指令行事,造成了很多国家资金闲置和浪费,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和预算管理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实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一系列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

   随着计划经济转变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发生了巨大转变,地方各级部门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预算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详细的内部控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和国务院各个单行条例和财政部有关法规的要求,已经制订了详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把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各级各部门的预算、开支、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项目,都需要进行内部监督和控制。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切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在事业单位存在一些管理力度不足,对于国家宏观调控事宜和民生服务保障不足,部分事业单位的存在坐等靠的思想,监督走过场,服务力度不足,实际执行远远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后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非常重要。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的管理大量资金,存在的风险,一系列制度和实施相关措施,通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够提高了经济活动的风险规范和管控的能力。

   针对会计岗位设置为,按照《会计法》实施严格要求,规范财务会计流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的有序管理,建立财务组织结构可以相互牵制。特别要注重审批机关的责任制,对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如出纳、审计等明确规定,加强对新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与行政监督职能,最好能为公共管理,使内部人员相互监督,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制度在监管中的作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规范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规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程序,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按照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规范和会计工作的性质。建立财务内部控制系统,从而监督行政事业的机关领导,科学合理的制定下一步行政事业会计设计流程,要明确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实际控制内容。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需要一系列的控制规范,加强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安排,预算开支安排,奖励考核绩效安排等等一系列的有机结合,是财政管理的一部分,提高财政管理有利于自上而下的内部管理变成自下而上的具体目标,从而保证国家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资金安全等等。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方式方法,确保控制方法,各级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内部控制的环节不需要面面俱到,但是,具体环节的关键点要加强控制,内部体系要明确一些控制点,做到预警机制的评价,报告的应急和防范规章制度,避免了内部控制的损失和失误。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控制力不足,内控的认识力度薄弱,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账目混乱。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控制力不足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预算控制、绩效控制、决策控制、分析控制等等,各个单位基本能够严格保证财务管理有效进行,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到有效的地方,做到了会计工作计划编制和会计工作计划的实施分离,做到了再次监督,有效决策。有效明确决算和预算的有效执行。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意识明显不足

   当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内部控制的思想还是明显不足,远远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重要性,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让财政资金发挥有效的效益,部分单位以财政经费不足,人员编制不够等理由逃避内部控制,将内部控制当成一项任务进行应付,忽视有效执行财政控制的手段,让内部控制停留在纸上,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等等。

   (三)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重视内部控制

   目前,基层部门,甚至一些基层部门还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甚至有些单位没有固定的规章,就是领导的喜好,往往不能形成有效内控机制,随意性较大,有些单位甚至按照领导的喜好,甚至个人喜好,内部管理无章可循。有些单位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一些有效的规定,但是,往往长期搁置不用,某些财务管理规定只是约束会计和出纳,单位各个领导并未知道有此内部控制,无法约束单位领导的种种行为,会计内部控制不能持续建立。

   四、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建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法规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人员培训工作等等。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职业道德建设

   必须进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对于会计实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会计的职业操守,加强会计职业道德道德建设,特别是要抓住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国家实施,金融机构的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的行政机构,管理水平的奠定基础。

   (二)加强内部控制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不少单位并为形成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很多县级单位并为建立长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联固定资产总账都未建立,会计总账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不少单位并为由固定资产价值和数量,质量的变化,长期以来借入和借出十分混乱,造成一些固定资产增值无法体现,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次,会计管理对于资产管理不当,导致部分单位的费用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先批后付,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回笼。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人员培训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需要,各级预算开支需要政府财政部门的专项拨款,相比其他企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的资金十分有限,因此,必要经费预算管理更加重要,必须节约开支,让最有限度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最少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果。高效财务管理队伍起到效果肯定就会起作用了,高尚道德情操、高效业务培训、耐心为民的服务意识,让行政事业单位树立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情。进行定期的高效培训和充分业务培训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五、结语

   国家行政体制不断改革,公共财政体系已经深入人心,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了适应财政体制的发展,让沉睡的财政资金唤醒起来,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技术。随着计划经济转变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发生了巨大转变,地方各级部门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预算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详细的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由此可见,在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则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是非常重要和非常必要的,因此,必须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的分析。进一步行政事业单位则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则务管理内部控制的措施,希望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则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有所深刻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唐大鹏.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13(01).

   [2]蒋雷.从内部控制角度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中国外资,2013(11).

   [3]田祥宇,王鹏,唐大鹏.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征研究[J].会计研究,2013(09).

   [4]何瑞萍.园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昆明理工大学,2015.

   [5]周峰.新预算法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6]刘夏青.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探讨[D].安徽财经大学,2015.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4

  第一章是什么?

  第一条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达到有效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切实保障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法》和中央和省市、自治区财务管理方法和见解规定,根据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指导思想:以预算为核心,硬化预算执行,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的力量,尽力结合,在财力允许范围内合理分配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主体明确、分级负责的预算管理、严格收支的节约、保障要点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理财工作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原则,遵循预算后支出的原则,遵循事前报告、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原则,遵循政府采购的原则,坚持财务审查的原则,严格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第四条财务工作的主要责任是制定收支预算组织政府采购的国库集中征收非税收收入的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会计管理,指导所属二级机构的财务会计。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规划财务部门预算编制应遵循编制合法,内容完整,保障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单位各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资料编报下一年度开支、进货计划和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特殊经费预算需要报告具体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修、邮政和报纸预订等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经费需求和可能性,在初审总结平衡后提交部门领导审定。

  第七条年度预算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务部门应确实履行预算的编制、提交、信息公开,实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会计证书一致、会计表一致、表一致。

  第三章,进入管理。

  第八条,本规定的收入是指行政机关的各项收入。行政部门收入包括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款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财政预算资金收入。非税收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房租收入、非。

  本级财政资金、各级政府和部门给予的各种经费补助和报酬等各种资金。

  第九条行政部门所有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司各收入应及时全额缴纳财政专家。公司各收入均应纳入公司预算统一管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发生的所有款项,应立即发行财务票据,获得的各种收入应立即、全额缴纳批准开设的账户,严禁挪用、监禁和座位。

  第四章,管理。

  第十条所有支出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本规定的支出是指行政机关的各项支出。行政机关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围绕预算安排。所有财务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

  各种支出的清算,必须正确、完整地填写清算文件列出的内容,完全履行审查手续。财务认可支付证明书和支票由出纳统一管理。印刷签名实行会计和出纳分配管理制度,即出纳保管财务专用印鉴,会计保管机构法定代表人印鉴。会计在严格审核票据填写内容、金额和相关手续后,可以盖章。会计、出纳必须实行原始证书传递登记签字制度。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自行扩大发行范围,擅自设立发行项目,自行提高发行标准。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按有关文件规定批准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审查后交给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二条支出范围和标准,行政部门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类。三种支出反映在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行政运行中。其中:以下内容:

  1.行政运行中的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实行定额管理、按零基础预算原则分类,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

  2.行政运营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公共经费、特别公共经费、特别房地产管理费、办公室租金4种。实行定额标准管理,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行政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分项定额标准制定预算,在使用中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使用。

  (二)项目支出按照量入为出、统一兼顾、先急后慢的原则集中管理。项目支出集中体现在部门预算功能类科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

  第十三条,务卡和现金管理。

  (一)规范本公司财政许可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本公司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单一金额在50,000元以内的日常公务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出差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在不能或不方便转账支付的情况下,需要用公务卡结算支付。

  (二)公务卡支出结算发生后,持卡人应取得正式税务发票或法定发票、卡POS发票等财务清算证明书和相关银行消费证明书,立即向财务部门办理清算手续。

  (三)严格控制现金支出、现金支付范围:在没有卡条件的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例如旅费中的饮食补助、交通补助等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费等现在只能用现金结算的日常零星支出在500元以下。现金清算是以现金汇入公务活动相关人员工资卡的清算形式完成的。年度现金流不得超过公共经费总额的10%。

  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5

  一、管理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预算计划下拨的经费。

  2、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及其它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资。

  3、预算外收入。

  4、学杂费收入和其它社会资助的办学经费。

  5、代办费、伙食费及其它代办经费。

  二、预算管理

  1、幼儿园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幼儿园须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幼儿园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幼儿园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园务公开栏内公开。

  三、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幼儿园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能够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幼儿园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6

摘要:医院内部的财务控制是现代医院构建和追求科学化的管理与分配的重要因素。现代医院要想长远的发展下去,却又面临着越来越强劲的医疗市场的竞争,必须寻找一条具有内涵的发展之路。在这条路上,医院内部的财务控制制度的完善和与时俱进的更新管理,是在竞争中找效益、求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的医院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搞活,医院的财务活动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财务控制,为医院内部的财务控制制度做了规范性的向导。本文就现实生活中医院对其内部财务的管理、完善以及一些惠民利民的措施和医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完善所带来的方便之处,阐述一下医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完善和应用的必要性。

  关键词:医院 内部财务控制 完善 应用

  过去,医院的内部财务是由单纯的计划经济所控制,发展需要靠政府的扶持。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医院对其内部财务管理也大刀阔斧的进行了全面的市场激活,逐渐建立和完善了医药分开核算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医院管理层全面深刻深造,不断更新内部财务控制理财观念,以可靠、优质的服务占有相当大的医疗市场份额。面对实力逐渐壮大的其他医疗机构,医院内部的财务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应用,能很大程度的保证医院的市场竞争力,也是现代医院的财务发展方向。

  一、医院内部财务的管理

  医院的一切财务核算和控制离不开详细透彻的财务预算和分析。

  (一)医院财务收入的管理

  第一,对于医院的业务收入,财务控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不多收老百姓的血汗钱、不滥收老百姓没有必要支付的费用、不漏收必要的医疗费用。第二,必须使用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的收费票据。病人未能检查或自愿放弃检查的相关费用,要及时退还给病人,需做到账务和实际情况相吻合。第三,医院对病人的相关减免、保险制度要落实,由审计处监察执行。第四,医院所收费用必须有主治医生、收费处和病人三方的签字,才算有效。

  (二)医院的债务管理

  第一,病人拖费欠费,要及时的催交。对于那些突发意外又没有家人的病人,要先及时的抢救治疗,同时要得到院长或重要领导人的书面收费通知。第二,对于那些长期拖欠医疗费用的病人,要向病人的担保人催交,在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病人单位经手人催收。第三,医院要建立相应的催收欠费机制,努力减少医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医院其他收入费用的管理

  第一,对于救护车出诊获得的收入,要及时且准确无误的交到财务部。第二,实习生在医院的实习费,医院要统一收取,并交至有关财务部。第三,其他社会的捐赠、垃圾废品的回收所获得的费用,也要统一管理。

  另外,医院的内部支出费用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第一,购买医疗器材、设备等高支出。第二,医疗人员的培训与再深造。医院的内部支出费用应层层把关,切实落实到医院的整体管理之中。

  二、医院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和管理的有效应用

  (一)加强财务的参与职能

  财务人员给大家的印象大部分是坐在办公室算账,这种印象应该改变。医院的财务人员应该多在医院基层走动走动,时时观察医院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病人实际就医的资金情况,提高医院与病人之间的经济控制科学性,也能在财务人员的工作中看到医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前瞻性。另外,加强财务的参与职能,可以促进领导对于相关制度的分析与决策,及时修改方案方法漏洞,为财务的管理积累经验。

  (二)加强财务的控制职能

  财务控制,能够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合理的调节、检查和修改,也是确保医院财务计划有效实现的途径,能够保证医院资金使用情况的明朗化、规范化。

  (三)加强财务的服务职能

  现代管理必须要有服务意识。现代医院的服务模式尤其是财务服务模式需要改变,应该增强财务服务意识、强化有效管理、树立正确的财务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而做到这些,就必须要求财务人员有一颗服务病人、让领导放心、病人满意的心,财务人员用真诚服务的态度对待工作,不仅可以和谐病人与医院之间的关系,而且能够为优秀的医院工作团队分忧解难。

  三、医院建立并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的必要性

  做好医院内部财务控制的关键是建立资金管理体系。

  1.加强成本的预算、监测、管理,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医院财务管理模式是市场导向型,医院只有提高成本的预算能力,人力、财力、物力才可以被本质的充分利用,人力、财力、物力的节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提高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和财务人员的专业实力。而成本的另一种核算是建立在成本核算组织体系之中的,健全、成熟的成本控制制度,与会计核算软件相结合,能积极促使医疗核算软件的开发与升级,从而更加准确、高效率的投入到医疗事业当中。

  2.医院票据的管理更应纳入医院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之中。票据的有效岗位分离,能够确保不滥取发票,如果任何发票都能被相对应的岗位员工领取的话,那么发票的使用将会出现一片混乱的景象。对于已经开出的发票,医院要对其进行审验,确保票据的合法有效使用和使用安全。

  3.市场动态的及时了解和回馈,能够提高各项财务的预测精确度。而科学的、准确的医疗市场行情,也是完善医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一大方法。现在的医疗形式,不仅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而且医疗项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兴人才也是巨大的影响力。面对巨大的市场冲击力,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刻不容缓。一套科学的、可操作的理论体系会为医院的财务控制发展道路提供鲜明的前进方向。全面系统的了解医院财务工作的性质,把合理预算做到切切实实的项目上,遵守国家的、医院的发展规划,能够很好地带动医疗经济的发展。这也是医院建立并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的必要性。

  四、医院财务控制的几个具体表现

  1.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范和界定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设立医院内部的牵制制度。财务人员各司其职,利用分工的异同来相互制约,使得在一个严密的牵制制度内更加有效快捷的完成工作,也使医院减少不必要的差错,员工和医院得到全面的提升,使医院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对于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殊的使命与重大意义。   2.国家对医院的经济拨款下降,员工工资的提高等因素直接影响到医院的经济发展,而这个时候正是加强医院成本控制方案实施的时机。许多医院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来激活市场财务控制份额,使其医院内部的财务控制更量化和有质化,这也是医院的财务工作人员所要学习、掌握和擅长的经济交流与促进方式。有了资金、技术、人才才能深刻的谈论医院的长远发展和建设,医院内部的财务管理也才有可能更加合理、有效和持久的发展下去。

  3.面对能源减少甚至快要枯竭的环境,必须要懂得和善于开源节流。目前,一部分医院在这方面做得还不错,他们严格控制人员费用、尽量减少和降低水、电等的不合理消耗,而且对于那些可以回收的医疗器材进行回收,节约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另外,现在的医院对那些一次性的卫生材料进行了严格的数量控制和耗材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好的节流的有益作用。无论是大器材还是小器材,医院只要做好相应的开源节流措施,实践每件医疗小事之中,都会对我国医院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作出有利贡献。

  五、医院财务管理及人才队伍控制的完善

  我国的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也不够健全。但是,近年来这个不够健全的队伍正在发展壮大,逐渐走向规范化、全面化的道路。现在市场上,像雨后春笋般兴起了许多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医院财务培训机构,为这支队伍增添了生命活力和希望。医院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只有发展壮大,才能为医院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储备,为我国针对性的医院财务经济发展事业提供后备军。人才是强国的重要砝码,虽然这个队伍正在发展壮大,但是医院不能松懈对具有高素养人才的培养。我国的医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还有待改善和进步,而且许多医院没有相应完善的制度,医院面临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困境不容小视,更加需要耐心和有信心地走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六、结语

  医院的内部财务控制工作是一项严谨的、综合性强的、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医院,它起着至关重要的连带作用,会与医院的各种事情和工作活动的实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所以,在医院的内部财务控制上,医院需要认清自己管理中的缺陷和不足,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控制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其优秀的部分运用到我们的管理控制系统中,定能使我们的财务管理体系逐渐规范化和步入科学持续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张瑞君.财务管理信息化[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1):156-157.

  [2]周瑞.关于医院成本核算几种不同理念的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2010,(3):136-138.

  [3]梁红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若干思考[J].事业财会,2004,(4):142-143.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7

  第一章是什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机关)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规范称为内部控制,指单位。

  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防止和管理经济活动的风险。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是合理保证公司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完整、有效防止欺诈和腐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

  以下原则:

  (一)全面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

  内部控制应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平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单位内部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

  关于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不断修改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督促有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外部环境、经济活动和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立即重新评估经济活动的风险。

  第九条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设立风险评估工作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控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进行单位级风险评估时。

  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状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功能部门或领导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的权利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的议事决策机制、职场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包括内部管道。

  理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包括是否建立员工的训练、评价、轮流等机制,员工是否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编辑情况。包括是否遵循国家。

  家庭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经济业务事项。

  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6)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业务水平风险评估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预算管理情况。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与资产配置相结合,是否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是否在批准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规定立即向会计部门提供收入相关证明书,是否按规定保管印鉴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规定审查各种证明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有使用虚假票据取得资金的情况。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遵循预定。

  计算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是否按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文件。

  (四)理财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的归还。

  口头管理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资产。

  检查盘点,及时处理帐目不符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查审查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标控制机制,是否有截留、占领。

  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是否遵循。

  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合同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7)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的职场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的重要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许可审查控制。明确各单位的工作。

  工作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查程序和相关责任。

  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签证制度。相关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处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根据权责对等原则,设立联合工作组,确定领导部门和领导人等方式,统一管理相关经济活动。

  (4)预算控制。加强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

  预算管理贯穿于职场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机制,保管资产记录、实物。

  、定期盘点、会计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文件管理,明确会计证书、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7)文件控制。要求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定义与各经济活动相关的表格和票据。

  要求有关人员按规定填写。

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

 

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

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收入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

  (一)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九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十条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条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七条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八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评价与监督

  第六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国务院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9

  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核心,其主要内容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单位财产安全、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规则、措施和程序。

  1、内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1.1保护资产的需要。内控制度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采取各种控制手段,可以防止和减少财产物资被损坏,杜绝浪费、贪污、盗窃、挪用和不合理使用等问题的发生。为强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行为,促进财政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政府提出了依法理财的工作思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用好、管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是实现依法理财工作的基本前提条件,而科学完善的内控制度可使单位在财务工作中有章可循,做到收支行为规范化,财务管理科学化,减少财务工作的随意性,避免资产流失,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等经济犯罪事件的发生,为实施依法理财奠定基础,保证政府依法理财工作的顺利实施。

  1.2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内控制度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务处理程序、科学的职责分工,使会计资料在相互牵制的条件下产生,从而有效地防止错误和弊端的发生,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最近几年,造假帐、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事件屡有发生,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完善、有效的内控制度,致使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因相互脱节而发生问题;还有一些单位因内控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而使得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所以,科学、完善的会计内控制度是保证及时为单位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的基础。

  1.3依法理财的关键。为促进单位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强化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法》是深化会计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而且,会计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国家对各单位的宏观控制。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财经纪律及法规,都要求各单位通过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来落实,各单位通过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现自我约束。

  2、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2.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效的管理控制需要坚实的基础,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仍较薄弱,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会计法》等法规、制度没有建立有效的贯彻执行机制,因而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

  度、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会计工作机构、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有的单位至今还没有单独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许多财务事项的动作与管理措施仅是惯例,而没有相应的成文制度保证,管理的随意性较大。记账人员与出纳人员没有实行岗位分离,或只实行岗位分离,没有相互制约。由于职权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致使职务重叠,相互扯皮,越权行事,弄虚作假,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财务管理失控。

  2.2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单位两套会计核算制度同时运行,支出核算混乱,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上有记载,但实物已经不存在,而实际上在用的某些固定资产却未依价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另外也存在着不同单位之间的资产转移,却未办理相应手续。有些单位的原始票据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人为捏造会计事实,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有的将预算外收入挂在往来账上,以此来掩盖收益。有的单位在年终结帐时,不将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科目,而是将收入和支出对转,使“结余”科目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核算单位的结余状况。由于原始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失真,会计报表的填制缺乏真实的基础资料,最后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正确性无法保证。

  2.3部门预算执行不严。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部门预算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系统,是行政事业单位特有的内部控制手段之一。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大都实行了部门预算制度,但预算之外的追加调整项目仍然很多。追加项目越多,预算的随意性越大,权威性和约束力就越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使得财政监督难以到位,预算执行失控。

  3、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1制定统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鉴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独立成文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议各单位以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为载体,制定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通过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使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有章可循;形成内部会计机构和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权限划分明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2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财政部门应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之机,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会计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是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培训,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补充,拓展,进一步掌握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和财政政策,支持和督促会计人员遵循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责权利。

  3.3增强内部控制意识。财政部门可通过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培训班的办法,增强各单位的内部控制意识,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3.4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财政预算制度从过去的功能预算到现在的部门预算,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控制的一次重要改革和重大进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首先是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力争将各部门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并严格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程度;其次是将部门预算与单位内部的责任预算有机结合。也就是要求各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的部门单位,按照财政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结合各部门单位内部的组织结构,科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等,编制内部科室的责任预算体系,并严格责任预算的考核机制。

  3.5强化外部监督。在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控制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发挥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双重作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保证国家经济方针和经济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廉政建设,控制和减少经济犯罪,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七条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条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条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须及时、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及时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第二节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十四条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国防科工委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财政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节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学校的利益,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

  第四十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提供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委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学校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第五十六条学校必须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投资回报制度。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第九章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五十八条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详细的借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必须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内部机构进行财务清算时,学校应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对被清算单位的财务、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各项财产、债权和债务帐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四条被划转、撤并的内部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校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内部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撤消的内部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债权的追索原则上由原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

  3、合并的内部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五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六条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对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和校财务处的要求,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报送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保证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六十八条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的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支出增减率等。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校财务处统一设置和修订,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内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第十二章学校内部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全校各单位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的财务监督。

  第七十一条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二级会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

  建立健全校各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对学校二级会计机构和学校投资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均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学校财务状况和预、决算情况。

  对会计资料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和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11

行政事业在我国新政策下,其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行政事业不同于其他私企或国企,是具有公益性质的一种单位,但其内部制度依然存在。但财务内控机制仍然缺乏统一的标准与准则。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力、财力、物力在我国占据的不可忽视的比重。若缺乏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将对行政事业单位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其效果不仅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人民群众来说,行政单位为人民服务的效果好坏代表了政府的形象与荣誉。因此,必须加强完善事业单位制度的建设,尤其是财务内控机制。这对国家的发展息息相关。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某些行政机构在财务部门缺乏透明的财务信息,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完善的现象,经常发生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贪污腐败的事件,因此构建健全、科学、合理的系统性的财务内控机制及其重要。完善财务内部机制刻不容缓,内部控制制度作为经济体制中重要的行政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障安全的金融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由不同层次的单元组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策略,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标准化、合理化、制度化,从而构成完整、严格的管理控制体制。为了适应目前社会的多元化、现代化,改变经营模式,实现多元化分工。内部控制由内部会计和内部管理两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在管理财务会计制度时,依据会计报表以及其它会计相关内容进行管理;而内部管理控制则是在会计之外的形式对管理体系采取一定的管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财务内控意识

目前,事业行政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大部分工作人员往往太看重自己的政绩,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往往忽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往往由管理机构、审计机构、组织机构等组成,而目前其工作人员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只是财务部门的责任,与其他部门无关。事业单位的领导也通常顾及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自己的工作以及责任,相应的其部门机制也如同行为虚设。最后致使内部人员对内控机制认识不全面,缺乏有效快速执行力,缺乏内部控制的意识。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也对自己内部控制的政策进行完善,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经验,还没有建立合理、科学、系统的财务内控机制,建立的内控机制还存在一些缺陷,这样使一些不法官员浑水摸鱼,在相关事宜上贪污受贿,为腐败提供了漏洞,必须要严格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人民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因此仍然需要完善。其次,对财务部门的领导人员也要进行严格选拔,从而在选拔基层人员时要求层层递加,可以最大程度严格保证事业单位的整体人员素质。

(三)监督体制不严格

虽然很多行政单位都设立有内部审计单位,但不是财务人员专业人员来管理,缺乏专业的技能和部门的独立性,由于内部人员的专业性缺乏,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其次,财务审计没有适当的进行监督管理,对内部控制的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机制的措施

(一)增强财务内部控制系统的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高层要首先加强对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意识,自上而下逐步实施管理机制,从而与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到这个任务中,创造一个正能量、透明、良好的财务内部控制氛围。负责人要对各个部门的人员确定其基本职能,分工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共同转化为一个整体、高效的财务内控机制系统,可以有效控制内部机制,确保财务管理部门能够有效准确的进行。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财务内控机制是必须的。根据行政事业部门的职责,对相应的部门分配合理的任务,加强财务部门人员的专门培训,提高行政单位工作效率与准确性,从而形成协调有序的财务内部系统,高效的工作效率以及规范的财务内部机制体制。

(二)建立高效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比较完整系统的体制,所以要根据不同单位的真实情况,根据实际制定合适的有效的机制,确认工作环节,从而分析讨论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完善其风险评估,制定高效完善的措施,有效实施。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不同于其他企业,有其本身的特殊性,因此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要符合本身的特点,确保可行性以及科学性。在机制的整个实施过程中,要确保时刻监督,从而保证措施的准确性,万一存在可能的风险,以便及时对机制进行完善,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专项资金控制建设

在政府资金进行分配使用时,要对各项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时及时向财政部门进行反馈,当项目课题结束后,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书面报告,以便上级核查,验收。其次,财管部门在管理资金时,应该由主管领导集体负责审查,严格遵守规定,严禁私自挪用,侵占专项资金。

(四)加强财务相关人员培训

在财务管理整个系统的每个环节都要确保顺利进行,对财务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确保财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部分中实施严格的监督。如果不能保证财务相关人员具有优秀的专业素质,其内部控制的实施顺利进行产生一定的阻碍,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一定要对财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专业方面的技能与理论知识进行强化,提高其工作专业技能与道德素养,符合职业道德标准。

(五)财务内部控制措施的不断完善

事业单位在实施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过程中,并非一成不变,要依据该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社会的发展进行不断完善,降低可能发生的风险,这样才能保证实施的顺利进行,确保制度的有效性。不仅要保证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还要确保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内部与外部的双重监督,保证制度的透明性,大大的保证财务内部控制体制的不断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进行,需要不同部门的共同监督与参与,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从而保证制度的顺利进行,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意识,创造良好的财务内部控制氛围;建立高效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专项资金控制建设;加强财务相关人员培训;财务内部控制措施的不断完善五个方面来确保内控体制的顺利进行。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应该积极地落实上级部门的政策,以保证财务内控体制的顺利实行。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12

  一、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防止盗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有以下规定

  一、现金管理者必须每天提取准备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出纳员收到现金,每天必须存入银行,不得坐下,不得用白条充入库存现金。保险柜的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二、出纳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有现金(包括零备用金)存入保险箱,妥善保管,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的使用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印鉴必须交叉保管(或分开管理)。

        三、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废弃支票必须按下废弃的印记,与存根一起保存。对于空白收据的管理,专门设置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取消登记手续。

  四、记录银行日记账和对账必须由两人交叉负责,对账人制银行馀额调整表。

  五、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管理。

  1、收费人员必须全额支付当天的收入,收费室负责人提交收入日报总结表报告财务科,财务科由负责人审查报告总结表,制作会计对审查无误的总结表进行会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向门诊收费。

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姓名、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六、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七、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的主任、当事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方可退费。

      3、住院处预交款的退费,必须经住院处负责人或财务科长签字后,方可退费。

      4、住院病人费用的退费,必须经科主任、住院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二、财务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指通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控制。

      一、预算的编制方法

      1、分析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本年度财务计划数是编制下年财务预算的基础,并且预算一经批复下达,一般不予调整。

      2、核实有关数字,核实在职实有人数,工资开支数,离退休人数,人员经费平均定额以及各种综合性或单项的公用经费平均定额。

      3、制订合理的财务收支定额,凡是能够用定额计算的,均应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对暂时没有定额的项目,应当通过对过去实际执行情况分析逐步确定定额。

      4、做好重点收支项目的调整研究和编审工作,财务预算安排中要抓对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认真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医院预算管理对内部控制的作用

      1、有利于明晰责权利,提高管理水平

      编制预算是医院管理的起点,也是控制日常经济活动的依据。预算的编制过程就是将医院的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科室的过程,并按“谁负责谁承担”的责任归属原则设立责任中心,在医院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目标和责任,起到预算对经营活动的事前预测作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有利于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关系

      预算的编制是从全局出发,围绕医院总体目标,协调各部门和科室工作的结果。它可以促使各部门和科室管理人员检查自身的活动和其他各部门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障碍和阻力,以及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从自身做起,加强同各部门和科室的联系,使各部门和科室的工作得到协调。

      3、有利于强化成本管理,降低医院成本

      预算管理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起着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开支,增加收入、目标激励、过程控制及有效奖惩的重要作用,是实现降低成本这一目标最好的管理手段。医院通过预算管理,可加强项目投入的可行性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和各种材料的成本;可运用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缩短病人住院天数,降低住院病人费用,从而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4、有利于提升财务实力,降低医院经营风险

      在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中,财务实力是影响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综合竞争能力之一。医院有效资产的规模、结构以及使用效益、盈利能力如何,要通过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有效数据的分析,及时调整医院经营策略,达到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的目的。

      5、有利于评价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业绩

      从内部控制来说,预算管理可以促进医院计划工作的开展与完善,减小医院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具体来说,预算管理提供的绩效考核理念与方法,使医院许多方面的计划有了数量化和货币化的指标,可以定期地按照预算的要求,通过对各部门、科室完成预算情况的分析,考核他们工作的好坏,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实现对医院内部控制各单元实施量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便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三、票据管理内控制度

 

      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许昌市财政局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医院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对外出据的收款凭证。收费票据是医院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二、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领购、使用未经财务部门批准的票据。

      三、医院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种票据。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办法、范围使用。严格区分各种票据,不得混用。

      四、财务科要明确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稽核、核销。出纳、收费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管理、稽核等不相容工作。

      五、医院应建立收费票据专用帐簿,分种类登记票据的领购、结存数量,并登记起止号码。

      六、票据领用时,经管人和领用人要核对数量、号码后签字。医院要根据票据的实际使用量,制定领用票据的数量,交旧领新。

      七、分支机构领用票据,要经财务部门同意。票据使用完,经财务部门核销后,才可领用新票据。

      八、收费票据不得转让、代开。开出的收费票据要加盖医院专用章,内容要完整真实。

      九、票据使用完后,要有专人稽核。存根应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善保管,保管期满后,要按市财政局订的《财政票据存根核销工作程序》核销。

      十、经管人员变更后要按会计移交制度,对票据进行盘点、移交,写出移交清册,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

 

四、往来帐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正确地编制记账凭证。首先要重视填制记账凭证工作,杜绝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往来账的许多问题都是从记账凭证开始的。无论是冲账、更正,还是转账调整,都应有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凭证,哪怕是公函、协议、说明等,要求能正确、全面反映该项账务处理的原因和根据。

      二、及时、准确地登记往来明细帐簿,往来科目的设置要灵活掌握,避免相同的业务和单位记到不同往来账中,而造成对账的不便和统计数据的遗漏。

      三、往来金额不要随意捏合,应按会计制度要求,每笔经济业务做一笔会计分录,为单位之间核对往来账打下良好的基础。应杜绝数笔经济业务合做一笔会计分录的现象,以保证按记账凭证登记的是名符其实的明细账。

      四、定期核对往来账,做好对账记录。对账是往来账管理的重要方面。会计要定期对账,认真填制《余额调节表》,通过核对账目,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而且通过交流,达到往来账核算方法的相互照应,使双方核算更准确、对账更方便。

      五、加强往来账的分析。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收和预付款项是医院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发生的各项债权。而应付和预收款项又是负债的重要方面,是发生的各种债务。从往来账的核算来看,可以反映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通过往来账的分析,可深刻揭示企业债权、债务所存在的问题,评价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资产、遵照一贯性原则、合理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建立坏账审批制度,严格地避免和控制“呆账”。对于逾期的应收款及时督促催收。对长期无人追索的应付款项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帐款,应报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及时进行帐务调整。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往来账的管理对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为了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做到事前控制,减少差错,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依据《会计基础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核算。

      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银行支票预留印鉴由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各管一枚(或支票、预留印鉴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经管。

      四、出纳员、收费员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并要有盘点表。盘点表要有财务科长或组长等第二人的签字。盘点表要作为档案进行保管。

      五、稽核人员应不定期抽查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及库存现金(含收费员的现金)及由现金出纳保管的各种有价证券。

      六、每月银行出纳做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应由第二人审核签字。银行余额调节表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

      七、其他岗位的财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如出纳人员不在,授权财务人员代为办理,须经出纳员检查认可并签章后方可作为合法凭证。

      八、材料、药品采购人员不得兼任仓库保管员。

      九、仓库保管人员不得兼任材料、药品二级帐或总帐工作,不得填制或代填制入库单、领料单。

      十、采购材料、药品由采购人员填制入库单,经仓库保管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连同发票方可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十一、材料、药品每月末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盘点表。稽核人员应每季对库房的材料、药品进行监盘,并在盘点表上签名。盘点表应妥善保管。

      十二、门诊、住院收费员按规定开据收费发票,一般应于当日下班前将核对无误的现金、汇总表(或票据)交给出纳员。票据保管员不得填写各类收款收据及收费发票。

      十三、收费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在操作时应设置密码,密码不得重复使用并要时常更新,月底在汇总、统计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时应由专人负责,检查财务记录有无异常。

      十四、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会计审查,方可据此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核准确认后方可记账。

      十五、记账凭证输入微机后,必须由稽核人员核准盖章。输入与稽核不能由一人兼任。

      十六、财务报告报出前,须由稽核人员审核、财务科长(或会计主管)盖章后方可报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七、单位要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基建工程完成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决算,并根据审核后的决算清理工程款项。单位增加的固定基金应与工程决算金额一致。

 

六、收入内控制度

 

      医院收入是补偿医疗活动中各项支出和耗费的来源,是医疗事业维持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明确职权分工与授权审批

      报表与现金岗位相分离;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相分离;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相分离。

      二、保证各项收入的完整和真实

      主要是要求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时向财务部门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三、票据的内部控制

      1、购买票据控制。各类收款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及归档必须符合收款票据和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2、领用票据控制。只有授权的财会人员才能领用该类别的收款票据。实行领用记录控制,及时记录使用人员所领用收款票据种类、数量、号码和领用日期,并由领用人员签名。

      3、票据使用控制。收款票据使用控制:门诊、住院各收款员每日将所收票据核对无误后,连同日报表上交出纳。往来款、行政事业收款票据使用控制:负责该票据人员每日对所收款项、及时入账、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内控。

      四、加强退费的内控管理

      1、门诊退费内控:应由患者持原始处方及票据,并由收款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退款,原始票据及处方一并上交出纳。

      2、住院退费内控:应由患者持原始票据,由财务人员返回所在科室,护士长审核后给予退费,由财务人员从新办理出院,并对其费用加以审核将原始票据附在新记账联上,在医院系统中应长期保存退费、减免的操作日志,以备审核。

      五、加强患者欠款管理

      为防止恶意欠费,在不影响病人治疗的前提下,医院应在微机系统中设置最高限额,如果超限额病区护士及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交。对于已经产生的呆帐也应定期派人员去催交。

      六、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是做好收入内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平时加强对收入各个岗位人员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职业道德。以上内部控制措施既互相衔接,又相互制约,形成全程、全方位立体防护网络,可以有效地防止舞弊现象发生,保障收入的安全完整。

 

七、支出管理的内控制度

 

      支出是医院从事正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和损失。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支出的范围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的范围,提高开支的标准,应认真执行医疗机构2007 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支出,确认支出,其核算方法应当在各期保持一致,变更时要进行说明,确保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有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二、医院的各项财务支出,申报单位必须填制“费用结算单”,有关批准人在“费用结算单”签字审批,原始发票作为附件粘贴在“费用结算单”后,各责任人不再在发票上签批。职工出差回来报销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事由,职别等情况,有会议通知及其他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将通知资料附在后面,做为核算依据,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差旅费后各责任人签批。

      三、医院资产购置、房屋修缮工程支出,要严格执行医院的年度预算,在付款前必须填写“医院资产购置申请单”或“医院资产购置报销审批单”,并提供资产购置或修缮工程合同书。未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的购置、修缮支出财务不予付款。严格控制超出预算的支出。当年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不得实施。特殊情况可以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但必须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方可进行。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一次采购超过50 万元的设备购置支出,采购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科书面提出用款计划申请,财务科审查后根据医院资金状况筹备安排资金。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每月二十五日编制下月采购计划,于每月三十日前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报财务科后,方能进行采购业务。

      四、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报销手续、各种支出所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合法性,在“费用结算单”注明报销事由.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部门领导、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

      五、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才予办理。

      六、医院各项财务支出审批的程序是:经办人在报销结算前应将发票和有关单据整理粘贴好,按规定填写好“费用结算单”并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主管院长签批;主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制单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出纳根据记账凭证付款结算。

      七、会计人员在办理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已批准的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应列当期的支出不能列在下期。

      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不同科室分门诊和住院两部分核算科室收入;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对非临床、医技科室也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核算指标,核算其运行成本。合理制定科室材料、物资消耗定额,凡能分清应由哪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凡由各科室共同耗用不能分清由那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采取既合理又较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科室的成本。对科室不可控制费用的单位成本如临床、医技科室的水、电、气、洗涤、消毒等用品力求节约,并进行定期考核。

 

八、债权和债务控制

 

      一、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五个不相容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债权控制

      (一)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并进行债权账龄分析,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院领导报告。

      (二)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1、医疗应收款管理要点。

      医院医疗应收款主要包括门诊病人欠费、住院病人欠费、历年欠费和医保欠费四个部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医院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高宗旨。因此,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生经济和治病的矛盾时,当以治疗为主,首先应抢救病人,救死扶伤,这就必然发生一些急诊病人的欠费。当发生以上事项时,门诊或住院收费管理人员应主动与业务人员配合,把所发生的欠费项目、金额及欠费病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均应详细记录,并报院有关部门审批。门诊和住院收费处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填制“门诊病人欠费情况表”和“住院病人欠费情况表”,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院财务部门要建立与门诊和住院收费部门对欠费业务的定期核对制度,以确保其病人欠费明细账户与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

的病人欠费明细分类账户的一致。如果发现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以防止挪用、伪造、贪污门诊病人欠费等舞弊行为的发生。

      2、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为门诊收费处、挂号室、住院处的收费员备零钱,以及有关部门的采购员周转和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的领取应经财务科长、院长的审批,当备用金领取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收回备用金,每月末由对账会计与备用金持有人进行金额核对,年末对账相符后收回,待次年年初重新申领。

      3、职工出差借支和预付款的管理。

      职工借支款仅限于长期出差培训人员,及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有特殊情况的职工,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账,结清借款。对预付货款需提供购货合同复印件,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查有关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付款事项,严格控制预付款的发生,借款单第一联作为付款的凭证,第二联作为报账凭证,对账会计每月清理核对借款单,催促相关人员还款及报账。

      三、债务控制

      1、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款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2、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四、建立健全病人预交住院金、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一)建立病人预交住院金制度,预交金额度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合理需要来确定,在病人住院时根据病人性质需交纳定额预交金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特殊情况不能足额交纳预交金的,由科医生或护士、总值班人员签字才可办理入院手续。病人住院期间,由主治医师、科微机管理员、及住院财会室等多方配合沟通协调,及时催款,防止欠款发生。

      (二)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和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卡的核对;

      (三)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四)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确认长期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一般三年以上),经过清查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后冲减坏账准备金。对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帐消案存。

 

九、库存物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中心医院库存物资的内部控制,保证库存物资采购、验收、进库、存储保管和出库业务的规范有序,揭示和防止差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库存物资是指本医院持有的除药品外,将在医疗服务、医疗管理过程中正常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医疗、护理用一次性用品、普通材料、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燃料、各种修理用备件和使用期限相对较长,单位价值不大的低值易耗品。

      三、医院对库存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分级管理”原则,由库存物资的管理部门根据月消耗计划合理采购,依据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医院的库存物资进行管理控制。

      四、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物资入库与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相分离;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相分离;

      (三)库存盘点应由保管员、材料会计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它人员共同进行;

      (四)若其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五、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总务科和器械科。总务科主要负责管理、控制非医疗用库存物资;器械科负责管理控制医用库存物资。在这两个科室设置专职材料财务岗位,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出库业务,登记仓储物资明细帐,定期盘点并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保证库存物资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医院财务科负责每月与器械科、总务科的物资明细账进行核对,保证总账与物资部门明细账完全一致。

      七、物资验收入库的批准权限由两个科室的主管人员行使,禁止办理无实物入库手续,否则要追究批准人和验收人的责任。

      八、各科室领用消耗用材料或低值易耗品应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签批,特殊使用的耗材应填写采购计划单,交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审批方可采购、领用。用于临床医疗由器械科负责,非医疗用品总务科负责。

      九、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变质老化,毁损的处理的决定权由医院物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行使,并报主管院长审批,查明原因,根据相应法规制度做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处理。

      十、物资验收入库时,保管员与采购员要把实物与物资清单上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相互对照,把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或供货清单相互对照,货物如发生短缺、破损等情形,应尽快查明原因上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把所列物资逐一登记在《到货登记薄》上,标明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生产批号,医疗用一次性用品还要登记医疗用品注册证号,保管员在验证后与发票一致后,在发票上签字,表明此张供应单据准确无误,物资部门财务人员标根据准确无误的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上保管员、采购员、科室领导要签字方可生效。

      十一、所有物资储存在库房内,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的人进入库房或接触物资,确保物资安全、完整、有效。物资保管员只对入库物资要井然有序地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定期检查,及时整理,杜绝材料变质、丢失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有关规章制度,货品标牌、制定保安、防火制度等,实施有效管理。

      十二、各科室凭销售出库单领取物资。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上准确记录物资种类、数量、金额及经办人姓名,是仓库发出物资的原始凭证。领用部门经办人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交还保管员,保管员除按出库单上所列物品发放物品外,还要对此销售出库单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保管员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保管员留下一联后返回给财务人员。对低值易耗品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对于丢失的,使用科室要出具书面材料报请物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十三、坚持定期盘点制度,盘点能全面清点库存物资,核查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量是否与账面数量相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堵塞漏洞。要求物资管理理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盘点工作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对库存材料进行实地盘点,同时填写实际数量,然后按该类物资账面单价计算其总金额,将所得实际库存金额与账面库存金额进行比较,出现盘亏、盘盈、变质老化、毁损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式序进行处理,属人为因素,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四、物资管理部门对长期闲置不用,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派不上用场的库存物资,要进行清点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主管领导,由物资管理部门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报财务部门根据处理的结果进行会计核算,以减少物资的库存量,减少物资的减值风险。

      十五、物资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应于每月结账日,将各科室领用的物资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连同销售出库单(财务联)上报财务科进行当期的财务核算。

      十六、医院由审计科的审计人员行使对库存物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十七、库存物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物资管理、核算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一人兼任不相容职务的情况。

      (二)物资验收入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物验收入为库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无实物的验收入库行为。

      (三)库存物资出库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越权批准行为。

      (四)盘点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进行定期盘点,盘点出实物与账薄不符的情况,是否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毁损、长期不用而不采取措施处理的现象。

      (五)库存物资盘亏、盘盈处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十八、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报告,向院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一、基建财务人员由财务科委派,分设会计、出纳岗位,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基建会计应对每项工程合同、预算和决算严格审查,并向财务科上报基建合同,编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预算计划,严格按基建合同支付工程费用,要掌握基建财务收支,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正确处理会计账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务清楚,日清月结。

      三、按规定编制医院基建财务月、季、年度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并及时上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对本部门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时装订成册,分类妥善保管。

      五、严格执行基建计划,上报筹措资金预算,保证基建计划的实施和落实,为合理使用资金当好科室参谋。

      六、经常下施工现场,做到心中有数,协助搞好工程决算。

      七、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核算,并及时移交每项工程的审计资料。

      八、财务科定期不定期检查基建财务核算资料,根据工程进度测算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

 

十一、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一、需要财务独立核算部门的可设置财务机构,财务科对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由财务科委派,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出纳不得兼任,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财务独立核算部门每月按时向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年终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并分析本年度财务经营情况,财务科随时检查各部门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未达帐情况以及帐务处理的合法性、公允性、正确性。每年定期接受审计科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13

  依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2月1日施行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1996年6月1日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财务管理实行园长负责制,要坚持民主理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做到收费有依据,开支有计划。资产不流失,设施无隐患。要定期公布园内财务收支,让教师明白,家长认可,社会满意。

  二、严格按审批标准收费,严禁另立项目收费、超标收费和乱收费。认真落实各项收费规定,增加幼儿园的收费透明度。

  三、幼儿园所有资产必须登记入账,明确管理责任。严防损毁或流失,严禁私自变卖资产。

  四、幼儿园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重点保证保育教育的需要,幼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开账目。

  五、财会人员是幼儿园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按时定额落实工资待遇,执行《会计法》的规定,管理好幼儿园的账目、资金和财产。严禁违规票据入账,严防丢失账目、资金和财产。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14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2、院长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财务科具体组织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二)预算控制

 1、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医院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建立由院长负责,财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3、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医院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5、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6、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

 (三)收入控制

 1、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要求,重点控制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4、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5、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

 6、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7、建立各项收入与票据存根的审查核对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四)支出控制

 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3、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5、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五)货币资金控制

 1、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医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3、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4、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5、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6、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7、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8、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会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0、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11、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2、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六)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1、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2、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药剂科、综合库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4、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药剂科、综合库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5、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采购办、设备科、综合库、总务科、财务科、审计科查办、专业委员会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采购办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7、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8、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科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账;每月与药剂科、综合库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9、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10、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一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

 (七)固定资产控制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15

  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3、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6、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8、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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