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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十项制度八篇

时间:2022-10-01 章程规章制度 点击: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建十项制度八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二、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3000元以上至者,交纳1%。离退休人员参照执行。

  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三、、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进行换届选举要注意做好准备工作,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选举办法、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起草好支部工作报告,酝酿提名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做好选举及其他与会议有关的准备工作。

  三、召开党员大会时,要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党内选举的有关程序进行,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以保证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要依据党章规定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具体评议内容。

  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筹备工作。

  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党支部作自我评议,然后进行相互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五、民主评议后,党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整改、劝退和除名处理。

第2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解决党内部的问题。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六月、十二月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四、党支部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党员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

第3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关于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机关公信力、执行力,提高党总支、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为增强党务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党务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包联工作和结对帮扶对象、信访接待安排;

  (2)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年度完成情况;

  (4)阶段性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

  (5)重大事项决策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

  (6)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及整改情况;

  (7)党员发展管理、民主评议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8)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安排情况;

  (9)党组织选举和干部推荐、考察、任免情况;

  (10)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

  (11)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

  (12)党员网格化管理、评星挂牌管理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

  (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

  (14)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1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情况;

  (16)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三重一大”事项;

  (17)党组织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政务公开内容

  (1)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2)服务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3)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

  (4)政府采购和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及招投标情况;

  (5)人事任免、职称晋升、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资调整情况;

  (6)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公开形式

  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程序、公开栏张贴以及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四、公开要求

  (1)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凡是需要公开的党务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要及时公开,确保不遗漏、不延期。

  (2)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党政综合办公室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4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指定支部委员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落实: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委员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月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总支委员和支部成员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五、本制度由局党总支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要依据党章规定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具体评议内容。

  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筹备工作。

  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党支部作自我评议,然后进行相互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五、民主评议后,党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整改、劝退和除名处理。

第6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九、发展党员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基层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经常不断地教育和培养各条战线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明确此项工作的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简称十六字方针。

  1、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降低标准,更不得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结构。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要注意使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结构包括改善年龄、文化结构和职业分布。

  4、慎重发展。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有了入党要求,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党组织要坚持逐个培养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和党委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在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过程中,要防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的现象发生。

  2、科学规划原则。依据组织建设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发展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一次,党委半年研究调整一次。

  3、责任追究原则。对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把队伍带少了、带老了、带丢了,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违规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追究责任。

  4、总量控制原则。发展党员要适当控制数量,切实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全县的发展总量科学规划本单位的发展数量,既不搞关门主义,又不搞突击发展,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点原则。发展的重点就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农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要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加大发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点为由,忽视其他行业和阶层,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议的原则。发展党员是集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一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它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研究、部署、落实,而不是集中发展、突击发展。

第7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各项决定,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指示的工作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办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做好局机关和局属部门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四)研究决定机关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六)对其他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二、党组工作原则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快速发展。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决维护集中统一。

  (八)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一)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组织发展工作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并实行票决制;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问题,实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以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涉及到与党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的事宜,本人应当自觉回避。

  2、党组会一般每个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或临时组织召开,具体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

  3、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会议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会议的集体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的事项,事后要迅速向局党组会议报告。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对已经决定的问题,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会议交办的事项。

  4、党组会讨论通过事项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个人必须执行党组决定,自觉维护党组内部的团结。党组成员如对党组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组会议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党组成员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事先须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将其主要精神向党组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未经过讨论通过的文章、讲话,仅作为个人意见。

  6、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均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也要在会前提出,会后由党组书记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二)会务工作

  党组会议由综合股负责。根据会议召集(主持)人的要求,通知出(列)席会议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的收集、归档,根据需要拟写会议纪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四、党组行文制度

  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涉及全办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签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该方面工作的党组成员审核,党组书记签发。

  五、党组成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组针对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重要方针、政策、意见在贯彻执行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针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2篇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工作成果。

  六、督促检查制度

  (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由相关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股室进行检查督促,具体承办的党组成员和股室应及时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二)对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党组责成相关党组成员亲自组织、领导和督促对事件的处理。

  (三)党组重要工作部署是否纳入目标管理。

  七、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

  (一)纪检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和属行政执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协调。在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与时俱进,以创新精神开展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

  5.坚持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做廉洁自律和懂法守法的表率。

  (二)党组支持纪检组工作

  党组领导并支持纪检工作的积极开展,研究解决纪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纪检人员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作用,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八、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党建十项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二、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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