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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精选13篇)

时间:2023-03-20 章程规章制度 点击: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精选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实《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长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学院管理,推进学院民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教职工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三、教代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权利,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四、教代会每届五年.

  第二章学院党委对教代会的领导

  五、学院党委领导学院教代会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换届和召开(或临时召开、延期召开),组建教代会筹备领导组,批准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教代会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列入学院财务预算,由学院开支.

  六、教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

  第三章 教代会的筹备及换届

  七、教代会的筹备

  (一)决定召开教代会的工作程序:院长办公会议向院党委写出提请召开教代会的议案,提交将提请教代会审议的行政工作报告、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决定借助教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民主形式进行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案,并向学院党委写出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校务公开的请示;院党委结合以上两个方面情况以及学院发展的实际,决定教代会的召开,并提出大会的中心议题,教代会进入筹备阶段.

  (二)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组.筹备领导组由学院党、政、工负责人组成,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首长、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筹备领导组设立若干工作小组.

  (三)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提案征集时间一般为10—15天.提案内容主要为学院改革、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教职工队伍建设、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等方面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案应当一事一案,由一个人单独或几个人联合提出,也可以由代表团(组)集体提出.

  提案征集结束后,即行登记、分类、整理并审查、立案.立案原则是: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

  (四)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般由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由工会广泛征求意见,经筹备领导组讨论通过后,报请院党委批准,最后提交预备会议选举.

  主席团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问题.

  (五)提出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六)制定会议经费预算.

  (七)完成其它会务准备工作.

  (八)一切筹备工作就绪后,筹备领导组向党委报告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

  (九)党委发出召开教代会的正式通知.

  八、教代会的换届

  (一)教代会每届五年,按期换届.

  (二)学院党委决定教代会换届的事宜,成立教代会换届领导组,并主持换届的具体工作.

  (三)制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以及代表条件、选举办法和代表团(组)划分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核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提出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方案.

  (五)其它事宜与教代会筹备相同.

  第四章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管理制度

  九、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十、教职工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职工,应各占一定比例.

  十一、学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十二、各选举单位工会组织根据代表选举方案,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须经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为代表.

  十三、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学院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审查代表结构比例和规定程序.代表经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十四、代表在学院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离学院或任期未满退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代表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自行停止.代表失去教职工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撤消代表资格的申请.撤消代表资格,需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过半数同意,方可做出决定.撤消代表资格,要及时书面报告学院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宣布.

  代表出现缺额,学院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十五、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院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工会干部或其他有代表性人员.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领导组与学院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和特邀代表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十六、学院工会负责对教职工代表进行培训,培训经费由学院开支.

  第五章教代会预备会议

  十七、教代会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组主持.教职工代表参加.

  十八、主要议程    

  (一)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三)通过教代会会议议程.

  (四)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五)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六)通过、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十九、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方式.

  第六章 教代会正式会议

  二十、教职工代表大会须在与会代表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宣布召开.

  二十一、大会由主席团主持.

  二十二、主要议程

  (一)院长工作报告.

  (二)行政有关责任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

  (三)教代会筹备领导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或教代会提案征集落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做提案征集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工会负责人就教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做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五)以代表团为单位,就会议报告、议案进行审议;各代表团团长将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六)主席团就各代表团的意见统一认识、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七)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八)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发言.

  第七章 教代会职权的行使

  二十三、学院教代会有四项职权,教代会职权的行使是学院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

  二十四、听取、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讨论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即“审议建议权”).

  二十五、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罚办法,以及其它和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院长颁布施行(即“审议通过权”).

  二十六、讨论决定教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费用等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即“审议决定权”).

  二十七、监督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即“评议监督权).

  第八章 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二十八、学院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十九、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教代会筹备领导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三)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四)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五)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七)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八)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幼儿园教代会制度如下:

  1、教代会是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能够代表群众利益和意志。

  2、教代会要定期召开大会,实施审议、收集提案、公布决策等工作程序。

  3、教代会对学校管理具有一定的决策和决定权。

  4、教代会听取园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讨论和通过由园长提出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教师考核聘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资调整、实施规章制度,由园长颁布施行。

  6、将教职工的提案收集、分享交流整理备案。

第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15年对公司来说,是充满艰难坎坷与风险挑战的一年。一年来,国家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建筑市场日益萎缩的趋势、行业发展亟待转型的需求,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面对困境,公司全体员工紧密团结在董事会周围,立足董事会提出的“面对困难、增强信心、努力拼搏、共渡难关”的十六字方针,认清形势寻机遇、坚定信心解难题,坚持做到“五个不动摇”,保证了企业在大风大浪中立稳脚跟,在逆境曲折中平稳运营。

  一、适应形势、落实措施,坚持抓好生产不动摇

  2015年公司生产任务压力较大,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使公司没有顺利实现年初的产值目标。全年完成建安产值30.97亿元,累计施工面积493.27万㎡,其中新开工面积184.93万㎡,竣工面积197.13万㎡,结转面积296.13万㎡,结转产值19.14亿元。

  二、更新思路、放宽视野,坚持抢抓市场不动摇

  新常态下,面对矛盾突出的市场环境,公司既坚持“广泛收集招标信息、认真进行项目论证、精心编制投标文件”这三步走策略,又牢抓提升企业信用分这一关键工作,全年共中标工程95个,中标面积89万㎡,合同总价17.57亿元。此外,还认真做好各基地的招租管理工作,年内房地产合同租金及其他收入1000多万元,水电费收支盈余23万元,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

  三、规范程序、奖惩并重,坚持项目管理不动摇

  公司坚持把抓好项目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年共创出省“扬子杯”奖工程6项,市“金龙杯”奖工程7项,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个,江苏省文明工地11个,常州市文明工地4个,接待了前来参观交流的各级领导和同行35批1634人次。

  四、重点突出、建章立制,坚持科学管理不动摇

  过去的一年,公司主要抓好了五项内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印章管理。收回了部分基层单位的印章,制定下发了《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补充意见)》,启用了《盖章登记簿》,签订了《印章使用承诺书》。二是完善财务管理。进行调查走访,成立清查小组,对一些潜在风险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并制定下发了《财务管理规定(草稿案)》。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班15期,参培人员2096人次,申报国家系列职称23人,组织建造师继续教育6人,特殊工种复审118人,组织报考一级建造师36人,消防工程师27人,造价员初、中级60人,二级建造师50人,新注册国家一级建造师15人,二级建造师12人,考取安全员35名,做好了127名安全员延期复审工作。办理三类人员调出32人,注销21人,岗位人员信息及单位名称变更150余人。四是搞好科研工作。月星环球商业中心、九洲新世界广场获2015年度国家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年获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三等奖2项、优秀奖1项,市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各3项,环球恐龙城中心广场工程顺利通过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五是进行依法维权。全年直接收到各类欠款1743万元,进行起诉、应诉、执行、仲裁案件91起,涉案标的达9.46亿余元,为企业减少了损失。

  五、群团共建、成果共享,坚持和谐发展不动摇

  一年来,公司时刻坚持信心引导、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先后被武进区委、区委组织部和住建局党委分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和“先进党总支部”;二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召开了首届三次职代会和工代会;三是继续发扬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的传统,组织职工体检、对考取大学的职工子女给予奖励、对无偿献血的职工给予补贴、重大节日给职工发放过节费及物资、开展“冬送温暖”和“夏送清凉”活动、年初为困难职工捐款、为职工办理工会服务卡。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向贫困大学生捐款,向吉安市青原区捐赠50万元。耿惠康同志被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黄才良同志入选常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四是跟进宣传工作,全年共编发《武建简报》9期,生产会议纪要9期,上传信息报道18条,被各级各类媒体转载录用30余篇次,公司网站被中国建筑行业协会评为“全国建筑行业优秀网站”。

  一年来,公司全体员工积极适应发展新形势,直面矛盾、迎难而上,确保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和常州市“四星明星企业”。但对照市场形势、行业发展和上级要求,我们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内部单位差异过大、企业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等,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五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
  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23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1、代表的条件。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加民主管理大会活动,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代表的培训:
  工会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并则重于民主管理的有关基础知识,不断提升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
  七、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
  大会设立有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提案工作小组,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提案的落实。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提案处理和落实。
  提案的审议是否审核合格:
  提案登记。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释。
  提案落实。工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1)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向大会的预告制度。
  (3)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评估制度。大会闭会时,由民主管理小组向全体教职工发放问卷表,对本次大会的质量进行测评,并做好数据的汇总,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附"教代会质量评估表")召开大会所需的经费,由幼儿园提供。
  八、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行使的权利。
  2、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发动教工广泛征集整理提案。
  *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组织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徐汇区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筹备阶段:(筹备会)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幼儿园党政工调查研究,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3、备工作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和文件,于大会前十天交给教职工审阅。
  5、教职工(代表)进行有关教代会知识培训。
  6、始征集提案。
  预备会议:
  1、召开核心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大会的中心议题和会议的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1、 取大会筹备组关于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3、报告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
  4、通过大会的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
  *开幕式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有关领导致词。
  3、园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4、工会作有关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做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5、第一次大会结束,布置分组讨论事项。(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园长和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修改。做好会议记录。)6、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修改和完善园长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讨论通过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闭幕会1、对有关工作报告及方案的调整作说明。
  2、表决通过有关方案及相关的决议。
  3、园长作补充发言。
  4、闭会后,工会做好大会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上报党组织和区教育工会。
  5、做好本次大会的质量评估工作。对大会的满意度进行教职工的调查问卷,工会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存档。
  附则:
  本制度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

第六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建安公司第七届一次职代会是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矿业公司第九次党代会和十九届一次职代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动力,紧紧围绕“立足当前,强化管理增效益,着眼长远,稳中求进谋发展”的工作主题,一年一小步,三年上台阶,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到2021年底实现产值吨万,实现销售收入万元,职工收入再提升,用勤劳和智慧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再创新功。

  一、六届职代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六届职代会以来的三年,是公司发展好转以来面临困难和压力,在困境中经受考验的三年;也是公司团结依靠广大职工,不畏艰难,奋力拼搏,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取得显著成绩的三年。所取得的成绩倍感艰辛、令人欣慰。三年来,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党委、矿部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变压力为动力,稳步推进工艺技术改造和恢复生产,开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新局面。

  (一)、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三年来,公司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生产经营任务:2011年生产销售干选矿万吨,实现销售收入万元;2012年生产销售干选矿130.6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8890.34万元;2013年生产销售干选矿万吨,实现销售收入万元。三年来,干选矿产能和销售收入迈上了新台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先后对回收二厂四条生产线进行工艺技改,对四条生产线设备进行更新,新增220型小松挖掘机一台,推土机台,现代60型挖掘机一台,装载机台,三年共增加固定资产万元,为企业发展增强了后劲。

  (二)、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

  三年来,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办企业的思想,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努力让职工分享发展的成果,着力增加职工工资收入,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2013年职工人均月收入与2010年同期相比每人每月人均增加约元,同比增加℅。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精神,及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201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后与2010年同期相比每人每月人均增加约元,同比增加℅。与此同时,公司逐月缴纳职工养老等“五险”费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并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及时上调职工养老等“五险”缴费基数,2013年职工养老等“五险”缴费基数与2010年同期相比每人每月人均增加约元,同比增加℅。此外,还为在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深受职工好评。

  (三)、大力实施降本增效活动

  三年来,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本着“持续改进”的要求,查找差距,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升降本增效的贡献率。在可量化、可考核的降本增效指标上,切实把压力传递到班组、机台和每位职工,真正做到层层传递压力;在精心组织生产上,提高班产量和机时产量,加强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备品备件、轮胎、柴油等大宗材料消耗的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成本,仅2013年就节约成本万元;在控制采购成本上,采用“集中采购”、“多频次、少批量采购”等不同策略,加强与生产商的合作交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实现低成本采购;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制的激励机制作用上,加大考核力度,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使职工收入与贡献挂钩。

  (四)管理迈上新台阶

  三年来,全公司上下深刻地认识到强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视管理上存在的差距,提出落实加强管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任,提高了管理效能。

  营销管理观念转变。为建立适应市场变化的营销机制,正视干选产品销售由卖方向买方市场转变的现实,公司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策略,加强对原料、生产和营销的统筹与协调,从提升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入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以质量求生存营销理念。

  安全管理措施有力。公司始终坚持立足事前防范,进一步加大安全属地管理力度,狠抓外运车辆以及货运现场的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干选矿销售环节营运车辆的安全秩序,同时加强对边坡、架头等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取得了良好效果。

  >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改进。根据“三管六外”管理的有关规定,继2012年4月和10月分别对9名同志进行交流,2013年12月又对5名同志进行交流,通过交流促进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针对装载机操作技能的现状,强化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升职工岗位操作技能水平,举办了一期装载机司机(中级工)培训班,有23名同志取得了装载机司机(中级工)技能证书。

  设备管理初见成效。设备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三年来,我们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和点检制度,将每台设备的点检维护责任落实到人,严格维修费用支出,从而,降低了设备的运行成本,初步扭转了设备管理的被动局面。

  现场管理扎实推进。为推动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管理水平,按照现场管理的考核标准和上级要求,突出重点,分阶段,全力打好现场管理攻坚战,对物品堆放进行分类定置管理,加大现场管理资金投入,为各单位配备了桌、椅、柜,制作了班组建设标牌和班组活动栏,彻底整治卫生死角,通过强化现场管理工作,使生产作业条件和工作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取得了分阶段性成果。

  (五)、党群工作成效显著

  三年来,公司党总支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树立了党员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三年来,有名同志经组织考察,条件成熟,被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同时做好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为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开展党员安全“两无”活动。公司党总支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党员安全“两无”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安全责任区,增强党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自觉性。针对季节变化的特点,认真做好夏季“五防”和冬季“五防”工作,夏季组织党员干部为一线职工“送清凉”,冬季开展铲除道路积雪、包扎水管等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单位创建和现场管理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义务清理卫生死角,创造文明、整洁的良好环境,使现场管理达标初见成效。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三年来,公司党总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筑牢党纪国法和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深入推进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

  认真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公司党总支结合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服务和推进生产经营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着力点,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执行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实际,服务大局,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实际困难,把职工的思想引导到与企业同生存、共发展的意识上来,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对职工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正能量”。同时进一步强化维稳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大维稳工作力度,深入排查各种矛盾和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鸣锣开道、保驾护航。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和厂务公开工作。三年来,公司党总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每年在职代会期间对中层干部按“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议,同时加强对“三管六外”教育和交流,通过交流促进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厂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干部任免、设备的采购、工资分配、较大数额的费用支出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推进了企业民主管理。

  精神文明精神进一步加强。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在**矿第九届职工>运动会上,经过全体运动会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圆满完成赛前确定的“抓分进位”的奋斗目标,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取得了团体总分第十一名、金牌榜第九名的好成绩,创建安公司组团以来历史之最。同时,公司还荣获了**矿第九届职工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春节前夕,公司开展了“迎新春”拔河比赛,充分展示了建安公司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企业形象。

  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六届职代会以来,工会工作以关心困难职工的冷暖与疾苦为重点,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公司领导班子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帮助职工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三年来共为困难职工送去>慰问金元;对患有大病、重病的职工公司领导和工会多次去医院和家中看望,送去慰问金元;同时,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进行资助,全年共发放助学金元。把组织上的温暖送到职工的心坎上,缓解了职工实际困难,让困难职工真正享受和谐企业那种真诚的关爱。

  与此同时,共青团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青安岗”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女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女工开展跳绳、拔河、歌咏和“立足岗位做贡献,相约春天话发展”>征文演讲活动,同时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获得2012年度**矿人口与计划生育“标兵单位”称号;治保工作围绕生产经营中心,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活动,为企业稳定和公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获得2012年度**矿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三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依靠全体职工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党委矿部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公司领导班子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结果;是全体职工顽强拼搏,奋发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如不予以彻底的克服和纠正,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公司上下务必对此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职工年龄进一步增大,退休职工逐年增多,人员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人力资源不足;一些中层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积极进取的激情弱化,对企业生存与发展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认识不足,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一些职工仍不能正确理解严格管理,不能把相关制度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被动的接受管理,没有紧迫感和危机意识;生产过程中对标挖潜,降本增效,厉行节约的意识淡薄,导致非生产因素成本难以掌控。

  克服这些困难,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关键仍在于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今后三年,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如何顺应新形势和市场的变化,也是我们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诸多困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既要有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更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从钢铁行业来看,随着国内外铁矿石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国家对钢铁过剩产能的限制和落后产能的逐步淘汰,未来铁矿石市场供求关系博弈加大,铁矿石价格面临回落风险,国内矿山行业由于生产成本高,抵御风险能力低,经营压力加大。

  从马钢内部来看,钢铁主业经营困难,面对钢铁行业依然低迷的市场需求和严峻的企业经营现状,将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加之,**矿业公司和选、凹选无法消化和尚桥矿富含高岭土的矿石,高村矿品位过低,铁精矿成本上升,矿石总量紧张,产量难以保障,不确定因素增多。

  从企业自身来看,由于企业产业链缺乏,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当脆弱;企业内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通力协作不畅,时有发生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以致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执行力不高;一些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淡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激情弱化,缺乏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

  新的形势承载新的挑战,新的目标孕育新的希望。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团结拼搏,积极进取,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后三年,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立足当前,谋划未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为投入到加快发展行动中去。今后三年的工作思路是: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动力,紧紧围绕“立足当前,强化管理增效益,着眼长远,稳中求进谋发展”的工作主题,一年一小步,三年上台阶,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到2021年底实现公司产值吨万,实现销售收入万元,职工收入再提升,用勤劳和智慧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再创新功。

  公司提出今后三年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为此,全司上下要统一思想,必须在实践中认真贯彻实施,使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成为全体职工的力量源泉和前进方向。

  转变观念。在挑战面前,能不能抓住机遇,是我们能不能赢得主动的关键所在,我们能否实现三年的发展目标,将决定公司长远的发展方向,甚至关系到公司今后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公司能否可持续生存发展。因此全司上下一定要转变观念,共同关注和支持企业发展,切实承担起加快发展企业的重要责任。

第七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八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编辑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所有企业必须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职工群众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在党委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企业内部矛盾,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任务,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编辑第五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计划要求,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审议厂长的工作报告、生产建设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挖潜革新改造方案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二)讨论决定企业劳动保护措施资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职工奖惩办法、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三)讨论通过企业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全厂性的重要规章制度。(四)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一贯努力并卓有成绩的干部,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五)根据企业主管机关的部署,选举企业行政领导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要依照干理管理范围报主管机关审批任命。第六条厂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企业生产、行政方面的决议和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厂长行使职权,维护生产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技术责任制。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出建议。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有的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必须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编辑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班组、工段或车间(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单位享有公民权的正式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连选得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原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各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按车间、科室(或若干科室)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副团(组)长若干人。第九条职工代表的权利:(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检查企业内有关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参加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质询。(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严格地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二)积极宣传和带头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三)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四)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五)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带领群众树立社会主义的新风尚。(六)帮助、教育和督促不守厂规厂法、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第四章组织制度编辑第十一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包括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工人一般应占多数。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不设常设机构。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组织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不脱产)。其主要任务是:对职工代表大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搜集、核实有关提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常任主席团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有关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处理。

第九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利: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审议学校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4.校长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6.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女职工代表应按学校人数比例分配,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比例。

  7.教职工代表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8.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9.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经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1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在下次大会上提出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工会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校长室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20—3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工会法》执行。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

  第**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3、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3、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4、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大黄堡朝阳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年9月1日起生效。

第十一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xxx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新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4、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5、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6、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小路口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二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园领导班子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为工会.
  3.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为幼儿园正式在编人员.
  4.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⑴在每五年一届的换届大会上,听取并讨论园长的任期目标报告;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让代表掌握园长任期目标的实施和幼教改革的进展情况.园内的重大措施出台前,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⑵评议监督园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并提出奖惩建议.
  ⑶审议通过规章、制度、考核细则以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园长办公会议审定,由园长颁布实施.
  5.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⑴协同党支部和各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
  ⑵围绕全面推进和实施幼教改革目标,建设全市一流、全省有名的幼儿园,充分调动以保教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我园幼教改革,促进我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⑶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⑸动员职工贯彻园内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园长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⑹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会前、会后报告制,及时向园领导班子和上级工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会议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十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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