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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通用11篇)

时间:2021-12-13 其他范文 点击:

 体验是一种在感受之后的书写,主要用来记录你的思想和感受。它是一种在阅读和学习实践之后的感觉写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常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用通俗的语言、新颖的视角、丰富的信息,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立法背景、重大意义、重点内容、重大举措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整个宣讲立足点高、信息量大、观点鲜明、讲解精辟,对于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公布施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了传染病防控制度

  国家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源头防控、综合治理,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降低传染病的危害。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

  2、多方面、大力度扶持基层

  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对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

  3、村医问题的解决有了法律标尺

  该法第五十六条专门提到乡村医生,明确村医队伍建设、职业发展、补助及养老问题,村医问题的解决正式有了法律标尺。要求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4、制定了医疗人才培养计划

  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医疗卫生队伍。国家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5、明确了医师执业要具有相应职业资格

  国家对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人员依法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会议还对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民生实事、综合医改、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王兴钊要求,要始终坚持争先创优,始终突出工作重点,始终坚守红线底线,始终强化干部作风,共同努力、共同作为,谱写今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第2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5月19日,无锡市梁溪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对即将正式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了专题学习。

  此次学习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宗旨、基本原则和法律实践推演为主题,重点对法律条款中涉及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展开讨论,进一步增强全体监督员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认识,提高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会上,梁溪区卫生监督所高向群所长勉励大家拓宽理论学习渠道,加强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实践,各项工作紧密围绕当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百姓关注热点来开展,保障人民健康,优化营商环境。

  会上,参加第一期全市卫生监督实训基地学习的学员们还分享了实训学习的心得和体会。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已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施行。梁溪卫监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用法律引领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进一步推进健康无锡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3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能体验到自己的存在价值,既能了解自己,又接受自己,有自知之明,即对自己的能力、性格和优缺点都能作出恰当的、客观的评价;对自己不会提出苛刻的、非份的期望与要求;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定得切合实际,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的;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己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则缺乏自知之明,并且总是对自己不满意;由于所定目标和理想不切实际,主观和客观的距离相差太远而总是自责、自怨、自卑;由于总是要求自己十全十美,而自己却又总是无法做到完美无缺,于是就总是同自己过不去;结果是使自己的心理状态永远无法平衡,也无法摆脱自己感到将已面临的心理危机。心理健康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即人对内部环境具有安定感,对外部环境能以社会上的任何形式去适应,也就是说,遇到任何障碍和因难,心理都不会失调,能以适当的行为予以克服,这种安定、适应的状态就是心理健康的状态。衡量心理是否绝对健康是非常困难的。健康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分界线。一般判断理是否正常,具有一下三项原则:

  其一,心理与环境的统一性。正常的心理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客观环境具有一致性。

  其二,心理与行为的统一性。这是指个体的心理与其行为是一个完整、统一和协调一致的过程。

  其三、人格的稳定性。人格是个体在长期生活经历过程中形成的独特个性心理特征的具体体现。而心理障碍是指心理疾病或轻微的心理失调。它出现在当代大学生身上大多数是因心身疲乏、紧张不安、心理矛盾冲突、遇到突如其来的问题或面临难以协调的矛盾等出现,时间短、程度较轻微,随情境的改变而消失或减缓;个别则时间长、程度较重,最后不得不休学甚至退学。心理障碍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心理活动和行为方面。表现在心理活动方面如感觉过敏或减退、体感异常、错觉、幻觉、遗忘、疑病妄想、语词新作、意识模糊、紊乱的心理特点和难以相处等等。行为方面和焦虑、冷漠、固执、攻击、心情沉重。

  心灰意冷,甚至痛不欲生等。心理素质是主体在心理方面比较稳定的内在特点,包括个人的精神面貌、气质、性格和情绪等心理要素,是其它素质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学生求知和成长,实质上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发展过程。教育提供给学生的文化知识,只有通过个体的选择、内化,才能渗透于个体的人格特质中,使其从幼稚走向成熟。这个过程,也是个体的心理素质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心理素质的影响。

  学生各种素质的形成,要以心理素质为中介,创造意识、自主人格、竞争能力、适应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要以心理素质为先导。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保持良好的心理适应状况,是抗拒诱惑、承受挫折、实现自我调节的关键。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是与他们自身所处的心理发展阶段有关,同时也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大学生一般年龄在十七、八岁至二十二、三岁,正处在青年中期,青年期是人的一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由于心理发展不成熟,情绪不稳定,面临一系列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的课题时,心理冲突矛盾时有发生,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理智与情感的冲突、独立与依赖的冲突、自尊与自卑的冲突、求知与辨别能力差的冲突、竟争与求稳的冲突等等。

  这些冲突和矛盾若得不到有效疏导、合理解决,久而久之会形成心理障碍,特别是当代大学生,为了在激烈的高考竟争中取胜,几乎是全身心投人学习,家长的过度保护、学校的应试教育、生活经历的缺乏使这些学生心理脆弱、意志薄弱、缺乏挫折承受力,在学习、生活、交友、恋爱、择业等方面小小的挫折足以使他们中的一些人难以承受,以致出现心理疾病,甚至离校出走、自杀等。从环境因素看,竟争的加剧、生活节奏的加速,使人产生了时间的紧迫感和压力感;个人对生活目标的选择机会增多,难以兼顾的矛盾加剧了内心的冲突,产生了无所适从的焦虑感。凡此种种,对变化的环境适应不良而出现的各种困惑、迷惘、不安、紧张在明显增加,社会的变革给正在成长着的大学生带来的心理冲击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强烈、更复杂。各种生理因素、心理因紊、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极易造成大学生心理发展中的失衡状态。心理素质低劣的人自然不能适应高速度、高科技、高竞争的环境,心理负荷沉重便容易导致各种心理疾病。

  所以大学生在学生过程中应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做到心理健康:

  1、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有了学习兴趣就能够自觉地跃入浩瀚的知识海洋里邀游,拼命地吸取新知识,发展多方面的能力,以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保持乐观的情绪和良好的心境,大学生应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愉快开朗的心境,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当遇到悲伤和忧愁的事情要学会自我调节,适度地表达和控制情绪,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喜不狂、忧不绝。心理健康的大学生,应该具备良好的情绪状态、正确的自我观念、恰当的自我评价、完整的个性结构、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择业心理,应该符合社会的要求,能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对环境有适应能力。倘若具备了以上素质,则我们的心理健康不成问题,则一定能在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一定的成功。

第4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8月26日上午,怀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培训活动,市卫健委、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等,共389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展开。培训中,市卫健委法律顾问、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智灵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具体解读。讲座中穿插了很多具体案例,针对性指出了当前我市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对外行为中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无论对卫生行政部门还是医疗机构都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他的解读结合了《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还化繁为简,对该法进行总结归纳,分析全面透彻,语言生动严谨,让大家受益匪浅。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有了深入了解,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执业能力。

第5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公布施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该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明确了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规定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确立了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调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体现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核心。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将把学习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面准确把握基本原则、重要内容和创新制度,认真研究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紧密结合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着力推动制度创新,持续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充分发挥该法在卫生健康工作各个领域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切实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第6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常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用通俗的语言、新颖的视角、丰富的信息,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立法背景、重大意义、重点内容、重大举措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整个宣讲立足点高、信息量大、观点鲜明、讲解精辟,对于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公布施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了传染病防控制度

  国家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源头防控、综合治理,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降低传染病的危害。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

  2、多方面、大力度扶持基层

  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对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

  3、村医问题的解决有了法律标尺

  该法第五十六条专门提到乡村医生,明确村医队伍建设、职业发展、补助及养老问题,村医问题的解决正式有了法律标尺。要求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4、制定了医疗人才培养计划

  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医疗卫生队伍。国家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5、明确了医师执业要具有相应职业资格

  国家对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人员依法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会议还对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民生实事、综合医改、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王兴钊要求,要始终坚持争先创优,始终突出工作重点,始终坚守红线底线,始终强化干部作风,共同努力、共同作为,谱写今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第7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根据2020年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县2020年上半年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开展“两卡制”工作。
  1.2020年,我县推行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同步取消纸质健康档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6月9日,印发《2020年**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两卡制”绩效考核方案》(卫健办〔2020〕69号),目前正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布署信息化绩效考核方案。截止到6月28日,共形成工分635万分,拟于7月开展信息化绩效考核,校正工分值。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管理,加强对辖区人群开展疫情防控的健康教育。截止到6月底,我县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5.5万份,建档率89.85%;其中高血压患者42749人,规范管理25928人,规范管理率60.65%;2型糖尿病患者12769,规范管理7693人,规范管理率60.2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912人,规范管理1736人,规范管理率90.79%;纳入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58319人,完成体检29177人,体检率50%。
  3.充分利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平台,推进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促进2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
  4.持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居民的知晓率、感受度,提高服务覆盖面和满意度。
  (二)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贫困人口“应签尽签”。
  严格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真签实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截止到6月底,我县家庭医生共签约12.06万人,总签约率30.53%,其中有偿签约5.12万人,有偿签约率12.96%,重点人群签约7.85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66.21%;对有健康需求的贫困人口实行“应签尽签”,目前共有10904名贫困人口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贫困人口签约率为79.66%。有偿签约履约率达到87.56%,贫困人口履约率100%。
  (三)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保障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消除“空白点”。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等4 项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20]455号)的精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药品零差价补助按季度预拨、年终清算的原则,我县第一季度共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731.24万,药品零差价补助23.8万,一般诊疗费按当月发生总额,次月全额拨付。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599.7万已打包到两个医共体牵头医院账户。5月29日,印发了《**县在职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含政办〔2020〕32号)并正在组织实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障了村医的待遇,并通过有效的合理调配,目前我县没有村医“空白点”。
  (四)继续做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5月底,76名参加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的学员已全部完成线上培训,县域内两所医共体牵头医院正在按人员类别组织实施线下培训,其中培训临床医师9人、骨干全科医生1人、护士22人、管理人员14人、乡村医生29人、骨干乡村医生1人。我县各镇卫生院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自评活动,全部通过系统开展了自评上报工作;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多次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业务指导培训。目前,运漕中心卫生院已接受第一次省级评审,存在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努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1.做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母婴安全。上半年全县孕产妇总数1379人,建册1297人,保健覆盖率为94.2%;系统管理人数1034人,系统管理率为75%;孕早期产检1084人,早检率为78.6%;孕产妇产后访视1238人,产后访视率为89.8%;产妇孕产期血红蛋白检测1376人,检测率99.8%,贫血人数219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全县7岁以下儿童26376人,5岁以下儿童18852人,3岁以下儿童10568人,7岁以下保健覆盖11043人,保健覆盖率为42%;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管7331人,系统管理率69%。
  2.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农村孕妇及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由专人管理,今年以来大力宣传和提倡待孕、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现已发放叶酸1764人,共计8031瓶。有效的预防了胎儿神经管缺陷,降低了新生儿死亡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县人口健康素质。
  3.开展计划生育服务,落实国免项目。上半年我县婚检1825对,婚检任务完成率65.2%。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735对夫妻,评估高风险夫妻175对,并跟踪指导。今年上环138例,取环166例,人流7例。发放避孕药具约130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村医队伍人员匮乏,老龄化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基本公共卫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开展“两卡制”工作,实现信息化绩效考核,校正工分值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现按劳分配。
  (二)保障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
  (三)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做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四)利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做好2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促进医防融合。

第8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刻领会和准确运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出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精神,长治市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统筹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我所第一时间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工作方案》,成立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学习计划,并将本月定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月,6月15日—19日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周,营造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全所上下认真学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所卫生监督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沿着法治轨道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习,提升能力
  一是开展网络培训。组织全所党员干部观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家解读视频,深入了解立法进程、法律结构、立法意义等,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下一步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具体适用该法奠定了基础。
  二是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网络学习培训班。我所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蓝盾书屋”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原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石滨老师进行网络授课,通过结合案例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两部法律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解读,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卫生监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具体适用,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400余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学习。
  三是开展专题研讨。我所各科室积极开展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题研讨活动,认真组织科室成员结合自身岗位谈体会、结合工作实际谈思路,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组织知识测试。针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重要知识点组织全所5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加深学习理解,检验学习成果,确保努力做到学有所获、行有所成,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专题宣传。充分利用钉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并利用电子屏幕显著标识“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字样,进行滚动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民众知晓率。
  二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将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与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对公民、医疗机构、学校等进行专题普法宣传,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
  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我所卫生监督员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重点法律条款、法律适用等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贯彻落实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一步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和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我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轨道沿着高质量方向发展。

第9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疗从业人员行风意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培养一支“行业规范、风清气正、依法执业、为民服务”的卫生健康队伍。医院和科室先后召开《行风建设及纠风工作大谈心活动》,通过院领导及科主任谈心,深刻认识到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医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行业”,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特殊行业。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作风和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如果没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就根本谈不上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强调: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医务人员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来说,扮演着极端重要的社会角色,担当着无比重要的社会责任。我们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医生,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时至今日,我牢记誓言“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作为一名合格的医生,除应当具有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外,要更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还应具备一切为病人着想的仁爱品质。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做到守法、精业务,时时处处不要忘了自己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从小事做起,从每个细小的环节入手,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服务周到,耐心解释,文明用语。不以医谋利,不接受病人馈赠。不刁难推诿病人,态度和蔼,热情接待病人。学习人文知识,讲究沟通技巧。换位思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病人解释病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为病患服务的工作中去,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始终把为民、助民、便民、利民、追求社会效益放在工作首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治病时不计报酬,不计较个人得失。

  病人的合理需求就是我们医务人员的努力方向,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好行业形象。作为科室副主任要有担当,讲团结,懂包容,发扬“民主集中,敢干负责”的求实作风和“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务实精神。加强和改进学习,用正确的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医德医风,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痛苦,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负担,最大限度地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把科室建设成为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群众满意的优秀科室。

第10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本学年,我担任高一(十)班班主任。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配合政教处的工作,我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班主任教育过程中,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既有困惑,也有启迪,交织着酸甜苦辣。

  一、不断提出新的奋斗目标,寻找鼓舞学生前进的力量

  班集体就是在一个接一个的目标的实现中逐步发展的。共同的奋斗目标是班集体不断奋进的动力,它能激发起学生的共同感情,激励和指导全班学生朝着共同的方向前进。不断有新的奋斗目标,学生对自己的发展前景就充满信心,班集体就能朝气蓬勃,不断地奋发上进。

  本学年,新生入学,学习任务非常艰巨,为了防止部分同学因跟不上而泄气或思想上不重视,我反复给他们讲了高一学年新课改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让他们学习与生活相联系,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人与人的正确交往。重点抓自觉学习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学习环境。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与任课老师加强联系,二是抓自己的学习时间,即早读15分钟、自习课和晚上的晚修时间。督促课代表做好组织记录工作,并及时总结,以便学分认定。其次,继续抓好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工作。利用班会课请成绩优秀的同学、成绩进步快的同学介绍学习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信心、方法。

  二、形成正确的集体舆论,培养优良班风

  集体舆论就是在集体中占优势的多数人赞同的言论和意见。它以议论、褒贬等形式肯定或否定集体的动向或集体成员的言行。优良的班风是指在集体成员中普遍具有的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良好行为和习惯。正确的集体舆论和良好的班风是良好班集体形成的重要标志。它以无形的力量影响和教育学生。

  首先从组织好班会入手。班会是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参与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班会包括班务会、民主生活会和主题班会。我充分利用班会宣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如课堂纪律、课间要求、考勤制度、考试纪律等,并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引导学生分析研究班集体中的问题,提出巩固和发展班集体体的措施;制定班级公约,总结班级工作;讨论班级成员共同关心的问题;定期的时事教育;处理偶发事件等等。

  其次是对班干部的培养。对班干部,不能只是使用,还应该进行教育和培养。我经常教育他们树立为集体服务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要求他们努力学习、团结同学、以身作则,鼓励他们既要大胆工作,又要严格要求,注意工作方法。当然,选出的干部毕竟不是完人,因此对他们不能过分苛求、指责,特别是在工作出现失误的时候。对班委会的工作要经常检查,而切要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班上的工作全部推给班干部自己放手不管。我还坚持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组织他们学会制订计划及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得失,并加以改进,教会他们如何分辨是非,及时阻止同学中的不良行为。而对于班干部在班级中的不良行为,决不姑息,鼓励他们以身作则并带动其他同学,促进整个班级的管理工作。

  三、教育学生自主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教育学生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指导学生制定好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为将来报效祖国,振兴中华民族,打下良好基础。

  四、做好逆反心理学生的疏导工作

  从本质上讲,逆反心理是指在一定的外界因素作用下,对某类事物产生反感情绪,故意做出与该事件发展的常理背道而驰的举动的一种心理状态。学生中的确存在这样一些学生,他们对老师或父母的教育常会表现为很不服从,告诉他不能怎么做,他偏要那么做,甚至公开顶撞。这就是逆反心理的表现。

  针对青少年学生逆反心理的不同成因,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疏导工作:

  1、确立适合青少年实际的教育目标和要求。过高的教育教学目标,过重的学习负担,是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对学生进行品德行为指导时,我认真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要求,准确把握学生品德发展阶段和水平,在教育策略上循序渐进,不急躁冒进,尽可能避免师生对抗情绪的产生。

  2、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育情境。一是创造良好的班集体,充分发挥集体规范和正确舆论的教育作用,培养健康向上的班风学风。二是积极推进班级管理和教育方式的民主化,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在集体活动中展示才华,修正品德,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3、提高教师自身素养和教育艺术水平。青少年学生逆反心理的形成,很多都与教师的教育方法不当有关。为此,在班主任工作中,我努力提高自身素养,把关心、尊重、爱护学生放在首位,把学生置于与自己平等的地位,善于运用教育机智和教育策略,巧妙化解师生冲突。

  4、合理利用学生逆反心理的正效应。大胆利用青少年学生逆反心理的积极因素,培养其创新意识和能力,鼓励学生提出不同见解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注意寓教于乐,以多种形式规范学生行为

  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的接受心理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综合性的特点,单一的教育管理方式不适合人的接受心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中正好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能提高教育管理的可接受性。为此我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课,艺术周,科技周,校运会等活动契机,激发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合作精神。

  六、有效地进行家访或电访

  对学生进行家访或电访是班主任工作的一部分,这项工作开展得好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信任与配合,也是班主任与家长共同商洽如何教育学生的一个好机会,更是班主任与家长相互了解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增强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信任。本学年我走访了近40多个同学,并与家长保持经常的联系,与家长互通信息,共同商洽教育学生的方法,树立家长对教育子女的信心。增进了师生,师长情感,促进了教育工作。

  总之,经过一学年的努力,我班同学在德、智、体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第11篇: 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看法

   前段时间小施听取了杨教授关于医疗服务管理领域的道德与法律课程,领了课后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对行业影响分析报告。在写作业时小施想起了此沉寂已久的公众号,就有了这篇学习笔记与行业思考。

  《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完善法制体系,引领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范医护机构和医护行为,建立优质高效医护体系,保障公民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未来行业的影响也是深远的,这包括对政府行为影响,对筹资机构(保险)影响,对医疗机构影响(包括大型三级医院、区县医院和基层医院等),对医务人员的影响,对社会力量办医影响,对医药企业及商业公司影响,还有对所有百姓健康认知和健康行为影响等。本篇主要围绕对非公医疗、社会办医影响展开。

  《促进法》对社会力量办医的描述不多,但影响很大,在我看来喜忧参半,喜是社会办医边界进一步清晰,可享有权益及鼓励事项不断明确,将更有利于具体执行落地,有益于减少社会资本办医过程中遇到各种“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审批事宜有据可循;忧是社会办医空间在减少,尤其是在回报方式和收益来源上,部分灰色地带逐渐消失,社会办医类型和定位或将有较大变化。对此前已在医疗行业的社会资本或存在较长时间转型阵痛。

  1、关于社会资本办医的定位

  《促进法》明确了在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方是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虽然提到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也是明确了社会资本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的补充地位。由此可见,社会力量办医发力点应是非基本医疗服务。相应的,作为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收益来源基本医疗保险可能将不再是社会力量办医主要收益来源。那么社会力量办医提供什么服务?定位在何处?是否还要抢基本医疗服务这块蛋糕呢?

  2、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选择

  《促进法》中多次提到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明确划分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界限。性质选择会是社会资本办医首要考虑难题,以往好处均沾的模糊地带将不会出现。社会办医有性质选择的主动权,促进法明确了“社会力量可以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如选择非营利性则需要接受相关监督。以下罗列非营利性优势、边界及违反规定的惩罚措施。

  选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势如下:(1)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是受鼓励的;(2)按照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政策方面基本上给到与公立医院同等水平。但相应的也给出了明确限制:“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主要区别是是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社会团队或者事业单位,只有发起人没有股东,其经营结余只能用于自身发展。而营利性医疗机构本质是公司,有股东,是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结余用于分红。

  在6、7年前公立医院改制浪潮中,许多社会资本收购了公立医院,但未完成彻底改制,在非营利性体系下,不改变医院原有员工的身份编制,社会资本通过搭建双层模式,通过医院经营支出端,以收取管理费方式实现回报。此种情况下,管理费收取合理性值得讨论。国内资本市场不认可此种收益来源,但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可通过说明医院管理公司的服务优势及为多家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案例来证明其收取管理费的项目及定价机制的合理性。此次《促进法》出台,对于变相分红的描述会进一步压缩此类医院管理公司的收益空间。

  可以预期未来,非营利性与营利性的选择将会是社会资本参与医疗领域需要首先回答问题,也将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类型变化以及其在服务领域的定位调整。

  3、能与政府办医院合作的程度

  政府办医院是社会力量办医的主要医疗资源来源,许多社会力量办医决策过程中都非常看重与政府办医院的合作形式与合作程度。在与政府办医院合作的方面,规范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是支持的;对外出租和承包医疗科室,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明确禁止的;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非营利性机构是鼓励的。由此看出,无论社会资本办医的性质如何,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医疗业务上面的合作都是鼓励的,落到实际操作方面,这方面的合作具体操作形式可以包括医联体建设、远程会诊、专科医联体、人才规培及进修等。在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非营利性机构方面,没有股东只有发起人的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具体合作模式是值得探讨:没有股权的特许经营模式合作办医或许是一种形式,除此之外的模式需进一步探究。

  4、社会办医的优势和空间在何处?

      《促进法》对社会力量办医有关不设前提的政策支持描述包括社会办医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除此外,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支持政策在营利性和非营利选择之后均有所差异。

  那么社会办医的优势和空间在何处?不妨先看社会办医劣势来反推。以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例,劣势主要体现在成本支出端:(1)更高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成本,体现在用地上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水、电、气、热使用上;(2)更高的单位人力成本,更有竞争力的薪酬是社会资本吸引人才的主要方式之一;(3)较低的品牌认可度带来额外的市场推广成本;(4)高于政府办医院的税种进一步减少医院可用于投资再发展的资金。在优势方面,或有优势是高的运营效率和相对较少的人员数量带来的整体人力成本低于政府办医疗机构。为什么说是或有的呢?因为高的运营效率也要基于成熟运营模式,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尚在成长阶段还较难形成成熟有效的运营模式。

  再看收益端,政府办医疗机构的主要收益来源是基本医疗保险及个人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的服务项目定价较低,体现了公益性。目前大多数政府办医疗机构处在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或者略有亏损阶段。相较公立医院,社会资本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更高的运营成本,如果收益端仅是按照医保定价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收入加上部分的个人支付,可以想象收支平衡难度极大。因此,有人建议社会办医应聚焦多层次医疗服务,比如高端医疗,与公立医院形成差异化的竞争,吸引高收入人群及接受高定价的国际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支付。然在实际操作中也有较大挑战:(1)在收入来源方面:尚在发展过程中的商业保险还不足以作为医院的收入来源支撑,已经习惯了第三方付费的就医人群较难会直接掏钱为高定价服务买单;(2)在医疗技术方面:没有基本医疗服务支撑直接做国际医疗缺乏群众信赖感。百姓对国际医疗的认识是高水平医疗技术加上优质服务。不以基本医疗服务为基础直接发展国际医疗,不通过基本医疗提升疑难杂症及危机处置能力,很难在整体医疗技术上获得认可。

  可以看出,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机构在投资和后续经营上挑战众多,如举办非营利性机构呢?《促进法》对于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机构的给予了类似于政府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包括公立医院合作,用地、水电热气成本等,以帮扶社会办医疗机构快速发展并降低运营成本。尽管如此,与“建设靠政府,吃饭靠自己”的公立医院相比,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天生了多了一个成本,即建设成本。除非社会资产捐赠,或者极低成本收购运营的医疗机构,负重前行的非营利性机构要实现盈亏平衡的难度要远高于政府办医医疗机构。且即使实现了盈亏平衡,社会资本办医的合理回报如何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实现需要进一步讨论。

  综上,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都存在非常大的挑战。那么社会力量办医是否还有存在的发展空间?我想是有的,首先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选择上,除非受一些特殊因素影响或者是以非常低价格收购产生的,建议还是尽量选择营利性,至少在投资回报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合理合规。在选择营利性这条路后讨论发展空间,我想思路也是两个方面:(1)开源;(2)节流。开源就是选择有更成熟支付方的服务项目,比如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服务或者是自费比例较高的服务,比较典型有口腔、医美、眼科、辅助生殖、部分肿瘤治疗,这里需要综合考虑项目治疗的频率,以及对患者个人支付意愿的教育。节流方面,在刚性支出外,主要考虑可降成本点是人力成本,基于此,选择定位原则上是“去专家化”,强服务,弱医疗,即是选择对医生个体技术的依赖程度要低,服务属性更高的项目,代表方向比如辅助生殖,妇产、眼科,康复、养老服务等。此外,从公立医院经营及运营考核角度,为其提供能够提升公立医院运营效率,延伸健康服务也可能一种思路,比如重症康复等。

     我想《促进法》将会逐渐促使社会力量办的医疗机构转型、发展为政府办医疗机构的补充,在基本医疗服务之外,提供更专业化,更具有服务属性的服务。他们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的正面竞争将会逐渐减少,而更多的是互补合作,提供差异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包括围绕公立医院运营需求的,围绕病患人群延伸服务的,围绕消费医疗人群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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