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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九篇

时间:2021-10-24 章程规章制度 点击:

   系统为中文单词,拼音为zhìdù含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习俗和其他规范二制定法律、法规三规章制度4.指规定等级的服装5.生产6.制造方法7.规模和风格8.监管形状9.指某些规范或法律和习俗。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1】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集团部门间、集团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

  第三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符合集团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干部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

  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

  2、按10--15的比例对中高层干部进行轮换。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

  第一类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资金结算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

  第二类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

  第六条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专业人员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轮换自我申报表》(附表一)。集团总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部长审批;经营单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与各单位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名单。其中,各经营单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附表二),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工作、培训情况,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九条工作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十条每年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针对本单位轮换员工的情况,做好轮换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对安排轮换的员工,根据其培养方向及集团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排其相关工作。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为主;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

  第十二条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员工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轮换。

  第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轮换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在符合轮换原则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拒收,资料共享平台《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第十四条参加工作轮换的员工必须遵守新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的领导,接受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作为奖惩、培训、晋升、轮换的依据。

  第十五条对轮换人员新岗位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其直接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每次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其所在单位与轮换员工进行面谈,评价其长处与不足,并商讨改进方案及提出培训建议。

  第十七条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C及以D者,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培训或降职。

  第十八条各单位及集团开发中心应积极对轮换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上。

  第十九条由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组成岗位轮换管理体系,负责轮换工作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集团总部员工轮换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各单位轮换工作的指导与监控;负责对跨单位轮换的审批等。

  第二十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轮换员工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11月底,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人力资源委员会提交上年度轮换工作总结,接受人力资源委员会的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中。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集团部门间、集团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

  第三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符合集团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干部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

  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

  2、按10--15的比例对中高层干部进行轮换。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

  第一类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资金结算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

  第二类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

  第六条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专业人员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轮换自我申报表》(附表一)。集团总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部长审批;经营单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与各单位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名单。其中,各经营单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附表二),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工作、培训情况,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九条工作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十条每年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针对本单位轮换员工的情况,做好轮换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对安排轮换的员工,根据其培养方向及集团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排其相关工作。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为主;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

  第十二条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员工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轮换。

  第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轮换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在符合轮换原则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拒收,资料共享平台《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第十四条参加工作轮换的员工必须遵守新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的领导,接受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作为奖惩、培训、晋升、轮换的依据。

  第十五条对轮换人员新岗位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其直接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每次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其所在单位与轮换员工进行面谈,评价其长处与不足,并商讨改进方案及提出培训建议。

  第十七条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C及以D者,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培训或降职。

  第十八条各单位及集团开发中心应积极对轮换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上。

  第十九条由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组成岗位轮换管理体系,负责轮换工作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集团总部员工轮换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各单位轮换工作的指导与监控;负责对跨单位轮换的审批等。

  第二十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轮换员工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11月底,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人力资源委员会提交上年度轮换工作总结,接受人力资源委员会的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中。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新机制的发展要求,提高新进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各部门申请的匹配人员岗位要求,使新进员工尽快熟悉需求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最大限度的发挥新进员工潜能,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对新进员工在实习轮岗期间的人事关系、工资造发、培训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绩效考评情况等,岗位轮换管理过程进行了规范。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员工。

  三、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与各用工部门沟通协商,选定出可以轮换的标准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按计划实施。

  四、轮岗原则

  1、根据集团公司各部门用工申请审批后的匹配岗位要求,使新进员工尽快熟悉需求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按照一月一换,三个月为一个轮岗期的原则,进行轮岗实习。

  2、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由用工单位组织对新员工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及员工综合表现进行考试测评,测评合格的新员工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测评不合格的新员工,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继续轮岗学习,一个月后测评仍不合格和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新员工予以辞退。

  五、轮岗人员的人事关系

  所有由人力资源部招聘的新进员工在轮岗试用期间,均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在实习期后综合测评合格,并且能胜任用工部门所申请的岗位工作,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将人事关系转入申请部门。

  六、轮岗人员的工资造发

  凡新进员工在轮岗试用期间,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造发,轮岗部门一律不许造发轮岗人员的工资。

  七、轮岗人员的培训教育

  1、新录用员工入厂前培训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并安排统一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2、轮岗试用期间由轮入岗位组织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且应安排该岗位经验丰富的员工与新员工建立师徒关系,签订师徒帮带培训协议,进行定人定岗培训。

  八、劳保用品的发放

  轮岗实习期间所有轮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轮入岗位发放,发放标准由轮入岗位根据轮岗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自行发放。

  九、绩效考评

  1、人力资源部对所有轮岗人员进行全过程的跟进,轮岗实习结束后轮岗人员写出工作总结,由轮入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轮岗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并且绩效考评得分较高的公司将会作为后备管理人才纳入人才储备库,作为后备人才个人晋升的部分依据。

  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篇4】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发展空间:通过轮岗,全面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和提高员工知识、技能、经验和能力,进一步拓宽员工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达到人适其岗、岗得其人;

  多岗锻炼,培养多面复合人才:通过轮岗,开拓员工视野,培养员工多面能力、积累多方经验,为企业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

  合理配置,规避企业用人风险:通过轮岗,有助于培育员工遵纪守规、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制定本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锻造一支合格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第二条轮岗原则

  常规性轮岗与惩罚性轮岗相结合;定期轮岗与适时轮岗相结合;法人公司内部轮岗与集团内部轮岗相结合;培育与监督相结合;原则上同级岗位、同类工作之间进行轮岗。岗位轮换管理工作遵循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管理岗位员工,试用期和在本岗位工作不足半年者原则上不参加轮岗。集团操作层生产工人或勤杂人员另行规定。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成立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为组长,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集团七部一室负责人、各法人公司执行总监和总经理、各法人公司人事系统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组织全集团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各法人公司对照本制度可成立本法人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各法人公司须在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开展员工岗位轮换工作。集团各法人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方案和执行计划,须经所在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监审定,提交集团七部一室审查,集团总裁批准方可执行。

  第五条集团人事监察部负责具体制定和落实集团员工轮岗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面配合集团董事长、总裁工作。监督、检查集团各法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和评估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集团七部一室负责人密切配合集团董事长、总裁、集团人事监察部做好本部、室及本系统员工岗位轮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检查与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各法人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科学制定和执行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集团各法人公司执行总监负责全面监督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落实执行情况,并为本公司员工轮岗工作提供参谋和指导。各法人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各法人公司经理办公会成员组成。

  第八条各法人公司人事部负责具体制定本公司员工轮岗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跟踪检查、监督轮岗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好反馈和评估工作。

  第九条各法人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部)员工轮岗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包括可轮岗的人员、轮换的工作内容、轮换的时间,以及准备轮岗所需的技能培训、作业指导书、工作任务书等资料)。集团全体员工需按所属公司、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轮岗计划和要求认真完成个人轮岗工作。

  第三章轮岗范围及时间

  第十条集团范围内所有管理岗位员工均属于轮岗对象,由集团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各法人公司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实施轮岗计划。第十一条集团特定岗位实行常规性定期轮岗制度,常规性定期轮岗属强制性规定。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岗位及其他特殊类型岗位除外。

  集团财务、审计、询价、采购、库管等类别基层岗位原则上1年一轮岗;

  集团人事、行政、办公、经营、营销、客服、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等类别基层岗位原则上2年一轮岗;

  集团财务、审计、询价、采购、库管等类别中层管理岗位原则上2年一轮岗;

  集团人事、行政、办公、经营、营销、客服、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等类别中层管理岗位原则上3年一轮岗;

  集团高层管理岗位原则上3年一轮岗。

  第十二条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轮岗时间依据培育工作要求,按照集团人事规章和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知识、经验、技能、能力、业绩等未达到任职标准或胜任要求,公司应安排轮岗,轮岗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若仍无法胜任应依据集团人事规章和有关制度给予降级使用或辞退处理。

  第十四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并给予行政处分的员工,应视具体情况依照处分决定适时安排轮岗,轮岗时间以处分决定确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五条员工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连续两个年度平均绩效评定为优良的。轮岗时间根据培育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六条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特别是利润中心或成本中心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应考虑进行轮岗,轮岗时间依据培育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轮岗类型及程序

  第十七条轮岗类型主要包括:集团及各法人公司之间的轮岗,同一公司跨部门或项目部之间的轮岗,同一公司同一部门或项目部内的轮岗等。

  第十八条集团及各法人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专业范围内进行,由集团统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法人公司制定实施细则并无条件配合实施。各法人公司内部轮岗(包括同一公司跨部门或项目部之间的轮岗和同一公司同一部门或项目部内的轮岗等)由各法人公司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报集团审定批准方可具体实施。

  集团及法人公司之间轮岗: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集团人事监察部审查→集团总裁核准→征询法人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监意见(建议删除)→报集团董事长批准→集团人事部门办理公司间调转手续;

  法人公司内部跨部门或项目部轮岗:法人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法人公司人事部审核→法人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监审定→报集团人事监察部审查→集团总裁批准→法人公司人事部办理调转手续;

  法人公司同一部门或项目部内的轮岗:部门或项目部提出→法人公司人事部审核→法人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法人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监审定→集团人事监察部审查备案→集团总裁批准(是否有必要)→法人公司人事部办理调转手续。

  集团高层管理岗位轮岗:由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集团人事监察部审查→集团总裁核准→集团董事长批准→集团审计监察部进行离岗审计→集团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集团财务、审计、询价、采购、库管等类别岗位,原则上在办理岗位调转手续前,集团审计监察部和集团对应监管部门应做好离岗审计监察工作。

  第十九条:定期常规性轮岗:每年底集团及各法人公司应根据集团及各法人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员工培养方向,统筹确定轮岗岗位和个人,编制提交集团及各法人公司岗位轮换计划,经所在单位和集团审核、审查批准后,由集团人事监察部和所在单位人事部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及各法人公司岗位轮换计划,并严格监督实施。

  第二十条:适时轮岗和惩罚性轮岗:集团及各法人公司视具体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及事件性奖惩意见和集团董事长、总裁的指示,由集团及各法人公司人事部门适时制定和实施岗位轮换计划。

  第五章轮岗计划及实施

  第二十一条集团及各法人公司应科学制定轮岗计划和方案,完整的轮岗计划和方案内容应包括:轮岗岗位、人员名单、接替人选、工作交接、时间安排、岗前培训、轮岗导师、沟通计划、工作流程表、岗位说明书、目标任务书、绩效考核、薪酬待遇等。

  第二十二条轮岗前沟通、交底工作。集团及各法人公司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应就具体轮岗计划和实施细则与轮岗人员一对一沟通、交底,做好沟通交底记录,让轮岗人员正确理解轮岗的目的、意义、目标、计划、细则等,确保轮岗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第二十三条轮岗前交接工作。轮岗者在到新岗位前应办理好工作移交,特殊性工作须全过程配合接替者或原岗位上级领导完成。包括完整的工作文件、资料移交等;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技术资源资料等。轮岗前的工作移交原则上按员工调动手续办理。

  第二十四条轮岗培训工作。轮岗者在轮岗前必须接受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的培训,轮岗培训按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和办法执行,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应为轮岗者制定培训计划、设立轮岗岗位导师,帮助轮岗员工平衡进入角色。轮岗岗位导师原则上应为该岗位的直接上级。培训计划应根据轮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来制定,重点让轮岗者对新岗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等都有全面、深入的学习和了解。同时,要按计划进行测试,考察其承接新岗位的业务能力。

  第二十五条到岗报到规定。轮岗者自接到轮岗通知之日起,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到新岗位报到,无特殊原因不得延迟。

  第二十六条轮岗期间的薪酬与绩效考核规定。应遵循薪酬随岗变、绩效随岗变的原则执行。公司常规性定期轮岗(一般为同级轮岗)员工可依然享受轮岗前原岗位薪酬待遇(或不低于原标准的待遇),按新岗位绩效方案进行考核;公司惩罚性轮岗(一般为降级轮岗)原则上应给予薪酬降级处理(或不高于原标准的待遇),按新岗位薪酬标准执行、按新岗位绩效方案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轮岗时间调整。员工在轮岗期间,由部门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根据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程度及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等,结合岗位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轮岗人员的绩效考核成绩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所在单位领导和集团领导批准。

  第二十八条轮岗跟踪评价与监督工作。集团及各法人公司人事部门应对所有参与轮岗的人员进行全过程的跟进服务和监督,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需提出工作总结,人事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领导对轮岗者轮岗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填写《轮岗人员工作评价表》,审批完毕后记入员工个人人事档案。

  第二十九条轮岗工作总结。每年12月初,由集团及各法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召开集团及各法人公司轮岗工作总结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回顾本年度岗位轮岗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同时做好下一年度集团及各法人公司岗位轮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章奖惩措施

  第三十条轮岗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轮岗的,应直接给予停职处分决定,情节严重者应直接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轮岗者无故延迟报到轮岗,一律按旷工论处,视情节给予100至5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轮岗者轮岗期间消极涣散、工作不作为,或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罚。

  第三十三条凡发现不严格执行和落实轮岗制度、轮岗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至1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轮岗期间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应给予适当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级和个人晋升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职务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应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一定加分和倾斜。

  第三十六条公司员工晋升上一级行政管理职务,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不同岗位任职的工作经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普通员工晋升及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务任免调整不属轮岗。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在试行中不断修订完善,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事监察部。

【篇5】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1、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财务部门编制本部门的年度岗位轮岗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

  计划的内容包括轮岗的岗位、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等。

  2、根据年度的轮岗计划,财务部门与轮岗人员沟通,按月编写具体的岗位轮换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轮岗的时间安排,岗前培训,工作流程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等内容。

  3、轮岗前工作的移交,第一,完整的工作岗位交接,由专人监督;

  第二目前进展中的工作移交,包括目前的进展程度,目标结果,如何继续此项工作;

  第三,工作资料移交,如档案资料文件等。

  4、报到:按照规定的时间(1-2周内)到新岗位报到

  5、工作考评:结合现岗位职责的考评内容进行。

【篇6】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一、总则

  (1)为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变化,加强部门与岗位之间的横向沟通,挖掘和培养员工的潜力和技能,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51社保全体员工。

  二、定义

  指员工在同一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上进行有计划的调换职位任职的行为。

  三、适用范围

  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轮岗:

  (1)在原岗位任职满1年以上;

  (2)在原岗位绩效评定S、A级的员工才具有调岗资格(绩效级别:S/A/B/C);

  (3)符合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四、轮岗实施办法

  4.1职责分工

  (1)用人部门负责:根据部门业务情况、员工情况和意愿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落实;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初审部门年度轮岗计划,判断业务和员工是否适宜落实轮岗。

  4.2轮岗前沟通

  (1)沟通内容: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了解涉及轮岗的岗位和人员情况;了解轮岗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认知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轮岗人员的优势与不足;轮岗后的发展方向和计划等;

  (2)沟通效果:让轮岗人员可以充分愉快的接受轮岗安排,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

  (3)沟通要求:沟通要求是保密,避免前期员工知道将会被轮岗而不愿意离开造成的消极配合、拖延滞后,或者在离开现有岗位前的时间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

  4.3实施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清单

  在公布轮岗方案后,被轮岗方需要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资料清单,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2)实施并行工作制

  即现任人与继任者需要并行工作一段时间,时间为一个月。通过并行工作,使继任者能在现任者帮助下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人员状态,而且保证工作决策不会出现影响。

  (3)并行工作制具体内容

  原岗位工作负责人详细列出完成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经验与技能;

  由原任职者对继任者采取教授式或继任者自学等培训方式;

  根据工作交接清单,对岗位工作环境和作用,业务流程与目前状况,业务手册指导工作的开展等进行培训;

  提供考核标准和信息,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轮岗岗位的上级对原任职者和继任者,在教授程度和效果上对其考评,作为当月绩效成绩的一部分;

  培训结束后,也要与原任职者保持沟通,就出现的新问题咨询原任职者。

  4.4跟进并评估轮岗效果

  (1)对轮岗人员、原任职人员进行轮岗绩效评估跟踪;

  (2)轮岗绩效评估在轮岗后3~6个月进行;

  (3)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对轮岗人员进行评估分析,判断是否继续胜任。

  五、激励

  5.1薪资

  (1)同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考核绩效进行考核;

  (2)升职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可执行原薪酬标准,若轮岗变成调动,在3~6个月职位胜任期后经考核合格可按照新岗位的薪酬标准;

  (3)降职级轮岗:若公司根据员工考核情况,进行降级轮岗的,一般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4)轮岗期间员工以新岗位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与工资挂钩。

  5.2个人发展

  公司在职务职级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一定加分。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篇7】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

  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本部各单位之间、本部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轮岗类型部门内轮岗释义同一部门进行不同职能领域的轮换异动方式薪质与考核轮岗时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原则上3-6个月,按新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特殊情况上可延长或缩短轮岗时间。同一公司不同部门轮岗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轮岗不同企业之间的轮岗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轮岗调动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调动作绩效进行考核;升级轮岗:可按原标准维持1-3个月适应期,适应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按照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

  降级管理:短期轮换执行原标准,长期降级按照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五、轮岗的程序1、轮岗需求的产生

  每年底各单位参考员工个人轮岗申请,根据个人培养方向及公司的发展需要,统筹确定轮岗岗位和个人,并编制提交本单位岗位轮换计划,报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汇总审核,编制集团年度岗位轮换计划。

  计划的内容须包括轮岗的岗位、人员名单、轮岗岗位、接替人、时间安排等。

  原则上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工程管理等工作为主;

  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设备、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

  2、依据年度轮岗计划,各级单位与轮岗者沟通,按月度编写具体的岗位轮换操作方案并报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方案内容包括轮岗时间、岗前培训、轮岗导师、沟通计划、工作流程表、工作目标、定期考核评估与薪酬等内容。3、轮岗前工作移交与培训。

  在到新岗位前办理工作移交,第一、完整的工作文件移交;

  第二、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

  第三、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技术资源资料等。

  轮岗前的培训除常规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外,可以考虑设立轮岗岗位导师,帮助轮岗员工进入角色,保证平稳过渡。4、报到。

  按照规定的时间(1-2周内)到新岗位报到。5、轮岗期工作考核与薪资。

  根据岗位轮换的类型,同一部门内轮岗薪资以原岗位薪资标准计发,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间岗位轮换给予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薪资保持不变,过渡期后执行现岗位工资标准;

  工作考核参照该岗位轮换方案内容,结合现岗位考核标准进行,与工资挂钩。6、轮岗期结束。轮岗期结束前一个月由岗位轮换工作小组拟定和执行下一岗位轮换操作方案,或根据岗位工作和人员需求,办理人员异动手续。

  六、激励措施1、薪资:

  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升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可执行原薪酬标准,或取薪酬标准中间某一值,如果轮换只是暂时的,就只执行这个标准。如果轮换变成调动,则可规定1-3个月适应期,适应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按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

  降级轮换:如果是员工提出的且是短期轮换,执行原薪酬标准,在新岗位考核。如果是公司根据考核情况需要对员工进行降级轮换的,一般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轮岗期内员工以现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并与工资挂钩;

  跨地域轮岗者按照公司《驻外员工管理办法》发放驻外补贴;

  2、个人发展:公司在职务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2-10分加分;

  3、岗位管理:公司员工晋升上一级行政管理职务,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不同岗位任职的工作经历。七、其他

  轮岗必须由浅入深进行,在初期不可在大范围进行,这样会容易产生较大的波动。公司可选取几个岗位作为试点,先尝试进行轮岗,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运作成熟后全面铺开,有利于充分发挥轮岗的作用,降低轮岗带来的风险。

【篇8】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

   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本部各单位之间、本部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轮岗类型部门内轮岗释义同一部门进行不同职能领域的轮换异动方式薪质与考核轮岗时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原则上3-6个月,按新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特殊情况上可延长或缩短轮岗时间。同一公司不同部门轮岗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轮岗不同企业之间的轮岗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轮岗调动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调动作绩效进行考核;升级轮岗:可按原标准维持1-3个月适应期,适应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按照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

   降级管理:短期轮换执行原标准,长期降级按照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五、轮岗的程序1、轮岗需求的产生

  每年底各单位参考员工个人轮岗申请,根据个人培养方向及公司的发展需要,统筹确定轮岗岗位和个人,并编制提交本单位岗位轮换计划,报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汇总审核,编制集团年度岗位轮换计划。

  计划的内容须包括轮岗的岗位、人员名单、轮岗岗位、接替人、时间安排等。

  原则上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工程管理等工作为主;

   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设备、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

  2、依据年度轮岗计划,各级单位与轮岗者沟通,按月度编写具体的岗位轮换操作方案并报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方案内容包括轮岗时间、岗前培训、轮岗导师、沟通计划、工作流程表、工作目标、定期考核评估与薪酬等内容。3、轮岗前工作移交与培训。

  在到新岗位前办理工作移交,第一、完整的工作文件移交;

   第二、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

   第三、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技术资源资料等。

  轮岗前的培训除常规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外,可以考虑设立轮岗岗位导师,帮助轮岗员工进入角色,保证平稳过渡。4、报到。

  按照规定的时间(1-2周内)到新岗位报到。5、轮岗期工作考核与薪资。

  根据岗位轮换的类型,同一部门内轮岗薪资以原岗位薪资标准计发,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间岗位轮换给予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薪资保持不变,过渡期后执行现岗位工资标准;

   工作考核参照该岗位轮换方案内容,结合现岗位考核标准进行,与工资挂钩。6、轮岗期结束。轮岗期结束前一个月由岗位轮换工作小组拟定和执行下一岗位轮换操作方案,或根据岗位工作和人员需求,办理人员异动手续。

  六、激励措施1、薪资:

  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升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可执行原薪酬标准,或取薪酬标准中间某一值,如果轮换只是暂时的,就只执行这个标准。如果轮换变成调动,则可规定1-3个月适应期,适应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按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

  降级轮换:如果是员工提出的且是短期轮换,执行原薪酬标准,在新岗位考核。如果是公司根据考核情况需要对员工进行降级轮换的,一般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轮岗期内员工以现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并与工资挂钩;

   跨地域轮岗者按照公司《驻外员工管理办法》发放驻外补贴;

  2、个人发展:公司在职务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2-10分加分;

   3、岗位管理:公司员工晋升上一级行政管理职务,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不同岗位任职的工作经历。七、其他

  轮岗必须由浅入深进行,在初期不可在大范围进行,这样会容易产生较大的波动。公司可选取几个岗位作为试点,先尝试进行轮岗,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运作成熟后全面铺开,有利于充分发挥轮岗的作用,降低轮岗带来的风险。

【篇9】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集团部门间、集团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

  第三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符合集团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干部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

  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

  2、按10--15的比例对中高层干部进行轮换。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

  第一类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资金结算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

  第二类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

  第六条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专业人员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轮换自我申报表》(附表一)。集团总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部长审批;经营单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与各单位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名单。其中,各经营单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附表二),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工作、培训情况,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九条工作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十条每年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针对本单位轮换员工的情况,做好轮换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对安排轮换的员工,根据其培养方向及集团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排其相关工作。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为主;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

  第十二条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员工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轮换。

  第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轮换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在符合轮换原则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拒收,资料共享平台《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第十四条参加工作轮换的员工必须遵守新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的领导,接受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作为奖惩、培训、晋升、轮换的依据。

  第十五条对轮换人员新岗位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其直接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每次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其所在单位与轮换员工进行面谈,评价其长处与不足,并商讨改进方案及提出培训建议。

  第十七条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C及以D者,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培训或降职。

  第十八条各单位及集团开发中心应积极对轮换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上。

  第十九条由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组成岗位轮换管理体系,负责轮换工作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集团总部员工轮换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各单位轮换工作的指导与监控;负责对跨单位轮换的审批等。

  第二十一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轮换员工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11月底,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人力资源委员会提交上年度轮换工作总结,接受人力资源委员会的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中。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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