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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编外人员方案范文三篇

时间:2024-03-25 活动方案 点击:
方案是指为了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策略、计划和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清退编外人员方案范文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清退编外人员方案

  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公正有序用工环境,依照《<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xx年版)>及20xx年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xx年北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近期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公安部门、区税务部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开展劳务派遣用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为确保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二、检查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掌握区内劳务派遣相关单位的遵法守法经营管理情况,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依法履行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职责,及时查处各类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企业的生产、劳动者的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检查方式及范围、对象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或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查处结果。

  检查范围:区内的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人社部门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三)公安部门

  劳动用工方面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检查。

  (四)税务部门

  未办税户核查。

  (五)公积金管理部门

  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加强协调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与其他单位、被检查企业对接、组织、安排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加强配合,确保执法效果。

  (二)规范监管、严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法,廉洁自律,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水平。

  (三)加强宣传,做好个人防护。双随机检查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双随机检查形式的认可度。同时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保障专项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第二篇: 清退编外人员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本级及各乡镇机关、参公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劳动报酬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预算法》及《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梧州市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投集团公司)组建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依规承接我区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到20xx年末,各单位的编外用工人员实施集中劳务派遣;20xx年末,各单位全部编外用工人员实现统一派遣和管理。

  二、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xx年8月底前龙投集团公司完成劳务派遣公司组建工作,包括落实办公场所、完成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资质申办、管理团队组建等工作。(责任单位:龙投集团公司)

  (二)移交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关系情况分批将劳动关系转入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龙投集团公司)

  1、20xx年9月起,各单位根据《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核定的编外用工人员控制数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继续留用的编外用工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将继续留用的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关系不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编外用工人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依法终止。

  各单位负责向编外用工人员做好动员宣传解释工作,根据《20xx年龙圩区各镇各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分配方案》分配到各单位的编外用工人员控制数,分两批进行:

  (1)在岗编外用工人员不超控制数的,在20xx年10月31日前统一移交劳务派遣公司。

  (2)在岗编外用工人员超过控制数的,在20xx年12月31日前在控制数以内统一移交劳务派遣公司。

  编外用人员移交劳务派遣公司后,当年次月岗位劳动报酬待遇标准不低于原劳动报酬的基础上按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各单位将统计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的岗位、人数、月工资(由岗位工资、资历工资、岗位津贴等构成)、社保等,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编外用工岗位、人数及工资待遇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预算,并每月向各单位拨付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各单位派遣人数向劳务派遣公司转拨资金款项,劳务派遣公司向编外用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三、工作措施

  (一)龙投集团公司负责组建劳务派遣公司,并通过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做好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派遣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必须设立编外用工人员劳务费收支专户,并接受龙投集团公司监管监控,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营成本及利润控制在合理区间内。

  (二)各单位要按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面梳理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信息。

  (三)自20xx年1月起,各单位将本单位用工人数、金额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于每月8日前按年初预算向区财政局申请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区财政局于每月15日前向各单位核拨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该款项全部转拨至劳务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挪用该款项,劳务派遣公司在收到款项后4个工作日内向编外用工人员发放劳务费。编外用工人员社保缴费个人缴纳部分根据有关规定由编外用工人员本人承担,并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四)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并将被派遣编外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并依法按照劳动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计划生育、参加党团及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管理。

  (五)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参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奖惩以及薪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梧州市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务派遣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由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共同负责,并报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配合龙投集团公司做好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监管。

  (八)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培育劳务派遣公司上限上规入统工作,及时将企业纳入国家统计范围。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各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及时对接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度。需城区层面协调决策的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

  (三)强化沟通,积极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采购劳务派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相互协调、及时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篇: 清退编外人员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第九条“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要求,根据《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的工作任务,结合贵阳市、贵安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各行业、各领域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指导督促用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我市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严审把关。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监管,按照《贵阳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要严审把关。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按时、按规定报告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并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劳务派遣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且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罚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吊销其许可证。

  (二)摸清底数。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户数、派遣员工人数、派遣员工岗位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全面开展排查,切实掌握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底数,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三)保障权利。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检查中,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裁决调解等,纠正、查处或裁决调解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用工不规范行为。

  (四)强化责任。

  1、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贵安新区和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抓好本辖区劳务派遣和新业态新经济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对重点行业领域督办、危险岗位和特种作业岗位的重点检查中,要认真检查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2、强化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管理制度。一是要加强招聘管理。确因工作需要临时用工的,要严格招聘程序,制定招聘用工计划方案,把好招聘用工关。凡未按规定招聘并培训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要严格从业人员体检,凡经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高风险岗位作业。二是加强实名制管理。按照“谁用工、谁建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对灵活用工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信息、用工记录等录入台账,实时掌握相关情况。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单位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纳入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需经过教育培训取得从业资格上岗的,要严格考核持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央、省在筑企业,市属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3、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领域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旅游、生态、工贸、森林草原、新业态新经济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公安、文化旅游、生态环境、林业、市场监管、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强化对用工单位安全管理的督促指导和监管力度。对于环节多的领域,要形成工作合力,抓实全链条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促发展,保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

  (二)统一部署。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的监管责任。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业、本领域和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中,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的安全管理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险岗位和特种作业岗位重点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办等工作有效结合,做到同检查、同布置、同落实。

  (三)统一步调。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对本行业、本领域和辖区内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情况,开展排查、梳理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的监管体系,共同履行好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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